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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5863 瑞興銀 公司提供

主旨:訂定除息基準日暨發放日相關事宜。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36:55
發言人 吳鴻益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575151#2528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1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79,143,405.87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可分配0.25211036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7/02
5.最後過戶日:113/07/0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7/0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7/08
8.除權(息)基準日:113/07/08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2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股利之配發按除息基準日當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
比例分配之,每位股東分配現金股利總額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剩餘畸零
款合計數列入本公司其他收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5863 瑞興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36:30
發言人 吳鴻益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575151#2528
符合條款 第 15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股東會日期:113/06/12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本行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本行章程修正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本行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
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不適用。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89 瑞軒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35:17
發言人 邱裕平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228-0505-1108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12
2.公司名稱: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3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113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




權益報酬率,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2)現金減資金額為新台幣601,000,000元整,銷除股份60,100,000股。本公司




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740,100,000股,依前述減少資本計算,預計




減資比率約為8.12052425%,減資後普通股為6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6,800,000,000元整;惟減資後實收資本額、實際減




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已發行總股數計算之。

(3)本次現金減資案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




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4)上述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第74條規定辦理。

(5)如 貴債權人對於本公司現金減資案有所異議,請於113年6月13日至113年




7月15日之期間內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




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異議即視為同意本減資案。債權人提出異議後,若轉




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之異議視為撤回,併此告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71 中租-KY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Chaileas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Singapore) Pte.Ltd公告取得飛機資產。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34:19
發言人 廖英智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2638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灣流G500
商務機乙架。

2.事實發生日:113/6/12~113/6/1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飛機乙架,共計美金46,245,000元
(約當新台幣1,498,338,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Gulfstream
Aerospace
Corporation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交易契約支付款項條件辦理,所有權人為CIFSC(SG)。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案為交易相對人將標的物售予Chaileas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Singapore)
Pte.Ltd後,CIFSC(SG)以融資性租賃方式出租給承租人
Pinnacle
Elite
Limited,故依據雙方簽約日之買賣標的物之會計帳面價值計算價格。
2.決策單位:CIFSC(SG)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Chaileas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Singapore)
Pte.Ltd.
以融資性租賃方式將標的物出租予承租人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件匯率換算為USD兌NTD
32.4元
承租人如提前清償或正常履行融資性租賃契約完畢,標的物所有權
於承租人付清最後一期租金後移轉予承租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89 瑞軒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33:05
發言人 邱裕平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228-0505-110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2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吳春發

董事:祐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軒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瑞發有限公司

董事:錦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華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周明智

獨立董事:魏宏政

獨立董事:周大任

獨立董事:周成虎

獨立董事:徐掌瑛
4.舊任者簡歷:

董事:吳春發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祐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董事:軒發股份有限公司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董事:瑞發有限公司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董事:錦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董事:華容股份有限公司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董事:周明智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魏宏政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周大任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周成虎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徐掌瑛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吳春發

董事:祐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軒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瑞發有限公司

董事:錦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華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周明智

獨立董事:魏宏政

獨立董事:周大任

獨立董事:周成虎

獨立董事:徐掌瑛
6.新任者簡歷:

董事:吳春發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祐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董事:軒發股份有限公司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董事:瑞發有限公司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董事:錦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董事:華容股份有限公司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董事:周明智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魏宏政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周大任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周成虎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徐掌瑛











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吳春發
















33,199,331股

董事:祐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9,220,093股

董事:軒發股份有限公司






3,503,543股

董事:瑞發有限公司










6,548,680股

董事:錦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032,889股

董事:華容股份有限公司





16,839,467股

董事:周明智
























0股

獨立董事:魏宏政




















0股

獨立董事:周大任




















0股

獨立董事:周成虎




















0股

獨立董事:徐掌瑛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29~113/07/28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6/12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149 正達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 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32:42
發言人 邱火生 發言人職稱 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7-236988
符合條款 第 45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12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長:鍾志明,放棄認購股數618,252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2)董

事:蕭仁亮,放棄認購股數0股,占得認購股數0%

(3)董

事:王國鴻,放棄認購股數0股,占得認購股數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
上述放棄認購股數部分,已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並收足現金款項。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37 慧洋-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董事會決議重要子公司慧洋巴拿馬發放現金股利予本公司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32:16
發言人 薛亦駿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7552637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1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
USD70,000,000
3.其他應敘明事項:重要子公司慧洋巴拿馬(Wisdom
Marine
Lines
S.A.)發放
現金股利予本公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799 易威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赴大陸投資之相關事宜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31:36
發言人 吳雪君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666-959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3/6/12至民國113/6/12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擬透過第三地區轉投資大陸新設子公司上海華瀚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定)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授權董事長分次投資,總金額人民幣1,000萬元,持股100%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名稱暫定:上海華瀚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不適用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1,000萬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藥品開發及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0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董事會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6月12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6月12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239,962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9.69%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7.29%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1.78%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168,944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3.86%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2.17%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2.38%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10年:損失新台幣26,277仟元

