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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414 如興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及證交所臺證上一字 第1111803907號函指示公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8:19:50
發言人 徐仲榮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13111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常州東奧服裝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與提供保證常州市穗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同為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324,01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403,722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23,153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26,87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23,80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集團資金調度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6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01,11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還款解除

(2)日期:

合約到期還款解除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5,021,58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769,19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86.7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414 如興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天雲存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8:18:15
發言人 徐仲榮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13111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0,83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集團資金調度考量。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821,14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532,368

5.計息方式:

議定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清償

(2)日期:

到期清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040,81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0.9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8 隆銘綠能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8:16:30
發言人 林欣怡 發言人職稱 會計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01-5778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14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7,61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2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3,60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74,29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1,59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1,59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276,67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01,73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4,93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414 如興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變更會計主管案。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8:14:54
發言人 徐仲榮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13111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5/1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仲榮
如興股份有限公司財會管理中心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龔烜堯
如興股份有限公司財會管理中心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因應組織調整。
7.生效日期:113/05/1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416 三圓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 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之公告標準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8:14:49
發言人 王朝平 發言人職稱 王朝平 發言人電話 (02)2563-9136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76,85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提供其保證票據

(2)價值(仟元):600,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69,42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424,948

5.計息方式:

年利率2.65%,但不得低於金融機構之短期放款最低利率,且其利息按月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融通期間以一年為限

(2)日期:

匯入帳戶之日起一年內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97,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7.1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03 長榮 公司提供

主旨:代本公司之子公司Evergreen Marine (Asia) Pte. Ltd. 公告購買新造貨櫃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8:14:44
發言人 吳光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5-776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貨櫃

2.事實發生日:113/5/14~113/5/1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7,500只貨櫃
交易總金額:USD
65,170,000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Evergreen
Heavy
Industrial
Corp.
(Malaysia)
Berhad
(Evergreen
Marine
(Asia)
Pte.
Ltd.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配合營運需求
前次移轉情形: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價
決策單位:Evergreen
Marine
(Asia)
Pte.
Ltd.之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1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1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101 華冠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8:14:42
發言人 周照程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87718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辦理私募應募人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政一字第0910003455
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
限,或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之策略性投資人
I.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者,其選擇方式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1)選擇方式與目的:應募人之選擇以為提高公司之獲利,藉本身經驗、技術、知識、
品牌或通路等,經由產業垂直整合、水平整合或共同研究開發商品或市場等方式,以協
助公司提高技術、改良品質、降低成本、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之個人或法人
II.
應募人如為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1)選擇方式與目的:以對本公司營運狀況
有相當程度了解,對公司未來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之內部人或關係人為優先考量。
應募人:華森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應募人:李森田(本公司董事長)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額度不超過4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發行額度不超過40,000,000股,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最多不超過五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1、3或5個
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
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考價格,實際發行價
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訂定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將參考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受限於三
年不得自由轉讓以及最近股價情形,並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
項」及現行法令之規定進行訂價,故其價格之訂定應有其合理性。依據前述訂價原則,
若私募普通股價格低於股票面額而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將視公司未
來營運及市場狀況,以未來年度所生之盈餘彌補或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之方式處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長期營運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並考量私募有價
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股權關係,
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實際發行 
11.參考價格:尚未實際發行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實際發行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
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 
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發行股數、發行
價格、發行條件、發行時間、募集金額、應募人選擇或其他相關事項等,擬提請股東常
會授權董事會得依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訂定、調整並全權處理。
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修正時,擬提請
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171 天宇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8:14:32
發言人 劉奇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18-7688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14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78,38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9,62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3,09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8,72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53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15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454,74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843,63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608,24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416 三圓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之公告標準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8:14:28
發言人 王朝平 發言人職稱 王朝平 發言人電話 (02)2563-9136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4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76,85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97,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7.10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416 三圓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經董事會決議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8:14:03
發言人 王朝平 發言人職稱 王朝平 發言人電話 (02)2563-9136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14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6,02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4,94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11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6,46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52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52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813,18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121,04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692,14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101 華冠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8:12:21
發言人 周照程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87718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2.減資緣由:為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每股淨值,擬辦理減資以彌補累積虧損。
3.減資金額:新台幣582,648,620元整。
4.消除股份:普通股58,264,862股。
5.減資比率:80.00%。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45,662,160元整。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3/06/25。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4,566,216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定
減資基準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101 華冠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季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14 發言時間 18:11:16
發言人 周照程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87718
符合條款 第 3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4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合
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
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
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
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第2410
號「財務報表
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
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
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
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三)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非重要子公司其民國
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
資訊,並未經會計師核閱。該等子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
總額分別為新台幣47,416
仟元及87,755
仟元,占合併資產總額之8%及11%,負債
總額分別為10,794
仟元及21,859
仟元,占合併負債總額之2%及4%,民國一一三
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損失2,912
仟元及
9,459
仟元,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6%及16%。
又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七)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
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採用權益法投資分別為339,565
仟元及356,120
仟元,其民國一
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投資損益之
份額分別為414
仟元及(9,320)仟元,及列入上開合併報告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同期
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非重要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
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致無法允當表達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三月三
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
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一)所述,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民
國一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累計虧損為新台幣702,613
仟元,達實收資本額96%,
流動負債已超過流動資產為新台幣143,947
仟元,負債比率達93%,該等情況顯示華
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
而修正核閱結論。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信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郭鎮宇
金管證審第1080305189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陳光慧
金管證審第1070345892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3/05/14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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