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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514 三豐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3:39:25
發言人 石淑瑛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720267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5/23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分配股票股利108,112,770元,每股配發0.5元,即每仟股配發50股。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章程修訂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第十三屆董事全面改選董事7席(含獨立
董事3席)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第十三屆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責任免除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433 弘帆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收足應募價款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3:38:11
發言人 曹雪芳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2000#203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3
2.公司名稱:弘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告。
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至公告日止,債款代收銀行業
已收足所有應募款項共計新台幣402,000,000元整,並匯撥至存儲專戶銀行,
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2 晶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訂定除息基準日及現金股利發放日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3:34:02
發言人 洪冠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894-1202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5/2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393,910,64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4.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6/20
5.最後過戶日:113/06/2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2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8
8.除權(息)基準日:113/06/28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113/05/29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113/05/31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113/06/28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如因實際作業時程變更,致股利無法於113年07月12日發放,將另行 



公告股利發放日。
(2)嗣後若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而須調整股東配息率,擬授權董事



長調整並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3)現金股利將於民國113年07月12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支票處理費由股



東應發股利中扣除,倘現金股利總額不足以支付匯費或支票處理費者僅郵



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領。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35 中宇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統一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3:32:02
發言人 胡立明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3336138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5/24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5/24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業務及財務相關訊息。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979 勝釩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1:42:27
發言人 許瑞宏 發言人職稱 廠長 發言人電話 07-3420171
符合條款 第 113/05/23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5/23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民國113年05月24日(星期五)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開始時間:14點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華南永昌綜合證券大會議室(臺北市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與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3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民國113年05月24日(星期五)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開始時間:14點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華南永昌綜合證券大會議室(臺北市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與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71 大同 公司提供

主旨:澄清媒體報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1:27:08
發言人 丁爾昆 發言人職稱 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 02-25925252轉3780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3
2.公司名稱:大同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電力事業群訂單滿檔,產能滿載,目標營收雙位數成長。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為因應變壓器產能滿載,近期積極提升產能。

本公司未提供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相關之財務數據,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419 皇家美食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元勝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皇家國際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3年5月3日至113年8月2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07:00:03
發言人 黃于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2539588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3年05月02日

2.公司名稱:皇家國際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元勝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3年05月02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1133006741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3年03月27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元勝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皇家國際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元勝

(7)變更後公司簡稱:皇家美食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票代號仍為「4419」。

(2)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3)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4)本公司於民國113年5月3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43 合一 公司提供

主旨:今日接獲美國FDA通知,核准本公司Bonvadis傷口外用醫材適用於 部分皮層傷口、手術縫合後傷口、燒傷(1與淺表2級)等適應症 510(k)上市許可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06:56:04
發言人 鄭淑玲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860
符合條款 第 1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3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Bonvadis傷口外用乳膏
3.用途:傷口敷料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依FDA建議,本公司將繼續補充所需動物實驗數據後,再行
提交510(k)醫材用於全皮層慢性傷口適應症申請。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已投
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





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今日接獲美國FDA通知,核准本公司Bonvadis傷





口外用醫材適用於部分皮層傷口、手術縫合後傷口、燒傷(1與淺表2級)等510(k)





上市許可。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





施: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進行上市與銷售





規劃。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不公開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





i)本公司將依FDA建議補充所需動物實驗數據後,於2024.
H2再提交用於全皮層慢







性傷口適應症510(k)醫材申請。




ii)對於接受以美國FDA
510(k)簡易註冊之國家,於2024/25提出多項新適應症上市 







許可申請,擴大Bonvadis傷口外用乳膏國際市場適應症。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上市銷售後,本公司依據授權合約支付授權方銷售權利金。
7.市場現況:根據Reportlinker.com市場調查報告書指出,全球先進傷口照護產品市場的










年複合成長率為6.5%,預計2026年可達139.44億美元,其中慢性傷口迄無有










效之治療藥物或醫材。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傷口照護產品採取藥品與醫材雙管道策略,以加速取得國際市場多國多地





之市場准入。新藥Fespixon目前已取得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與中國藥證;醫





材Bonvadis已取得美國,以及印度、紐西蘭、南非、泰國等國同等美國FDA
510(k)





急性傷口適應症之上市許可,歐盟已取得疤痕適應症醫材上市許可。


(2)為進一步擴大產品適應症,本公司於2023.Q4提出510(k)申請部分皮層和全皮層





慢性傷口(包含糖尿病潰瘍、壓瘡、靜脈潰瘍)、手術後傷口與燒傷等多項新適應





症,2024.04依據FDA要求完成補件(審查期限為2024.05.22),FDA於2024.05.16召





開電話會議,提出兩點建議:
i)本案須補充動物實驗數據,建議本公司自行撤件,





於補充所需動物實驗數據後再行提交,或ii)將直接通知本案不核准。


(3)本公司應FDA建議同意將自行撤件外,仍於會後主動遞交FDA在會議上要求之資料





(並非新增動物實驗數據之資料)。今日接獲FDA通知,Bonvadis取得部分皮層傷口





、手術縫合後傷口、燒傷(1與淺表2級)等適應症510(k)上市許可。


(4)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上(興)櫃公司重大訊息發布應注意





事項參考問答集」規範:「新藥研發公司向國內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進行臨





床試驗及確知前開機關同意與否、取得新藥各期人體臨床試驗
(含期中分析)評





估指標之統計結果與藥證核發與否之證明時,即時發布重大訊息。」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669 緯穎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06:50:41
發言人 陳昌偉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6615-8888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3/05/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威遠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

