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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724 宣捷幹細胞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5:28:32
發言人 潘啟明 發言人職稱 投資長 發言人電話 02-89787777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陳柏同
(2)獨立董事王家祥
(3)獨立董事楊博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陳柏同



秀傳醫療財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董事
(2)獨立董事王家祥



弘森家族辦公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治富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獨立董事楊博閔



大森未來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724 宣捷幹細胞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5:28:20
發言人 潘啟明 發言人職稱 投資長 發言人電話 02-89787777
符合條款 第 15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股東會日期:113/05/15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4)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105 穩懋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舉辦之「櫃買市場業績發表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5:26:32
發言人 曾經洲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397-5999#18684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7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5/17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5/1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花園大酒店國際廳(地址:台北市中華路二段1
號2
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舉辦之「櫃買市場業績發表會」,說明本公司營運狀況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000218 亞東證券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5:25:49
發言人 王珮恩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77531799
符合條款 第 113/05/15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事宜 (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舊任者姓名:溫珮雯 (3)新任者姓名:吳利君 (4)異動原因:內部職務異動 (5)生效日期:113/05/2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經113/05/15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事宜
(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舊任者姓名:溫珮雯
(3)新任者姓名:吳利君
(4)異動原因:內部職務異動
(5)生效日期:113/05/2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經113/05/15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5 元大金 公司提供

主旨: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儲蓄銀行(菲律賓) 公告選任審計委員會成員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5:17:24
發言人 翁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11999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Senen
L.
Matoto
(2)Arturo
E.
Manuel,
Jr.
(3)Celia
Mojica
Escareal-Sandejas
4.舊任者簡歷:
(1)元大儲蓄銀行(菲律賓)獨立董事
(2)元大儲蓄銀行(菲律賓)獨立董事
(3)元大儲蓄銀行(菲律賓)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
(1)Senen
L.
Matoto
(2)Arturo
E.
Manuel,
Jr.
(3)Celia
Mojica
Escareal-Sandejas
6.新任者簡歷:
(1)元大儲蓄銀行(菲律賓)獨立董事
(2)元大儲蓄銀行(菲律賓)獨立董事
(3)元大儲蓄銀行(菲律賓)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5/15~113/05/14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5/1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13 鴻呈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5:17:21
發言人 林星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3234-3038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12/27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之要求,修訂本公司112年度第 
一次員工
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內容,並於113年5月15日董事會追認通過。
修訂前內容: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給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受僱員工。



受僱員工係指符合支領薪資原則,由公司僱用之本國及外國籍職(工)員、專任



及兼任、全時及部分時間參加作業或提供服務之常僱員工,惟不包含派遣人力及



業務外包人員,亦不包括未兼任員工之董事。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



酌員工之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



件等,經董事長核定後,提請董事會決議認定之。惟認股權人具董事及經理人身



分者,應先提請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



分之員工,應先提請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



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



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



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修訂後條文: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給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受僱員工。



受僱員工係指符合支領薪資原則,由公司僱用之本國及外國籍職(工)員、專任



及兼任、全時及部分時間參加作業或提供服務之常僱員工,惟不包含派遣人力及



業務外包人員,亦不包括未兼任員工之董事。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



酌員工之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



件等擬定分配標準,經董事長核定後,提請董事會決議認定之。惟認股權人具董



事及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請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請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



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



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



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13 鴻呈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5:16:39
發言人 林星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3234-3038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5/14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19,99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03,01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6,63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8,11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6,67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4,23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6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803,04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61,01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51,00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73 和詮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辭任審計委員會與薪資報酬委員會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5:16:21
發言人 宋信賢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7-8156666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與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蘇二郎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請辭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10/05~115/10/04
10.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05/15接獲獨立董事辭任書,自同日起辭去前述委員會
職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73 和詮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辭任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5:15:59
發言人 宋信賢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7-8156666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蘇二郎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個人業務繁忙請辭獨立董事職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10/05~115/10/04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3/05/15收到獨立董事辭任書,自即日起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13 鴻呈 公司提供

主旨: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二、三款之規定辦理公告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5:15:44
發言人 林星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3234-303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鴻呈電子(越南)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2,94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2,41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1,02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3,43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84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421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實際借款情形調整適當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於借貸限額內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可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2)日期:

自實際貸放日起算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13,43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5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資金貸與金額為USD250萬元整,匯率換算為113/5/14
USD/NTD:32.4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90 日電貿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國票綜合證券113年5月23日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5:14:35
發言人 于耀國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19-0505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5/2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5/2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國票金控大樓
(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三路128號7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票綜合證券113年5月23日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5.其他應敘明事項:報名請洽國票綜合證券汪先生(02)2778-6053。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3117 年程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5月16-31日將到期之票據金額、預計 支付之帳款金額、應償還借款金額暨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5:14:34
發言人 傅從芳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962286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於110年9月22日證櫃審字第11000648471號函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項目




















113年5月16-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8,398
應收帳款及票據收現:









14,433
借款金額:



















15,000
股東往來:
























0
到期之應付票據金額:









(5,794)
預計支付之帳款金額:








(12,834)
應償還借款金額:













(1,124)
期末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8,079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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