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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63 強盛新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5年2月12日至115年5月11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鄭以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181-3800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2/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11日
2.公司名稱: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11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53000144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2月01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強盛新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強盛新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強盛新
(7)變更後公司簡稱:強盛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民國115年2月11日取得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函(發文日期為115年2月12日)
,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五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2)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掛牌之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1463」。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740 華軒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天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華軒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5年1月21日 至115年4月20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陳朝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13-1260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1/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21日
2.公司名稱:華軒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天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21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新北府經司第115800199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2月30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天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華軒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天蔥
(7)變更後公司簡稱:華軒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5年1月21日接獲新北市政府115年1月20日之核准函。
(2)本公司股票簡稱變動為「華軒」,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2740」。
(3)本公司英文名稱變更為「Hua Hsuan Real Estate Co.,Ltd.」。
(4)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111 光聚晶電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5年1月19日至115年4月18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莊仁川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暨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226266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1/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07日
2.公司名稱: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07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43020733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2月23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大宇資
(7)變更後公司簡稱:光聚晶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5年1月8日接獲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函,變更核准日期為115年1月7日。
(2)本公司股票簡稱變動為「光聚晶電」,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111」。
(3)本公司英文名稱變更為「Star Fusion Group Co., Ltd.」。
(4)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222 立軒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立軒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立軒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5年1月23日 至115年4月22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池曉鈴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918000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1/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23日
2.公司名稱:立軒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立軒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23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53001021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5年01月13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立軒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立軒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立軒
(7)變更後公司簡稱:立軒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5年1月23日接獲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5年1月23日之核准函。 
(2)本公司股票簡稱未變動仍為「立軒」,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222」。 
(3)本公司英文名稱變更為「Li Hsuan Development & Construction Co., Ltd.」。
(4)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5)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
   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241 鑫永洋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易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鑫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5年1月20日至115年4月19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謝景惠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3840077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1/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16日
2.公司名稱:鑫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易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1月16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府經商字第1150024081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2月26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易通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鑫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易通展
(7)變更後公司簡稱:鑫永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5年1月20日接獲取得臺南市政府115年1月16日之核准函。
(2)本公司股票簡稱變動為「鑫永洋」,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241」。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937 合騏*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2.5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王惠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5-3426621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15/02/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05日
2.公司名稱:合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5年02月05日
(2)公司面額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經商授字第11530010580號函
(3)董事會決議通過換股計畫書日期:民國115年03月11日
(4)變更前面額:新台幣10.00
(5)變更後面額:新台幣2.50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民國115年04月13日
(7)換發股票時程重大訊息公告日期:民國115年03月11日重大訊息公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5年3月31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4月10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5年4月5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5年4月6日起至115年4月10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5年4月10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5年4月13日
(七)新股票上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115年4月13日
(八)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
換發新股票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2.5元,業經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2月11日證櫃監字第1150000653號函核准
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後交易日
收盤價之4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投資人
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13 茂訊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處分Mildef Group AB 股票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6:32:16
發言人 周詠翔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626074
符合條款 第20款 事實發生日 115/04/15
說明
1.證券名稱:
Mildef Group AB 股票
2.交易日期:115/1/13~115/4/15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
民國115年4月15日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275,000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497.51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36,815仟元
6.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因本股票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故處分利益(扣除相關費用)80,917仟元入保留盈餘科目
7.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無
8.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1,194,060股
金額:659,121仟元
持股比例:2.53%
權利受限情形:其中109,924股閉鎖一年
9.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為13.51%及17.36%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3,056,366仟元
10.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實現部份獲利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無
1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原因:  非一次性處分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16.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48 斯其大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斯其大日本株式會社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擬投資日本儲能案場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6 發言時間 01:35:05
發言人 代理發言人林偉文 發言人職稱 代理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2-77181928
符合條款 第17款 事實發生日 115/03/23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合同会社 Bright Energy之股權 & 表前儲能系統設備
2.事實發生日:115/3/23~115/3/2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3月2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申請容量(AC) 1,999kW
每單位價格:待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後提供
交易總金額:授權於不超過新台幣1.2億元投資日本儲能案場,
評估規劃投資1,999kW表前儲能系統。
擬收購合同会社Bright Energy 100%股權不超過新台幣1600萬元
(約日幣8000萬圓),預估建置工程成本約新台幣1.04億元,
包含開發申設費、案場設計、材料成本及工程施工成本等項目
(工程設計及設備採購約日幣4.4億圓&工程施工約日幣8000萬圓未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Greenrock Japan CO.,Ltd.
公司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開發及工程契約規定付款。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待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後提供。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待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後提供。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待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後提供。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本案目前係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1.2億元額度內全權處理後續洽談事宜,
擬於洽談後完成收購合同會社Bright Energy,後續進行工程建置規劃
並委請專業估價者進行評估,待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後再依
最終協議金額另行公告。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集團升級轉型,以智慧電表為核心延伸機電工程及太陽光電、
表前儲能領域,並發展ESG綠色經濟循環相關業務。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核決權限辦理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交易授權董事長於新臺幣1.2億元額度內全權處理後續洽談事宜,
實際交易金額尚待洽談後及待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後提供
合理性意見決定,故實際交易金額依最終洽談之協議為主。
本次規畫投資日本儲能案場,授權金額1.2億元,除用於案場設計、
施工及設備建置外,尚包含約新臺幣16,000仟元用於收購
合同会社Bright Energy 100%股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46 三地能源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4/15 發言時間 23:02:59
發言人 鍾炳利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225-1500
符合條款 第32款 事實發生日 115/04/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三民區金鼎路118號(金獅湖大酒店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4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本公司訂於115年4月7日起至115年4月16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受理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三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75號15樓之三)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416 三圓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長王雅麟先生退票事由說明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5/04/15 發言時間 21:04:36
發言人 王朝平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2563-9136
符合條款 第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4/15
說明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NA
2.公司名稱(或負責人姓名):三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本公司負責人、母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長
4.若為母公司或子公司,其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第4條之1上櫃公司或其負責人發生存款不足之退票事由;董事長王雅麟先生
退票事由
6.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不適用
7.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NA
8.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15/04/15
9.退票張數及金額:3張,$77,000,000
10.退票之往來銀行:合作金庫
11.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NA
12.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與持票人協商清償註記。
13.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14.因應及保全措施: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5/04/15日獲悉,董事長發生退票情事。
(2)該事件係因持票人作業疏忽致存款不足,已與持票人協商清償註記。
(3)該事件係法人董事之個別事務,與本公司營運及財務業務無涉,亦對本公司無
重大影響。
16.(風險警示)發生存款不足退票而致上櫃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個月內無法達成補正程序而致停止買賣,
有金融機構拒絕往來紀錄或前開停止買賣情事
六個月內無法達成補正程序並檢附相關書件證明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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