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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09 全坤建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擬與泰山塭仔圳一期重劃區之所有權人鐘正盛及鐘正宏簽訂 合建契約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4/26 發言時間 12:31:19
發言人 韋建玲 發言人職稱 稽核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18888
符合條款 第20款 事實發生日 114/04/26
說明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
2.事實發生日:114/4/26~114/4/26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鐘正盛等非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土地標示:泰山塭仔圳一期重劃區與原已簽訂之盧定子案合併為同一宗建築基地
(2)基地面積:土地面積約1542.66坪
(3)分配比例:地主50%,公司50%.
(4)預計參與投入金額:約為新台幣187,859.6萬元整。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待候補.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待候補.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待候補.
8.取得之具體目的:
開發興建以供出售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根據本公司授權辦法,授權董事長核准。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根據本公司授權辦法,授權董事長核准。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交易金額為1,因本次合建案不需支付保證金
本案陸續簽約中.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838 台新藥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與Laboratorios Saval S.A.簽署眼部術後炎症 和疼痛治療新藥APP13007於中南美洲市場之獨家授權合約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4/26 發言時間 09:06:55
發言人 魏景成 發言人職稱 商務暨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 (02)27557659
符合條款 第10款 事實發生日 114/04/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4/2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Laboratorios Saval S.A.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4/25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總部位於智利且業務範圍遍及中南美洲的Laboratorios Saval S.A.簽署獨
家授權合約,授權APP13007(丙酸氯倍他索點眼懸液劑0.05%)在中南美洲9個主要國家
市場的獨家商業化權利。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依合約除獲簽約金之外,另將分階段取得里程碑金、權利金以及於合約期間
內的其他對價,合約細節依雙方契約保密約定不予以揭露。本公司借重該公司長達
85年以上,專注於中南美洲藥品經銷和推廣的經驗,將有利於本公司眼部術後炎症
和疼痛治療新藥APP13007於中南美洲9個主要國家市場的銷售事務,對本公司財務及
業務發展帶來正面助益。
10.具體目的:授權商業化本公司產品於當地市場銷售。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2)Laboratorios Saval S.A. 成立於1938年,擁有自主研發能力和符合GMP標準的
藥品製造設施,並與國際策略夥伴保持密切合作,且一直致力於為患者與醫師提
供經濟實惠及高品質的產品並涵蓋多個治療領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966 譜瑞-KY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購買Spectra7公司主要資產(補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4/26 發言時間 08:13:19
發言人 趙捷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408-329-5540
符合條款 第20款 事實發生日 114/03/0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Spectra7公司的主要資產,這些資產包括智慧財產權(IP)、產品、設計、存貨
及其他指定項目
2.事實發生日:114/3/5~114/3/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資產一批,購買價合計為美金9,000,000元之現金。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為Spectra7 Microsystems, Inc.,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條件付款。本交易仍需滿足一般交割條件。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由財務部評估,依本公司核決權限辦理,並經審計委員會以及董事會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利用Spectra7公司更高的資料傳輸速率SiGe(矽鍺)技術開發新的高速訊號解決
方案,有助於譜瑞科技擴展至資料中心、AI計算及新一代消費電子等高速成長中
的市場。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03月05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03月05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432 台端 公司提供

