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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550 北極星藥業-KY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霖揚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南科廠公告衛生福利部 裁處案之說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3 發言時間 10:25:34
發言人 黃藍瑩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6-2727
符合條款 第 2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12

2.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霖揚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南科廠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衛福部食藥署於113年4月至霖揚南科廠機動查廠,
因發現廠內部份程序操作涉有

嚴重違反藥品優良製造規範(GMP)規定,
要求停止廠內無菌生產作業並銷燬涉案

產品。

4.處理過程:1.擬依函文規定檢送改善報告及相關矯正預防資料至衛福部食藥署,


待主管機關複查確認改善完成後,
使得恢復生產及出貨。

2.銷燬涉案產品,
並自主回收一批已銷售之相關產品。

5.處分情形:1.停止廠內無菌產品之生產作業。

2.依藥事法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6.是否遭裁處罰鍰:尚未確定

依藥事法第92條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7.裁罰金額(元):尚未確定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1)目前已接訂單估算影響營收金額約為新台幣12,000仟元;


有品質疑慮暫停出貨之產品估算成本約新台幣
1,
200仟元。

(2)法規相關罰鍰依主管機關裁示辦理。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針對有品質疑慮之產品,
將進行隔離銷燬,
並自主回收已銷售之品質疑慮產品。

2.已進行系統性的通盤清查與檢討改善,
加強人員訓練,日後將以更嚴謹態度

執行生產與檢驗作業,
強化品質監測與品質管理。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04 聲寶 公司提供

主旨:針對113/06/13工商時報A14版報導,提出說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3 發言時間 10:13:20
發言人 簡淑慧 發言人職稱 財會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3975151#1711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13
2.公司名稱: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聲寶今年營收挑戰百億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聲寶今年營收挑戰百億元,係屬媒體自行推估法人臆測,非由本公司發佈,
實際營收以本公司公告為主。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3539 隨身遊戲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第八屆董監全面改選,代表人改派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3 發言時間 09:23:56
發言人 吳俊毅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8231-5866轉812
符合條款 第 113/06/12 款 事實發生日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黃惠玲 董事:廖啟璋 董事:李香雲 董事:吉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瑞文 董事: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馬震偉 監察人:民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振峰 監察人:林毅南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黃惠玲 董事:廖啟璋 董事:李香雲 董事:吉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瑞文 董事: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馬震偉 監察人:民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振峰 監察人:林毅南 4.異動原因:董監全面改選、代表人改派。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黃惠玲-572,630股 董事:廖啟璋-108,069股 董事:李香雲-0股 董事: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3,523,548股 董事:吉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358,418股 監察人:林毅南- 0股 監察人:民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47,128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6/12~116/06/11 7.新任生效日期:113/06/12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黃惠玲
董事:廖啟璋
董事:李香雲
董事:吉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瑞文
董事: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馬震偉
監察人:民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振峰
監察人:林毅南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黃惠玲
董事:廖啟璋
董事:李香雲
董事:吉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瑞文
董事: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馬震偉
監察人:民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振峰
監察人:林毅南
4.異動原因:董監全面改選、代表人改派。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黃惠玲-572,630股
董事:廖啟璋-108,069股
董事:李香雲-0股
董事: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3,523,548股
董事:吉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358,418股
監察人:林毅南-
0股
監察人:民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47,128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6/12~116/06/11
7.新任生效日期:113/06/12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221 大甲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大川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除權息基準日相關訊息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3 發言時間 08:18:21
發言人 鍾志清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36000080#118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3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1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A.現金股利:
大川研將自112年度止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10,983,208元
,即每股配發現金紅利1.02550962元。
B.股票股利:
大川研將自112年度止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紅利新台幣28,917,000元
,即每股配發股票紅利新台幣2.7元(每仟股無償配發270股)。
4.除權(息)交易日:不適用。
5.最後過戶日:113/06/1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2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4。
8.除權(息)基準日:113/06/24。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0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股票股利發放日以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日為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419 皇家美食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元勝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皇家國際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3年5月3日至113年8月2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3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黃于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2539588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3年05月02日

2.公司名稱:皇家國際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元勝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3年05月02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1133006741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3年03月27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元勝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皇家國際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元勝

(7)變更後公司簡稱:皇家美食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票代號仍為「4419」。

(2)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3)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4)本公司於民國113年5月3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087 華鎂鑫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鎂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麗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3年6月12日至113年9月11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3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邱美雅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99889 ext 646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3年06月07日

2.公司名稱:麗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鎂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3年06月07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府產業商字第1134994451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3年05月24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華鎂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麗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華鎂鑫

(7)變更後公司簡稱:麗升能源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3年06月12日接獲臺北市政府變更登記核准函。

(2)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8087」。

(3)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4)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01 台泥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Taiwan Cement Europe Holdings B.V.公告 董事會決議公開收購NHOA S.A.股份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3 發言時間 06:45:58
發言人 葉毓君 發言人職稱 永續長 發言人電話 2531-7099轉20265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公開收購

2.事實發生日:113/6/12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本公司透過Taiwan
Cement
Europe
Holdings
B.V.(下稱TCEH)

