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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租賃法扶助將上路 林右昌:盼使弱勢有底氣維護合法權益

2024/05/13 18:13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考量租屋糾紛的訴訟對弱勢房客而言,常因難以負擔的訴訟成本而卻步,因此新訂「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圖為林右昌去年2月13日視察國家住都中心,發布住宅政策。(資料照,內政部提供)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內政部繼去年7月推出租金補貼2.0後,再於日前公告「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考量租屋糾紛的訴訟對弱勢房客而言,常因難以負擔的訴訟成本而卻步,因此新訂這項規定,內政部後續將與法律扶助基金會簽約合作,並規劃於8月開辦住宅租賃的免費法律諮詢,盼使弱勢租屋族有更充足底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林右昌說明,目前租賃糾紛案件平均每年約有2400件,其中透過「鄉鎮市區公所調解」、「消費爭議調解」等訴訟外管道解決者,比例約達4成,但對於弱勢房客而言,若房東以不當手段阻撓或限制其合法租屋權利,在調解或調處不成立時,往往因難以負擔後續的訴訟成本而卻步,導致租屋權益受損。

林右昌指出,這次新訂規定將協助租屋族提供免費的「租屋法律諮詢」,以及申請租金補貼的弱勢租屋民眾,在訴訟時的法律文件撰擬等服務,讓房客在遇到房東以苛扣押金、提前終止租約、強制搬離等不當手段,來要求不得申請租金補貼、報稅、設戶籍時,可以勇於捍衛權利,向房東爭取自身權益。

內政部指出,在與法扶基金會雙方共同的努力下,住宅租賃法扶服務即將上路,已籌編取得今年所需開辦經費1000萬元,預計於5月底前完成法律扶助規定與租賃條例施行細則等配套法規修正,後續即可正式公告委託法扶基金會辦理,預計於8月先開辦免費的「租屋法律諮詢」,明年下半年再提供法律文件撰擬、法院調解、訴訟程序等「法律訴訟協助」服務。

內政部強調,租屋族多為租屋市場的弱勢,部長林右昌已相繼完成租賃條例的修法,讓住宅租賃契約能全面適用消保法與消保申訴調解機制,並新增轉租案件的實價登錄;同時也完成修正租賃定型化契約,增訂房東不得拒絕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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