主旨: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21801204 號函辦理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4/26 發言時間 08:08:59
發言人 鄭佩琪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32349988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4/04/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4/26
2.公司名稱:台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21801204號函辦理,每周
          定期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持有之每檔基金餘額、申購與贖回交易情形及應收
          基金贖回款之收回情形與餘額。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據所投資基金(截至114/04/26止)已公布之最近期淨值計算之投
    資餘額計美金53,286仟元(折合新台幣1,732,603仟元),其公允價值評估為0元。
                                          USD      NTD    公允  交易  發行 
             基金名稱              簡稱   仟元     仟元   價值  機構  單位
    =============================  ==== ======  ========= ==== ====== ====
    Spectra SPC Powerfund          (PF) 21,984    714,818   0    AA    STI
    Asian Strategic Long Term Fund (GP)  8,151    265,030   0    AA   CCIB
    Asian Strategic Orient Fund    (GH)  9,099    295,855   0    AA   CCIB
    Longchamp Absolute Return Unit
       Trust Fund                  (LC) 14,052    456,900   0  CCAM-N CCAM
                                        ------  --------- ----
                                 合計   53,286  1,732,603   0
                                        ======  ========= ====
        (1)AA:Ayers Alliance Financial Group Ltd.
        (2)STI:STI PF Limited
        (3)CCIB:City Credit Investment Bank Limited
        (4)CCAM-N:City Credit Asset Management Nominee Co., Ltd.
        (5)CCAM:CCAM Co., Ltd.
        (6)已公布之最近期淨值基準日:
           (PF)=112.02.14 (GP)=112.03.28 (GH)=112.03.30 (LC)=112.07.07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截至114/04/26止,無新增申購及贖回基金交易。
(三)本公司截至114/04/26止,有兩筆尚未收回款項之應收基金贖回款金額計
    美金2,041仟元(折合新台幣66,354仟元),其經減損評估後金額為0元。
      基金簡稱   交易日  USD仟元  NTD仟元 攤銷後成本 交易機構 發行單位
     =========  =======  ======= ======== ========== ======== ========
       PF      112.02.15  1,032   33,545        0       AA       STI
       LC      112.02.20  1,009   32,809        0     CCAM-N    CCAM
                          ------ -------- ----------
                    合計  2,041   66,354        0
                          ====== ======== ==========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將密切注意上述四檔基金後續之發展,並委請專業人士協助本公司主張權利
    ,以維護全體股東之權益。
(二)有關於本公司財務業務相關訊息,本公司均依相關規定公告,若有收到進一步通知
    或其他應公告事項,請投資人依本公司公告之資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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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950 金耘國際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金耘國際 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期間:114年2月7日至114年5月6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4/26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李郁真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6520031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14/02/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2月04日
2.公司名稱:金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4年02月04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1133021061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1月13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金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牧東
(7)變更後公司簡稱:金耘國際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4年2月7日接獲取得經濟部114年2月4日之核准函。
(2)本公司股票簡稱變動為「金耘國際」,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4950」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284 佳邦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為 114年5月5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4/25 發言時間 22:47:26
發言人 黃國書 發言人職稱 財務會計中心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7 585 555
符合條款 第31款 事實發生日 114/04/25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4/2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5/05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4年第一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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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11 日月光投控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環旭電子(股)公司公告202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 之認股價格及發行數量調整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4/04/25 發言時間 22:02:53
發言人 吳田玉 發言人職稱 營運長 發言人電話 02-66365678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4/04/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4/25
2.公司名稱:環旭電子(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根據環旭電子(股)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畫》規定,若在行權前有派息、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或配股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因公司於2025年4月22日召開的 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4年度利潤分配
預案》的議案,決定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3元(含稅),故於本次調整行權價格。

根據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畫(定稿版)》的相關規定,經審計,公司2024年度
淨資產收益率為9.52%,未達到公司層面考核要求。
因此,公司擬註銷本激勵計畫第二個行權期所對應的全部股票期權6,991,000份。
6.因應措施:
本次調整後,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數量由13,868,500份調整為6,877,500份;
股票期權激勵計畫的行權價格從14.27元/股調整為14.04元/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環旭電子(股)公司進行本交易依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應揭露之事項,可於上海證券交易
所網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11 日月光投控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REAL TECH HOLDINGS LIMITED公告董事會決議 取得環強電子(股)公司75.1%之股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4/25 發言時間 21:46:57
發言人 吳田玉 發言人職稱 營運長 發言人電話 02-66365678
符合條款 第20款 事實發生日 114/04/2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環強電子(股)公司(下稱「環強電子」)75.1%之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4/4/25~114/4/2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環強電子75.1%之股權 (共56,325,000股)
交易總金額:美金49,783,000.00元(約當新台幣1,615,458,350元)。

環強電子係由環鴻電子與非關係人Ample Trading, CO., Ltd.合資設立,
總股本為美金75,000,000元,其中環鴻電子出資75.1%(美金56,325,000元),
Ample Trading, CO., Ltd.出資24.9% (美金18,675,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買方REAL TECH HOLDINGS LIMITED及賣方環鴻電子皆為同集團公司環電(股)
公司間接持有百分百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應公司經營策略調整,擬向環鴻電子取得其
控股子公司環強電子75.1%股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交易尚需經由臺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核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依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參酌外部專家評價機構評估其股權價值,並同時洽獨立會
計師對本案交易金額出具合理性意見書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股權轉讓價格基於環強電子截至2025年3月31日股權淨值
的75.1%合理取整後確定,為美金49,783,000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待本交易完成後,REAL TECH HOLDINGS LIMITED將持有環強電子75.1%的股權
2.無權利受限情形。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比例:20.54%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比例:22.46%
營運資金數額:-NTD 16,326,949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集團組織架構調整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4月25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胡湘寧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中市會計師公會會員證書字號:中市會證字第0191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550 北極星藥業-KY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瑞華藥業(香港)有限公司公告董事解任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4/04/25 發言時間 21:39:53
發言人 徐展平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6-2727
符合條款 第6款 事實發生日 114/04/25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4/04/2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陳鴻文 瑞華藥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4.舊任者簡歷:瑞華藥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徐展平 瑞華藥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6.新任者簡歷:北極星藥業集團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母公司改派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550 北極星藥業-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變更資金用途)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4/04/25 發言時間 21:35:24
發言人 徐展平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6-2727
符合條款 第11款 事實發生日 114/04/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上限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發行總面額以新台幣1,000,000仟元為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金額俟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
依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本公司章程第8條規定保留10%,
計以10,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13條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
股東名簿記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拼湊事宜,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東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支應資本支出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
訂定增資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以及其他與本次增資案之相關事宜。
2. 本次現金增資申報主管機關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發行
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
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
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代理人全權處理。
3.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包括但
不限於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
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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