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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47 台鎔科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董事會通過取消原為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 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額度,並新增背書保證額度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03:28
發言人 張德鈞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736611#1266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公司名稱: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因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需求,解除
本公司於112年4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
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新台幣肆拾貳億元整。
(2)113年6月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新增為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
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新台幣肆拾捌億元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47 台鎔科技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 決議通過辦理銀行借新還舊聯貸案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03:01
發言人 張德鈞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736611#1266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由臺灣土地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所籌組之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授信總額度新台幣肆拾捌億元整聯合授信案,此聯貸案將視
授信銀行團籌組情形,最後額度待以簽約時之額度為準。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充實營運資金、購置機器設備
10.具體目的:充實營運資金、開發及興建新竹縣城市焚化爐BOO案件,所需資金及其履約
保證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113年6月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委請台灣土地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辦理聯合授信案新臺幣肆拾捌億元整
,並解除於112年7月4日經董事會通過,原向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案新臺幣參拾柒億元整。
(2)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與台灣土地銀行為統籌主辦銀
行所籌組之銀行團,申辦新聯貸案件之各項條件之議定、簽署相關
文件及其他相關事宜。
(3)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
銀行所籌組之銀行團,解除原聯貸案件並辦理該等合約及文件嗣後
之修改等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10 安成生技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群益金鼎證券舉辦之生技產業企業日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7:54:32
發言人 吳怡君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71788
符合條款 第 3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6/1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6/1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0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群益金鼎證券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1F)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群益金鼎證券舉辦之【生技產業企業日-群益看見
生技未來】,說明本公司產品研發現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s://www.twibiotech.com/website/financial/11/21?lang=zh-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法說會內容檔案於會前非交易時間公告於公司網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957 裕慶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7:50:51
發言人 林義唐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49-2250557
符合條款 第 113/06/03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43,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61,43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5月2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7751號申報生效在 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將保留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10%(615,000股)由 員工優先認購,其餘股數為配合辦理上市需要,將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法第  28-1條規定及本公司2023年8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 認購,並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 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 辦法」規定辦理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6,143,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 61,430,000 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定為每股新臺幣120.00元,依投標 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 1.1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臺幣138.0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之必要,暨其他未盡 事宜之處亦同。 五、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3年6月13日至113年6月18日 2.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6月7日 3.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6月18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年6月19日至113年6月20日中午12:00前 5.增資基準日:113年6月21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 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43,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61,43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5月2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7751號申報生效在




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將保留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10%(615,000股)由




員工優先認購,其餘股數為配合辦理上市需要,將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法第 




28-1條規定及本公司2023年8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




認購,並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




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




辦法」規定辦理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6,143,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




61,430,000
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定為每股新臺幣120.00元,依投標




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




1.1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臺幣138.0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之必要,暨其他未盡




事宜之處亦同。
五、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3年6月13日至113年6月18日




2.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6月7日




3.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6月18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年6月19日至113年6月20日中午12:00前




5.增資基準日:113年6月21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




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957 裕慶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辦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7:50:09
發言人 林義唐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49-2250557
符合條款 第 113/06/03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發生緣由: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告並申報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 (02)6636-556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發生緣由: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告並申報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
(02)6636-556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957 裕慶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專戶機構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7:49:40
發言人 林義唐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49-2250557
符合條款 第 113/06/03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發生緣由: 依據『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十條規定,公告本公 司簽訂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專戶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 113/06/03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2.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六家庄分行 (2.2)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 (3)委託存儲價款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青埔分行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發生緣由:



依據『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十條規定,公告本公



司簽訂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專戶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
113/06/03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2.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六家庄分行





(2.2)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


(3)委託存儲價款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青埔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7 盛達 公司提供

主旨:盛達:董事長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及銀行法,收到臺灣 臺北地方地檢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及起訴書各乙份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7:48:34
發言人 張淑梅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9145665 #330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陳忠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偵字第15167號
4.事實發生日:113/06/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就當事人涉嫌違反證交法之使公司為不利益之
交易、特別背信、銀行法詐欺等罪嫌,臺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
但因有關104、105年度營收以總額法或淨額法不同認定,依違反證交法
之法人之行為人財報不實罪嫌,起訴當事人。
6.處理過程:當事人已委任律師依法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52 海灣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06月03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7:48:31
發言人 廖凰兒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2302-6088#311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公司名稱:海灣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6月3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一)討論本公司向台中商業銀行借款授信案,謹提請
討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726 雅茗-KY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本公司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部分內容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7:48:25
發言人 陳聖中 發言人職稱 投資長 發言人電話 (02)7721-2726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公司名稱:雅茗天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第66頁部分內容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附註四-展欣企業資源有限公司、上海仙?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及宴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因112年12月31日淨值下降而有資金貸與超限之情事,將依規定提出改善計畫。
2.附表一
貸出資金之公司:展欣企業資源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對象:展岳餐飲企業有限公司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22,068
資金貸與總限額:44,136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附註四-雅茗天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太全貿易有限公司、
上海仙?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及宴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因112年12月31日淨值下降而有資金貸與超限之情事,將依規定提出改善計畫。
2.附表一
貸出資金之公司:展欣企業資源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對象:展岳餐飲企業有限公司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165,512
資金貸與總限額:220,682
9.因應措施:更正後內容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17 共信-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7:46:51
發言人 林懋元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3-5282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公司名稱:共信醫藥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41,700,000元,發行普通
股14,17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113年5月3日證櫃審字第1130002759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係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
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本次競價拍賣最高得標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00元,最低得標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125.66元,加權平均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41.16元,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
以每股新台幣141.16元溢價發行。
三、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15 致伸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董事會討論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7:46:50
發言人 蕭英怡 發言人職稱 財務暨資訊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8-9008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3/06/03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賴飛羆/本公司獨立董事、黃修權/本公司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討論事項一:本公司總經理異動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1)賴飛羆獨立董事:反對解任原總經理提案。

(2)黃修權獨立董事:對解任原總經理提案表達無意見。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15 致伸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Diamond (Cayman) Holdings Ltd.公告 法人董事代表人異動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7:45:46
發言人 蕭英怡 發言人職稱 財務暨資訊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8-900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03
2.法人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杜家濱
4.舊任者簡歷:Diamond
(Cayman)
Holdings
Ltd.
董事
5.新任者姓名:潘永中
6.新任者簡歷: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異動原因: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不適用
9.新任生效日期:113/06/0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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