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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110 華東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6:29:58
發言人 黃靖窈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7-811133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4/29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978,64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77,01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72,67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70,21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3,72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53,91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6,791,73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6,160,31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0,567,74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71 大同 公司提供

主旨:補充 113/04/15 代子公司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 公告董事會通過處分不動產交易對象相關事宜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6:29:33
發言人 丁爾昆 發言人職稱 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 02-25925252轉3780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及建物標示:台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431、
431-1地號土地及2273建號等11筆
建物門牌: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地下二層至地上第六層
及第十三層至第十五層
(土地及建物共有持分部分,以土地登記謄本及建物登記謄本面積為準)

2.事實發生日:113/4/29~113/4/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2,843.08平方公尺(860.0317坪)。
建物面積:21,160.30平方公尺(6,400.99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3,125,000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璞永建設(股)公司、璞慧建設(股)公司、璞慶開發企業(股)公司、
海悅國際開發(股)公司、敦富開發建設(股)公司、鈜富開發(股)公司、
濟盟建設(股)公司、台灣樂菲(股)公司、菁霖(股)公司
上述交易相對人皆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1.本項處分之不動產係帳列投資性不動產,
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依照適用之企業會計準則(EAS)對該項
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採用成本模式,預計之處分利益為新台幣12,106,734千元,
惟該項預計處分利益於母公司大同(股)公司依權益法認列時,
因集團對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採用公允價值模式,
歷年來已經將帳面價值調整為公允價值並認列投資性不動產評價利益,
故於母公司大同(股)公司預計認列之處分利益為新台幣7,262,862千元。
(大同(股)公司歷年認列之投資性不動產評價利益已依照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並用以彌補以前年度之虧損)。
2.上述實際處分利益尚待繳清相關稅捐及費用後始可確認,
並以會計師查核簽證數為主。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雙方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規定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報告及雙方議價決定
決策單位:經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董事會及母公司大同(股)公司審計委員會及
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正常價格為6,304,912千元,特定價格為10,261,912千元。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正常價格為6,053,330千元,特定價格為9,324,608千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張宏楷。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典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張宏楷:(96)北市估字第000107號。
謝典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是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提升大同集團整體營運發展需求,充實公司營運資金,
並達節省管理成本之綜合評估效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董事會日期:113年3月11日
母公司大同(股)公司董事會日期:113年3月1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不適用
母公司大同(股)公司審計委員會日期:113年3月1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交易對象變更為:璞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璞慧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璞慶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海悅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敦富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鈜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濟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樂菲股份有限公司、菁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16 統一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凱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不動產及設備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6:28:32
發言人 陳國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786-6888-2321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大溪區埔仁路518號

2.事實發生日:113/4/29~113/4/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
土地面積10,413平方公尺,約3,149.93坪、建物面積14,115.84平方公尺,
約4,270.04坪及設備
交易總金額:預計不動產新台幣1,148.89佰萬元;設備新台幣193.47佰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華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依契約約定分期支付並視自買賣契約簽署日起至點交日前一日為止之必要性資本支出
調整交易價金。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依契約約定,本交易之完成將以取得公平交易委員會
之結合許可為先決條件。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依據:參考估價金額及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不動產估價金額新台幣1,170.65佰萬元。
長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不動產估價金額新台幣1,188.60佰萬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典璟
長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林涵瑜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謝典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林涵瑜:(107)南市估字第000081號(換發)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39 英利-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6:28:18
發言人 白秉諺 發言人職稱 副理 發言人電話 (886)966-012-239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9
2.公司名稱:開曼英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劉政淮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已達三屆,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


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


劉政淮先生會計實務專業能為本公司提供重要建言,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


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之處,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32 瑞智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6:27:28
發言人 柯志成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837201-171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7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1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161 捷波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6:27:12
發言人 周倩竹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913-2711 #10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7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06 志豐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6:26:59
發言人 葉方瑜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809-5651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7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710 連展投控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113年03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 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6:26:51
發言人 陳志斌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17-5598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9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監字第1070201177號」函規定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年03月
4.自結流動比率:113年03月:94.96%
5.自結速動比率:113年03月:73.90%
6.自結負債比率:113年03月:75.04%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71 中光電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重要營運主管異動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6:25:00
發言人 溫慧萍 發言人職稱 法人關係室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2000-7170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
訟代理人):製造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3/04/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宗彥、中強光電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5/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6 泰博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6:24:50
發言人 曾俊傑 發言人職稱 法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58188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7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民國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40 南紡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6:23:47
發言人 莊景堯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89888#120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7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813 寶利徠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6:23:47
發言人 李瑞賢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85-3934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7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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