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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57 太景*-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報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27:02
發言人 黃國龍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暨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8177702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3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13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006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34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880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16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16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16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21349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0389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10960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4191 法德藥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事宜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25:33
發言人 詹惠如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3-1552
符合條款 第 113/05/13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及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1,45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14,5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 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不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之八成為準,或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人情 形決定實際發行價格。本公司參考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與特定人洽商情形等因素綜 合考量後,將私募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10元,定價日為113年5月13日。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 財務結構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經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因素,且因私募普通股具有限制轉讓之 規定,對公司長遠營運發展具有一定之助益,故擬以私募方式進行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5/13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 或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3年5月13日至113年5月14日,增資基準日暫訂為113年5月14 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 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及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1,45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14,5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
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不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之八成為準,或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人情
形決定實際發行價格。本公司參考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與特定人洽商情形等因素綜
合考量後,將私募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10元,定價日為113年5月13日。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
財務結構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經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因素,且因私募普通股具有限制轉讓之
規定,對公司長遠營運發展具有一定之助益,故擬以私募方式進行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5/13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
或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3年5月13日至113年5月14日,增資基準日暫訂為113年5月14
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
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042 金山電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25:12
發言人 陳安琪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9950535#222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3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13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35,74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7,76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28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73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43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85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277,73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250,77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964,53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26 永昕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13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新增討論事項)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24:17
發言人 陳佩君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670880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7樓(南港軟體園區二期F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報告。
(5)本公司112年度董事酬金領取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CL-102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增選一名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受理期間:113年04月19日至113年04月29日。
受理處所:永昕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財會管理處財務部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F棟4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26 永昕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23:57
發言人 陳佩君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670880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減資緣由: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1,400,000元
4.消除股份:140,000股
5.減資比率:0.068%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2,058,172,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3/05/1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26 永昕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23:39
發言人 陳佩君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670880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350,000元,發行股數235,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8元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35,0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訂為113年5月13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26 永昕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23:16
發言人 陳佩君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67088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3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10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0,19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6,69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5,81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33,10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5,61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35,61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6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431,35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113,20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318,15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42 宅配通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22:57
發言人 廖浩廷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66165500分機399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3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03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021,46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30,84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9,23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8,83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5,47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5,47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1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252,30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027,85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224,44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8 醣聯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醣聯三, 代碼:41683),發行屆滿二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22:05
發言人 呂耀華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4168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公司名稱: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醣聯三於113年6月27日發行屆滿二年,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
第十九條規定,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債券持有人得於113年05月28日至113年06月27日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本次賣回權價格為100,000元。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
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賣回權價格100,000元,將
其持有之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3年06月27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
113年05月28日至113年06月27日止。
(四)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五)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
收回通知之始日(113年05月28日)之前一營業日起(即113年05月27日)至
屆滿日(113年06月27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即113年06月26日),向往來券
商辦理賣回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548 兆利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福清茂利電子有限公司公告處分理財商品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21:06
發言人 陳穎萱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2982666#11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3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招商銀行點金系列看跌兩層結構性存款

2.事實發生日:112/12/25~113/5/1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36,4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招商銀行(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人民幣93,763.28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一次付清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公司核決權限辦理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福清茂利電子有限公司-人民幣0元(無權利受限情形)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母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總資產:7.20%
占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9.52%
母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新台幣82,916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投資理財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404 百和興業-KY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112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備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18:23
發言人 張玉敏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7561340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公司名稱:百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今日接獲大陸委任律師通知,中國證監會於

113年5月11日就本公司112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一案

同意備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43 康控-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17:30
發言人 戴暐倫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689558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5,700,000股
4.既得條件:員工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在職期滿三年,自發行日起每任職滿
第一年可解除30%,就職滿第二年可解除30%,滿三年可解除剩下之4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員工因故辦理離職、留職停薪、退休、資遣或調職時,如有已達成既得條件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自生效日起一個月內辦理領取股份;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於生效日起喪失其受領權利,本公司將以發行價格扣除公司承擔金
額買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遇有員工死亡者,如有已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由其法定繼承人
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辦理領取股份;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日
起喪失其既得權利,本公司將以發行價格扣除公司承擔金額買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I)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辦理離職者,無論是否已達成既得條件
,得自離職生效日起一個月內辦理領取股份。
(II)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無論是否已達成既得條件,得由其法定繼承人自死亡
日起一年內辦理領取股份。
(4)其他非屬上列原因或實際依照前揭各款規定執行而必須進行調整時,授權董事
長得依實際狀況或個人貢獻個別訂定或調整之。
(5)員工放棄認股權利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額度,本公司將予以收回不再發行。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實際被授與之員工及其可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
資歷、年資、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
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於發行前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

所需之科技及專業人才
,並提昇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
年認列相關費用。113年度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限為
5,700,000股,每股以新臺幣10元發行,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臺幣
116,280仟元(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價格20.40元擬制估算)。
自給予日起逐年認列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臺幣34,884,000元、
34,884,000元、46,512,000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截至5月10日本公司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自給予日起逐年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臺幣0.3元、0.3元、
0.4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認購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
、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員工符合既得條件後將依
信託保管契約之約定,將該股份自信託帳戶撥付員工個人之集保帳戶。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及選舉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構暨本公
司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
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員工並應依民法第106條之規定以書面許諾本公司得
同時為該信託契約之當事人、受益人及員工之代理人。
(2)本公司依本辦法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依本辦法
所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其相關之稅賦,按主管機關所訂之相關稅務規定辦理。
(3)保密規定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
不得洩露被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者則視為未達既得條
件,就其尚未既得之股份,本公司得以發行價格扣除公司承擔金額買回並辦理註銷。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將依法提交近一期股東會進行討論表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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