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669 緯穎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總經理暨執行長異動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06:50:20
發言人 陳昌偉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6615-888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5/22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暨執行長
3.舊任者姓名:張順來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暨執行長
5.新任者姓名:

總經理:林威遠

執行長:無
6.新任者簡歷:

總經理:緯創資通企業暨網通產品事業群總經理

執行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本公司總經理暨執行長張順來先生因健康因素卸任,故擬新聘林威遠先生為

本公司新任總經理
9.新任生效日期:113/06/0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因應本公司職務調整,執行長一職暫時懸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875 國邑*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吸入新藥L606美國第三期臨床試驗期中安全性數據 發表於2024年美國胸腔醫學會國際會議(ATS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2024) (補充5/13重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06:23:55
發言人 甘霈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27561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2
2.公司名稱:國邑藥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國邑公司L606新藥(微脂體-曲前列環素)北美授權夥伴Liquidia
Technologies,
Inc.


(Liquidia),於2024年5月22日在美國加州San
Diego舉行之美國胸腔醫學會國際會議


(ATS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2024)展出壁報,並選入討論會口頭發表L606美國


第三期臨床試驗期中安全性數據。


本次發表的重要數據及結論摘要如下:


(1)本項L606新藥的美國第三期臨床試驗是一項多中心的研究,旨在評估





Transition
治療組(組別A):患有PAH或PH-ILD並已接受Tyvaso/
Tyvaso
DPI





治療之成人受試者轉換至L606治療2周期間的安全性;與Naive治療組(組別B):





患有PAH並未曾接受過prostacyclin類藥物治療之成人受試者接受L606治療12周期





間的安全性。本次發表統計前24名受試者的臨床資料以及不良反應(AE)和嚴重不良





反應(SAE)的發生率。


(2)分析結果:





A.本試驗前24位受試者中有22位為Transition治療組,2位為Naive治療組。其中







13位(54.2%)已穩定治療超過6個月、7位(26.9%)已穩定治療超過1年。試驗過程







中有2位受試者因與治療無關之因素於接受治療39天與134天後退出試驗。





B.本次分析受試者多數為女性(75%)和非西班牙裔(91.7%),平均年齡為61歲。







受試者進入試驗時,有54.2%為紐約心臟協會心衰竭功能分級第三級







(NYHA
FC
III),45.8%為分級第二級(FC
II);66.7%受試者納入試驗時已接受







Tyvaso和ERA再加上PDE-5抑制劑或sGC激動劑的藥物合併治療。





C.受試者於本試驗接受L606治療劑量中位數已達每次207mcg(一日二次),每日劑量







換算已相當於Tyvaso的一日四次,每次14~16口(breath)的劑量,高於







Tyvaso仿單建議的一日四次,”最高維持劑量”為每次12口(breath)。





D.安全性部分,本次分析受試者中共有16名(66.7%)受試者經歷了輕度至中度、







與L606治療相關或無關的AE至少1次。其中僅5名(20.8%)經歷了疑似L606







相關的AE至少1次。值得注意的是,僅4名患者出現了咳嗽AE
[3例輕度(12.5%)







;1例中度(4.2%)],低於Tyvaso/DPI的發生率。另有6件與L606無關的SAE。


(3)結論:





參與本試驗的受試者接受L606治療均有很好的耐受性,並無觀察到明顯的安全性





問題。本試驗結果將提供L606治療PAH與PH-ILD病患長期的安全性與有效性數據。





本試驗目前持續進行。


(4)美國Liquidia公司之公告連結:





https://liquidia.com/products-and-pipeline/publications


(5)L606美國第三期臨床試驗資訊連結:





https://clinicaltrials.gov/study/NCT04691154


(6)發表時間、場次、標題及簡報者:





發表日期: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發表時間:11:00
a.m.–1:00
p.m.
PT





場次:D105





壁報標題:A
Phase
3,
2-Part,
Open-Label,
Multicenter
Study
to
Evaluate














the
safety
and
Efficacy
of
Liposomal
Treprostinil
Inhalation














Suspension
(L606)
in
Subjects
with
PAH
and
PH-ILD





簡報者:Naomi
Habib,
MD,
Arizona
Pulmonary
Specialists,
Ltd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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