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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47 世界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同意發行民國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9:04:21
發言人 黃惠蘭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770355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總額為新台幣410,000仟元,每股面額10元,共計普通股
41,000仟股。實際發行股數將於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經股東會及主管機關核准
後另提董事會決議之。
4.既得條件:
-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須符合以下各項條件方可既得:(1)於各既得
期間屆滿日仍在職;(2)
各既得期間內未曾有違反任何與本公司或從屬公司之工作
規則等情事;(3)達成本公司或從屬公司所設定員工績效評核指標「S」。
-
各年度可既得之最高股份比例為:發行後屆滿二年25%、屆滿三年25%、以及
屆滿四年5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員工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已獲配股數並予以註銷。其他各項
情事處理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發生繼承),則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
7.員工之資格條件:
-
以本公司與從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且與本公司未來發展高度相關,個人
表現對公司營運具影響力及重要新進員工。
-
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
會同意。經理人、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
決議。非經理人、非具董事身分之員工,應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長期服務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
創造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假定41,000仟股於民國一一三年年底至一一五年間分次發行,基於既得條件,暫估
費用化總金額約為新台幣3,070佰萬元。依前述假設估計,暫估民國一一四年至
一一九年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710佰萬元、860佰萬元、750佰萬元、
530佰萬元、160佰萬元及60佰萬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綜上暫估民國一百一十四年至一百一十九年費用化金額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之
影響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33元、0.40元、0.35元、0.25元、0.08元及0.03元,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可能之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既得期間除繼承外,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
、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其他權利受限制情形,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將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各項條件,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相關法令規則修訂而有
修訂或調整之必要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所有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80 合庫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合作金庫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法人代表人董事異動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9:04:12
發言人 呂瑞齡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173-888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4/29
2.法人名稱: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張聰益
4.舊任者簡歷: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政管理部協理
5.新任者姓名:洪祥洋
6.新任者簡歷: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處處長
7.異動原因:改派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6/28~113/06/27
9.新任生效日期:113/04/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91 中信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授信資產之轉讓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9:01:37
發言人 高麗雪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3327-7777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金融機構債權(放款)

2.事實發生日:113/4/29~113/4/29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不適用。

不適用。

USD9,500,000。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Chang
Hwa
Commercial
Bank,
Ltd.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無。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
依合約辦理。

重要約定事項:
依合約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為本行內部最終審核單位核定,相關條件依合約及一般市場慣例為之。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活絡債權資產組合。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例行性業務。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本交易係依113/4/26之匯率計算(USD
1
=
NTD
32.595]。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91 中信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授信資產之轉讓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9:01:23
發言人 高麗雪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3327-7777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金融機構債權(放款)

2.事實發生日:113/4/29~113/4/29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不適用。

不適用。

USD9,500,000。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First
Commercial
Bank,
Ltd.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無。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
依合約辦理。

重要約定事項:
依合約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為本行內部最終審核單位核定,相關條件依合約及一般市場慣例為之。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活絡債權資產組合。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例行性業務。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本交易係依113/4/26之匯率計算(USD
1
=
NTD
32.595]。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804 大略-KY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9:01:23
發言人 莊子彬 發言人職稱 財務主管 發言人電話 +86-21-34312996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對特定人進行私募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50,000,000股之普通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依實際私募每股價格計算。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各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A.依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以不低於股東會決議
,洽特定人依市場狀況決定之。
另由於近期本公司於櫃檯買賣市場交易之收盤價格均未超過面額,
且私募參考價格係依主管機關「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價格計算方式訂定,致使若本次私募價格之參考價格或實際私募價格有
低於面額情事,尚屬合理。且如因此造成累積虧損增加而對股東權益有所影響
,擬於未來年度召集股東會時,依當時之營運結果及財務狀況提請股東會
評估並討論是否配合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其他因應
公司未來長期發展所需資金或引進策略性夥伴等規劃。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
改善財務結構及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或引進策略性夥伴等規劃,
爰有資金需求,若以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募集資本之時效性、
便利性及發生成本等,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
故考量以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
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並達到迅速挹注所需資金之目的。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本私募案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
均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
擬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上櫃申請。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以私募計劃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
、股數、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劃之事項,
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
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本案未來發行新股,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基準日;
上述未盡事宜,除私募價格成數外,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91 中信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授信資產之轉讓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9:01:04
發言人 高麗雪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3327-7777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金融機構債權(放款)

2.事實發生日:113/2/19~113/4/29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不適用。

不適用。

USD2,000,000、EUR4,669,354.84、USD13,500,000。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Taishin
International
Bank
Co.,
Ltd.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無。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
依合約辦理。

重要約定事項:
依合約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為本行內部最終審核單位核定,相關條件依合約及一般市場慣例為之。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活絡債權資產組合。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例行性業務。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本交易係依113/4/26之匯率計算(USD
1
=
NTD
32.595;EUR
1=
NTD
34.97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80 合庫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合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臺北市大同區市府段都市更新案」相關事宜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9:00:42
發言人 呂瑞齡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173-888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契約種類:都更事業計畫同意書

2.事實發生日:113/4/29~113/4/29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害關係人)、永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兩位自然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都市更新案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100%同意參與重建,並同意由本公司擔任都市更
新實施者。(本公司與永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本公司預計對本都市更新
案挹注資金之金額約新台幣7.9億元,經主管機關核定計畫後參與權利變換分配,
預估本案事業計畫階段出資方共同負擔比例約為37.89%。)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配合政府政策,擔任都市更新案之實施者並拓展本公司都市更新挹注資金業務。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本次公告為取得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本次公告為取得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本次公告為取得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8 增你強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57:50
發言人 尤淑儀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792-8788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4/29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565,48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66,40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10,44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6,92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0,02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0,02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0,782,07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5,202,71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579,36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675 德微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亞昕科技(股)公告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其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57:23
發言人 邱桂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6626190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3/04/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事: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恩傑


事: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趙




事: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賴妙音
監察人:德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文昭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職稱
















範圍
法人董事代表人
張恩傑

德微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亞昕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法人董事代表人




盧森堡商達爾國際(股)公司
亞太區總裁























亞昕科技(股)董事(代表人)
法人董事代表人
賴妙音

德微科技(股)公司董事























盧森堡商達爾國際(股)公司台灣分公司財務長























DIODES
INC
集團董事及經理人























亞昕科技(股)董事(代表人)
法人監察人




黃文昭

德微科技(股)公司董事























DIODES
INC
集團董事及經理人























愛爾達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亞昕科技(股)監察人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關或類似之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72 保瑞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保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13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54:32
發言人 陳世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1555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3/04/29
2.重要決議事項:
本公司通過與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並簽署股份轉換契約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80 合庫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合庫銀行公告董事會決議對合作金庫資產管理 (股)公司辦理之都市更新案出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51:24
發言人 呂瑞齡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173-888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台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一小段42至45、101至103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3/4/29~113/4/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461㎡(約139.45坪),每坪價格新臺幣約6,825,249元
交易總金額:新臺幣951,781,02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為本行交易利害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關係人有專業能力,且能增加集團整體效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關係:NA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地家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更新前土地權利價值新臺幣951,781,028元。
更新後可分配權值新臺幣1,556,743,149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林俊翰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5)高市估字第000107號(換發)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年4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年4月1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尚未進行權利變換作業,以上數字皆來自本行自行委請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
最後仍應依主管機關核定者為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46 正基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50:15
發言人 魏瀅洳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009666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7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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