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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08 台達電 公司提供

主旨:補充公告本公司代子公司DET公告決議興建泰國D13廠、D14廠及 D15廠相關事宜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8:55:05
發言人 周志宏 發言人職稱 永續長 發言人電話 (02)8797208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契約種類:工程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3/5/15~113/5/15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泰國D15廠土建工程契約相對人為惠峰建設有限公司(簡稱”惠峰建設”),
惠峰建設非本公司關係人。其他契約相對人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子公司Delta
Electronics
(Thailand)
Public
Company
Limited(簡稱”DET”)董事會
於民國113年4月11日決議通過興建泰國D13廠、D14廠及D15廠,暫估工程
總價款約泰銖41.25億元,其中,泰國D15廠土建工程價款約泰銖8.2億元,
其他相關事宜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係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未來業務發展所需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3150 鈺寶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申請延長股票上市 買賣開始期限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8:54:31
發言人 黃良駿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169188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公司名稱: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03月07日函知同意本公司股票上市 
掛牌買賣乙案,及113年05月10日函知本公司創新板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申報生效乙
案,本公司因承銷作業時程所需,於113年05月10日發函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申請股票上市開始買賣期限延長三個月,並於113年05月15日收到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30008609號函覆同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14 鑫永銓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8:47:29
發言人 胡美惠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9-2263888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5/1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389,958,535元,每股配發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5/31
5.最後過戶日:113/06/0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0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08
8.除權(息)基準日:113/06/08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0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14 鑫永銓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限制案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8:46:37
發言人 胡美惠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9-2263888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季旺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季進
法人董事:佑臻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季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521 鴻翊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8:44:35
發言人 周季平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82272556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許偉良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游智誠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建設事業群副總經理、大豐建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本公司許偉良總經理因個人健康因素辭任
9.新任生效日期:113/05/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新任總經理已於今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任命案,並將提最近期薪資報酬委員會追認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14 鑫永銓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第二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8:43:54
發言人 胡美惠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9-226388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陳俊仁
(2)林誠志
(3)林清安
4.舊任者簡歷:
(1)陳俊仁
旺德好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2)林誠志
歐締企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3)林清安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
(1)林誠志
(2)林清安
(3)林淑蕙
6.新任者簡歷:
(1)林誠志
歐締企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2)林清安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林淑蕙
魚中魚樂活有限公司財會顧問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07~113/07/06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5/15~116/05/1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14 鑫永銓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第六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8:43:18
發言人 胡美惠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9-226388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委員
3.舊任者姓名:
(1)陳俊仁
(2)林誠志
(3)林清安
4.舊任者簡歷:
(1)陳俊仁
旺德好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2)林誠志
歐締企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3)林清安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
(1)林誠志
(2)林清安
(3)林淑蕙
6.新任者簡歷:
(1)林誠志
歐締企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2)林清安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林淑蕙
魚中魚樂活有限公司財會顧問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22~113/07/06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5/15~116/05/14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14 鑫永銓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選任董事長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8:42:28
發言人 胡美惠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9-226388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林季進
4.舊任者簡歷: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林季進
6.新任者簡歷: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3/05/1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14 鑫永銓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董事及獨立董事改選相關事宜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8:41:54
發言人 胡美惠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9-226388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林季進
(2)董事︰佶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季佑
(3)董事︰黃國楨
(4)董事︰邱伯達
(5)董事︰陳朝國
(6)董事︰陳晉一
(7)獨立董事︰陳俊仁
(8)獨立董事︰林誠志
(9)獨立董事︰林清安
4.舊任者簡歷:
(1)董事︰林季進/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林季佑/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董事︰黃國楨/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董事︰邱伯達/利信實業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董事︰陳朝國/港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6)董事︰陳晉一/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獨立董事︰陳俊仁/旺德好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8)獨立董事︰林誠志/歐締企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9)獨立董事︰林清安/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季旺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季進
(2)董事︰佑臻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季佑
(3)董事︰黃國楨
(4)董事︰邱伯達
(5)董事︰陳朝國
(6)董事︰陳晉一
(7)獨立董事︰林誠志
(8)獨立董事︰林清安
(9)獨立董事︰林淑蕙
6.新任者簡歷:
(1)董事︰林季進/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林季佑/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董事︰黃國楨/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董事︰邱伯達/利信實業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董事︰陳朝國/港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6)董事︰陳晉一/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獨立董事︰林誠志/歐締企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8)獨立董事︰林清安/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9)獨立董事︰林淑蕙/魚中魚樂活有限公司財會顧問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季旺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季進:6,950,513股
(2)董事:佑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季佑:8,187,675股
(3)董事:黃國楨:128,000股
(4)董事:邱伯達:160,000股
(5)董事:陳朝國:688,380股
(6)董事:陳晉一
0股
(7)獨立董事:林誠志:0股
(8)獨立董事:林清安:0股
(9)獨立董事:林淑蕙: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07~113/07/06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5/15~116/05/14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14 鑫永銓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8:40:57
發言人 胡美惠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9-2263888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5/15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2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分配股東紅利-現金股利每股配發5元)。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改選本公司第二十屆董事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通過本公司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77 眾達-KY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為孫公司眾達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公告。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8:40:17
發言人 莊敏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06650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1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眾達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84.86%持股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79,82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9,72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新增短期放款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5,91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契約約定。

(2)日期:

依契約約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798,2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215,07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1.9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8.9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77 眾達-KY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為子公司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依公開 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公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8:40:00
發言人 莊敏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06650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798,23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2,81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92,81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新增短期放款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8,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2,95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契約約定。

(2)日期:

依契約約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798,2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215,07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1.9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8.9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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