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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66 冠西電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8:09:58
發言人 趙嘉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226-9893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9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09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29,06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5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0,55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72,79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5,69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5,69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509,51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612,35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897,15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66 冠西電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三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議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8:07:13
發言人 趙嘉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226-9893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16號B2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112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股東會議議事規則修訂案。(本次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32 今展科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8:06:35
發言人 任若琳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9998313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9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09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30,05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9,29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5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8,60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5,55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5,55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319,62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17,47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02,14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14 樺漢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1季合併財報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8:05:52
發言人 林沄閒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室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5590-805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9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09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271701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58293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6882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68704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34739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3134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6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4387943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9088177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257652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321 同泰 公司提供

主旨:補充:本公司依法向2位前員工李遠智及李家銘等相關人等 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經法院判決,應賠償本公司金額為 新台幣19,562,635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8:05:34
發言人 曾山一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2150198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9
2.公司名稱: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4月11日,根據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所認,關於本公司
2位前員工李遠智及李家銘利用職務上機會,夥同他人使本公司為非常規之不利益交
易,致本公司受損害之行為,向新北地方法院對2位前員工李遠智、李家銘,及李蕙
如、張星五、周詠昕、億德合金屬工業有限公司及培英半導體有限公司提起民事損
害賠償訴訟,於113年5月7日新北地方法院宣判,上述被告等人(法人)應連帶給付本
公司壹仟玖佰伍拾陸萬貳仟陸佰參拾伍元及自附表所示之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
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持續依法向該涉案前員工等人追討本公司應得之損害賠償,
以維護公司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經法院判決,應賠償本公司金額為新台幣19,562,635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02 遠東新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8:04:58
發言人 鄭澄宇 發言人職稱 行政總部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38000轉8969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

2.事實發生日:113/5/9~113/5/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不超過200,000,000股整
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整
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000,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現金增資認股
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現金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現金增資認股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現金增資認股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4.58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不超過2,138,892,578股整
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2,146,584,906元整
持股比例:不超過77.33%
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總資產之比例:85.2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40.02%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8,225,887,000元整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支應綠色效益之投資計畫,穩健財務結構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5月0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5月07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擬按認股基準日之持股比率參與認購,並以特定人身分認購員工及其他股東
認購不足之部分,承前所述,原股東依法認購金額連同以特定人身分認購金額
合計不超過新台幣20億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3 開發金 公司提供

主旨: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人壽公告董事會決議 捐贈新臺幣陸佰萬元予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8:04:53
發言人 潘玲嬌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9
2.捐贈原由:贊助該基金會協助民國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重建
3.捐贈金額:新臺幣陸佰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該基金會為凱基人壽之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257 矽格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矽格聯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參與「台灣力森諾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新竹科學園區科技廠房標售案得標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8:04:44
發言人 陳祺昌 發言人職稱 主計長 發言人電話 03-5959213Ext1514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市科園段科園小段00524-000建號

2.事實發生日:113/5/9~113/5/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45,741.69平方公尺,折合13,836.86坪
交易金額:每坪新台幣115,633元
總計新台幣
16.8億元(含加值型營業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a.交易相對人:台灣力森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與公司之關係:非為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雙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條件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a.交易之決定方式:招標
b.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估價報告及會計師合理性意見
c.決策單位:經董事會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景瀚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519,400,000元整。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508,219,920元整。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景瀚:賴昇鋒
麗業:羅一翬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景瀚:(107)北市估字第000260號
麗業:(105)北市估字第000226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蘊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蔡佳瑜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6540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無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3 開發金 公司提供

主旨: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人壽公告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 發行新股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8:04:12
發言人 潘玲嬌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38800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9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1,478,365,410元,發行普通股147,836,541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0.04408908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財務結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669 緯穎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取得臺北市內湖區潭美段地上權標案(基地二)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8:04:08
發言人 陳昌偉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6615-888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內湖區潭美段五小段35、35-1地號土地地上權(基地二)

2.事實發生日:113/5/9~113/5/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8160.01平方公尺,折合2,468.40坪
權利金總金額:新台幣1,228,000仟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臺北市政府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權利金:分六期繳付
2.地上權存續期間:60年
3.土地租金於契約存續期間,依土地公告地價計算並調整之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公開招標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營運效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31 緯創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取得臺北市內湖區潭美段地上權(基地一)標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8:04:05
發言人 石慶堂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6616-9999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內湖區潭美段五小段21、21-1、22、22-1地號等4筆地上權(基地一)

2.事實發生日:113/5/9~113/5/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6,407.79平方公尺,折合1,938.36坪
權利金總金額:新台幣856,000仟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臺北市政府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權利金:分六期繳付
(2)地上權存續期間:60年
(3)土地租金於契約存續期間,依土地公告地價計算並調整之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公開招標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業務發展及策略規劃需要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916 光隆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Fuhua Garment Co.,Ltd. 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9 發言時間 18:03:49
發言人 李宗恆 發言人職稱 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7092550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越南永隆省隆湖縣合富村福和里合富工業區1A號國道A2區

2.事實發生日:113/5/9~113/5/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期:2024/6/1~2029/5/31
交易單位數量:16,000平方米
每單位價格:每平方米租金USD2.5
租金總金額:USD2,400,000

使用權資產金額:USD2,121,988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Bo
Hsing
Enterprise
Co.,Ltd.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集團整體營運規劃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及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議價
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Cong
Ty
TNHH
Hang
Dinh
gia
va
Kiem
toan
Chau
A
估價金額USD2,176,026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Trinh
Thu
Huyen
2.Tran
Anh
Tuyen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VIII
13.822
2.XII17.1895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運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5/9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5/9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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