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重點新聞
E.S.G.專區more
影音專區more

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721 信實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9:54:32
發言人 趙雪吟 發言人職稱 總監 發言人電話 03-5535778#33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5/02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10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1 富邦金 公司提供

主旨:富邦金控代富邦現代人壽公告取得 Capstone Private AI Fund XI 私募基金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9:53:55
發言人 韓蔚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6636-6636
符合條款 第 2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Capstone
Private
AI
Fund
XI
私募基金

2.事實發生日:113/05/02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無交易數量,無單位價格,認購總金額為1,500萬美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Capstone
Asset
Management
Co.,
Ltd.,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據私募基金合約約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據私募基金合約約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與私募基金投資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金控:無;

富邦人壽:無;

富邦現代人壽
:

;
1,500萬美元;
42.86%
;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富邦金控:
3.81%,4.58%,不適用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保險法之規定,為壽險資金之運用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宏維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賴佳誼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4408號

25.其他敘明事項:

持股比例會因基金規模有所調整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64 得力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得力薩摩亞控股(股)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 項第三款規定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9:43:25
發言人 游逸能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5992866-210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越南得力實業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得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26,25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90,841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8,71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49,55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571,19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3,882

5.計息方式:

息隨本付,按年利率5%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本金與相對應利息一併歸還

(2)日期:

114.5.1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241,2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4.7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689 湧德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9:36:52
發言人 吳昌璞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3242000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U.D.ELECTRONIC
VIETNAM
COMPANY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直接投資之越南湧德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50,11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85,507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25,4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10,957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U.D.ELECTRONIC
VIETNAM
COMPANY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間接投資之AFI公司

資金貸與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直接投資之越南湧德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1,92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9,527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527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3,43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390

5.計息方式:

年利率2.10%

6.還款之:

(1)條件:

依據合約辦理。

(2)日期:

依據合約辦理。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30,48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5.7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689 湧德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9:36:32
發言人 吳昌璞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3242000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2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U.D.ELECTRONIC
VIETNAM
COMPANY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直接投資之

越南湧德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50,11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10,957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德洋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間接投資之Morning
Paragon
Limited

資金貸與湧德間接持股51%東莞德洋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23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18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德洋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間接投資之中江湧德電子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湧德間接持股51%東莞德洋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23,11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5,33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德洋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間接投資之東莞建冠塑膠電子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湧德間接持股51%東莞德洋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1,43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1,82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U.D.ELECTRONIC
VIETNAM
COMPANY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間接投資之All
First
International
Co.,
Ltd.

資金貸與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直接投資之越南湧德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6,05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527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22,83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1.42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14 富采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持有被控股公司家數異動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9:25:07
發言人 張博儀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679000
符合條款 第 4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通過(請輸入〝董事會〞或〝股東會〞):不適用
2.決議日期:NA
3.本次決議增加被控股公司之原因、被控股公司之名稱、事業類別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4.本次決議減少被控股公司之原因、被控股公司之名稱、事業類別及持股比例:

減少被控股公司原因:於113/05/02與主流電子合併,威力赫為消滅公司

被控股公司名稱:威力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類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持股比例:87.46%
5.截至本日止所持有之被控股公司家數:44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76 儒鴻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9:22:27
發言人 羅仁傑 發言人職稱 財務會計部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99-6000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2
2.公司名稱:儒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劉乃銘先生及尤政平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已連續達三屆任期,依「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
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獨立董事候選人劉乃銘先生及尤政平先生擔任獨立董事任期已達連續三屆,
因考量其專才與相關工作經驗,對公司有明顯助益,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時,仍可發揮
其專長及對董事會提供專業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294 智基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9:20:20
發言人 黃盈圖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22221878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5/02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10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180 橘子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出售轉投資股權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9:19:59
發言人 蘇信泓 發言人職稱 集團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88866#1020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樂點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5/2~113/5/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400仟股
每單位價格:266.67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640,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網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加深業務往來合作
前次移轉: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次交易因橘子對樂點仍具控制力,故無處份損益。
未來若橘子對樂點未具控制力時,處分損益將依會計原則入帳後揭露。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雙方議定之價格及會計師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35.25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股數量:13,500仟股
金額:NT$169,000仟元
持股比例:9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
2.13%
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2.91%
營運資金數額:NT$46,476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考量該公司整體業務發展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胡湘寧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中市0191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樂點預計將辦理現金增資,引進策略投資人,屆時本公司將視實際情況,由董事會
決議是否行使作為原股東於此增資案之優先認購權。
若屆時決議未行使優先認購權,則待增資案完成後橘子對樂點的持股比例預計將
從74%降至50%以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573 虹揚-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9:16:30
發言人 程御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8913-1399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5/02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10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97 王道銀行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行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修正及新增議案)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9:15:47
發言人 張倫瑋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27000#13301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長興街75號(中華經濟研究院蔣碩傑國際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12年度決算報告
(3)審計委員會112年度運作情形報告
(4)112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本行
112
年度董事酬金報告(修正)
(6)提報本行買回股份之執行結果
(7)提報修訂本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決算書表
(2)112年度盈餘分派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行「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2)為持續精進本行公司治理與永續作為,提請討論本行董事及高階經理人
酬金政策(新增)
(3)擬請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公司盈餘分派內容,已於113/04/09經董事會決議後公告。
(2)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落實執行銀行法第
25
條規定,於101年1月31日
金管銀控字第10060005191號函規定,銀行應宣導事項如下: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
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持有
股份者,應併計入同一關係人範圍。(請參考銀行法第25條及第25條之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97 王道銀行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9:15:08
發言人 張倫瑋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27000#13301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3/05/0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蕭至佑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財經政策more
國際財經more
投資理財more
財經週報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