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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625 必應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7:35:00
發言人 梁秀雯 發言人職稱 法務總監 發言人電話 27940259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
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增資配股經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5/0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5,821,554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4,452,044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625 必應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7:34:15
發言人 梁秀雯 發言人職稱 法務總監 發言人電話 27940259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08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66,70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5,44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5,51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6,91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5,09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4,92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623,41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05,447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916,85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462 柏文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7:34:09
發言人 繆尚志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暨公司治理主管 發言人電話 07-348800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08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42,573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90,93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1,52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1,46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8,66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8,11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6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0,121,01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8,279,43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832,00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188 鑫龍騰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7:34:06
發言人 陳宗燦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555-788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08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38,53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63,31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99,42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99,85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56,87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56,87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116,97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585,16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531,80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641 正德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更正發行總額、發行價格、其他應敘明事項(2))
序號 10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7:33:41
發言人 林勝鶴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9697988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正德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590,000,000元。(更正)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每張以不低於票面金額之101%發行。(更正)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轉投資子公司
11.承銷方式: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


轉換辦法與發行價格之定訂,及計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


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訂定或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時,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發行國內第七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劃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


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發行轉換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件,


並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相關發行事宜。(更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3 鐿鈦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7:33:40
發言人 王錦祥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595336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
訟代理人):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05/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錦祥/鐿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雅玲/鐿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5/08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3 鐿鈦 公司提供

主旨: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事由相關內容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7:33:10
發言人 王錦祥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595336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路9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一二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報告。
(2)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3)民國一一二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11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案。
(3)本公司發行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新增)
(4)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或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以私募方式發行新股參與海外存託憑




證案。(新增)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得對議案進行書面提案。



受理股東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1)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3年4月12日起至民國113年4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4月22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2)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鐿






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單位(地址:台中市南屯區精科路9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3 鐿鈦 公司提供

主旨: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及/或以私募方式發行新股參與海外存託憑證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7:32:26
發言人 王錦祥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595336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發行新股參與海外存託憑證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策略性投資人;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8,800仟股之額度內,視市場狀況及本公

司需求,擇適當時機及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之辦理原則,擇一或以

搭配之方式辦理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以私募方式發行新股參與

海外存託憑證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8,8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考下述參考價

格,並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公司為擴大營運規模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將視市場及洽特定人之狀況,一次或分

次(最多不超過三次)辦理,所募集之資金將用於海外購料、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 

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計畫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以提高未來競爭力,且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

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伙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擬透過私募

方式向特定人籌募資金,以提高本次資金募集之時效性及機動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11.參考價格:


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


高者定之:


(1)訂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訂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訂價日、實際參考價格及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據上述規定, 


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決


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或私募發行新股參與海外存託憑證,其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




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私募金額、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預計進




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得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




指示修正、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提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發行普通股或私募發行新




股參與海外存託憑證之相關事宜並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15 致伸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Primax Industries (Hong Kong) Ltd. 公告董事異動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7:31:55
發言人 蕭英怡 發言人職稱 財務暨資訊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8-900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0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法人董事Primax
Industries
(Cayman
Holding)
Ltd.

代表人:杜家濱、潘永中
4.舊任者簡歷:Primax
Industries
(Hong
Kong)
Ltd.
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法人董事: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改派
8.異動原因:改派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5/0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00%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3 鐿鈦 公司提供

主旨: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7:31:48
發言人 王錦祥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595336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未定
(2)發行股數: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8,800仟股之額度內,視市場狀況及



本公司需求,擇適當時機及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之辦理原則,擇



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未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0%~15%
10.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1)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除依法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至90%擬依證券





交易法第28條之1之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





撥以參與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


(2)以公開募集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擬授權董事會就下列二種方式擇一辦












A.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








其餘85%至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








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方式配售。






B.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








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公開承銷比例為發行新股總數10%,其








餘75%至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員工認購不足或未能全數認購部份,擬授權董事長得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2)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員工及原股東若有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





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所募集之資金預計用於海外購料、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



















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其發




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金額、增資基準日




、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




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




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




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相關事宜並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15 致伸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Primax Industries (Cayman Holding) Ltd. 公告董事異動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7:31:29
發言人 蕭英怡 發言人職稱 財務暨資訊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8-900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0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法人董事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杜家濱、潘永中、蕭英怡
4.舊任者簡歷:Primax
Industries
(Cayman
Holding)
Ltd.
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法人董事: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改派
8.異動原因:改派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5/0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00%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3 鐿鈦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發行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7:31:13
發言人 王錦祥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595336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預計發行價格:有償認購,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999,000股
4.既得條件:

符合本公司訂定之「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定之條件,並於該年度無違

反本發行辦法。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依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自願離職、解雇、資遣、退休、一般死亡:於既得期間內自願離職、解雇、資遣、




退休、一般死亡(非因職業災害導致)者,於事實發生日起視為未符合既得條件,




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依原發行價格買回並辦理註銷。

(3)受職業災害致無法繼續任職或致死亡者:




A.於既得期間內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於員工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




B.於既得期間內因受職業災害死亡者,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死






亡日起即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由其繼承人完成法定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






文件後,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

(4)留職停薪:




於既得期間內留職停薪者,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須以原認購股數為基礎,重




新按實際任職期間之比例核定其可認購股數,其餘股數則視為未達成既得條件,本




公司依原發行價格買回並辦理註銷。既得日當天若為留職停薪狀態,則視為未達成




既得條件,本公司依原發行價格買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5)轉任關係企業:




經公司核定須轉任關係企業者,其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仍依照本辦法既得條件




之時程比例既得股份,不受轉任之影響。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

(2)實際得為被給予之員工及其得認購股份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營運管理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




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




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

(3)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




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




證累計給與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

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113年04月20日之前30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每股122.5元估算,假設全數

達成既得條件,則可能費用化之總金額為新台幣112,388仟元。暫估114年至118年費用

化之金額分別為28,097仟元、28,097仟元、22,478仟元、22,478仟元及11,238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若以本公司113年3月31日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49,790,143股計算,暫估114年至118年


對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分別為0.56元、0.56元、0.45元、0.45元及0.23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須於既得條件達成前,交付本公司指定之信託機構保


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申報,並自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





日起二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及相關作業事項由董





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定之各項條件,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修正





本辦法時,擬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3)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





令及本公司「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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