已間接持有NHOA
S.A.(下稱「NHOA」或「被收購公司」)88.87%股份,

公開收購NHOA
S.A.流通在外普通股11.13%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NHOA參與應賣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次依照法國證券交易相關法令公開收購進行,預計收購數量30,846,451股,

係被收購公司流通在外總股數275,196,760股,扣除TCEH持有NHOA
244,557,486股,

並加計收購已授予並發行歸屬員工之股份預估約207,177股。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本公司擬透過TCEH以現金收購其他NHOA股東之股份,




將於法國巴黎泛歐交易所下市,成為TCEH全資子公司。

(2)本次公開收購之收購對價為每股普通股對價為現金1.1歐元。

(3)支付時間點為本案成就條件達成之後。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1)促進台泥集團財務、業務及營運整合並為提供更大靈活性。

(2)簡化NHOA及其旗下公司之組織架構及提升其企業效率。

(3)可節省為符合及維持NHOA法國上市地位有關之成本開支。

(4)強化NHOA與本集團其他公司如Cimpor、台泥儲能之合作,有利於歐洲市場推展




充儲一體等解決方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私有化後,有助本集團轉型發展及資源整合暨策略發展,

對日後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次公開收購全數以現金為對價,收購價格為每股1.1歐元。

資金來源為TCEH自有資金。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胡湘寧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中市第0191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經考量NHOA
S.A.可量化之財務數字、市場客觀資料,及評價方法適當性,

擬採用收益法分析標的公司股票得出NHOA
S.A.每股合理收購價值為

歐元0.92~1.23元。本案擬以每股歐元1.1元為對價取得NHOA
S.A.股權,

介於上述合理收購價值區間,故收購價格應屬允當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

(1)本公司透過TCEH完成第一階段公開收購後若累積持有NHOA股份達90%,將依




法國證交易相關法令規定,就NHOA於法國證券交易市場上之其他流通股份,




進行全面買斷收購程序(Squeeze-out),取得所有其他股東所持有之股份,




NHOA並將於EURONEXT
Paris主板下市,完成本計劃。

(2)實施本計畫前,應向法國證券監管機關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




(AMF)提出收購申請,並由其核准要約文件及公告,若無法取得相關主管機關




之核准、許可或申報生效,本公司(透過TCEH)對所有應賣之NHOA股份將不




予收購。若有其他依法應取得之核准,本公司(透過TCEH)亦將於實施前取得。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維持NHOA
S.A.現有業務並繼續經營。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本公司張安平董事長及程耀輝董事分別擔任本公司指派於NHOA
S.A.董事及

CSEO
(Chief
Stratrgy
Execution
Officer)依公司法第206條準用

同法第178條規定,不參與本案之討論及表決。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1)為進行本計畫,擬請董事會授權
本公司
董事長或其指定人代表本公司及TCEH處理




與本計畫有關之一切必要程序並採取相關必要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簽署及交付所




有相關收購要約文件、指派代表銀行、顧問及獨立專家、向相關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或申報等相關事項,執行或調整後續強制收購案之後續事項或交割相關事宜,包括




但不限於依法國主管機關或法國當地獨立專家意見之要求調整收購價格及支付收購




價款及其他;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市場狀況、客觀環境變動,不及取得相關主




管機關之核准、許可、
申報生效或有其他正當理由等,致本收購案相關申報文件、




延長公開收購期間,或有修改收購條件或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其




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2)依台灣及法國主管機關、相關應適用法令暨法國當地獨立專家意見,全權辦理後續




本收購案相關之一切事項,包括但不限於簽署及申報本收購案(包括與公開收購及




全面買斷收購)相關之文件。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3 開發金 公司提供

主旨: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人壽公告受金管會裁罰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22:30:23
發言人 黃碧玲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2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12

2.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凱基人壽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保險業務,違反個人資料法及保險法相關規定,

經金管會核處罰鍰。

4.處理過程:將依主管機關意見辦理相關改善事宜。

5.處分情形:核處罰鍰共計新臺幣290萬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2,900,000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290萬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將依主管機關意見辦理相關改善事宜。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核處罰鍰新台幣50萬元,以及依保險法核處罰鍰240萬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3097 拍檔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2年度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暨發放日
序號 10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22:15:48
發言人 王保鋅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918850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1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75,085,605元(每股配發1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6/27
5.最後過戶日:113/06/3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7/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7/05
8.除權(息)基準日:113/07/0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8/0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最後過戶日113年6月30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提前於
民國113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4點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6月29日及
民國113年6月3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3097 拍檔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 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序號 9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22:13:43
發言人 王保鋅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9188500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其宏
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文興
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保鋅
獨立董事:沈尚弘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佳氫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達宣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其宏
明基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文興
邁達特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羅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其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友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星益欣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明基逐鹿軟件(蘇州)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維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達宣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BenQ
Guru
Holding
Limited(香港商明基逐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4)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保鋅
星益欣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Partner
Tech
Europe
GmbH董事

(5)獨立董事:沈尚弘
博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智璞儲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
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文興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文興
明基逐鹿軟件(蘇州)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文興
明基逐鹿軟件(蘇州)有限公司:
蘇州新區竹園路18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文興
明基逐鹿軟件(蘇州)有限公司:
電腦資訊系統之研發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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