111年:損失新台幣5,914仟元

112年:損失新台幣35,048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6.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8.其他敘明事項:

1.新台幣兌換人民幣之匯率1:4.457

2.本項投資尚待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核准後執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37 慧洋-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現金股利基準日相關事宜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31:34
發言人 薛亦駿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7552637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1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約2.75元,共計新台幣2,052,625,297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6/28
5.最後過戶日:113/07/0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7/02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7/06
8.除權(息)基準日:113/07/06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股份註銷、因員工行使員工認股憑證、增資發行新股、
可轉換公司債轉執行權利、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其他等因素,影響本公司除權(息)
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致使股東配股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799 易威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得視金融市場狀況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補充說明113年5月8日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30:24
發言人 吳雪君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666-9596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1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私募案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



意事項及主管機關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1)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私募對象如為內部人或關係人者,






其選擇目的及方式為對本公司營運長期支援且有一定程度瞭解,有利於公司未來






營運發展者。(本次新增)



(2)目前擬定之應募對象屬內部人名單如下:



主要股東名稱/與公司之關係/法人股東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及與公司之



關係



一、林翰飛/本公司董事長



二、李世仁/本公司董事



三、張振忠/本公司董事



四、Bayberry
Management
LLC/本公司法人董事/(1)James
Aiping
Lee(74%)、







本公司總經理、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Y
H
Tu(20%)、無







(3)Monica
P.
Lee(6%)、無



五、中華世紀投資(股)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本公司持股10%以上大股東/







華盛國際投資(股)公司(100%)、無



六、張志成/中華世紀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七、張子成/中華世紀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八、廖繼洲/本公司獨立董事



九、葛之剛/本公司獨立董事



十、陳昭蓉/本公司獨立董事



十一、林育雅/本公司獨立董事



十二、李悅寧/本公司副總經理

b.本公司若欲洽定之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選擇方式與目的係以對本公司未來營運



能產生直接及間接助益,強化公司經營體質及競爭力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選擇策



略性投資人之必要性,係為協助公司長期業務發展,藉其經驗、技術、知識或通路



等,協助公司拓展業務範圍與規模,以強化與策略合作夥伴間更緊密的關係。

若有其他特定人依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

事項及主管機關相關函令規定,擬於股東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後,授權董事會洽定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總發行股數不超過15,000仟股限額內辦理私募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5,000仟股限額內辦理私募普通股,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

次辦理,每次發行股數不超過5,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公司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發行價格於不低於股東常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前



述定價原則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前述私募價格之定價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



定,並考量公司未來發展以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



,且三年內不得洽辦上櫃掛牌,流動性較差等因素,故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因應未來營運資金需求、發展新業務、改善財務結構、購置研

發設備及長期股權投資。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營運成長、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以提昇營運成效及其他長期發展之資

金需求所需引進投資夥伴規劃,且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有價

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

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發行。
11.參考價格:尚未發行。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發行。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募集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


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


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上市(櫃)交易。除以上規定,本次私


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定價日、增資基準


日、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 


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


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


處理之。


(2)一併更新私募專區,『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資訊內容。(本次新增)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164 華興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27:27
發言人 倪志誠 發言人職稱 元件產品業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2186891-2200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12
2.公司名稱: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民國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經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減資金額為



新台幣200,002,390元整,銷除股份20,000,239股,減資比率約為20%,



每股退還現金約為新台幣2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
(2)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四條之規定辦理。
(3)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現金減資退回股款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即日起三十一日內,



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24 京城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向非關係人取得高雄市左營區新勝段土地。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26:31
發言人 周敬恆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7-558636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高雄市左營區新勝段27、28、29、30等地號土地。
(2)座落位置:高雄市左營區新德路上,臨近漢神巨蛋商圈。

2.事實發生日:113/6/12~113/6/1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3,399.43平方公尺,約1,028.33坪,
交易總金額及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336,821仟元,每坪單價新台幣1,3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免揭露其姓名。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一般交付或付款條件,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尚未取得鑑價報告。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尚未取得鑑價報告。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尚未取得鑑價報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因土地決策時間短及交易保密因素,尚未能及時取得估價報告,
將依規定於二周內取得估價報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約總成交金額0.5%。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興建住宅大樓出售。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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