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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416 融程電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公告融程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交) 換公司債(簡稱:融程電三,代碼:34163)停止受理轉交換等相 關事項。(更正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及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39:13
發言人 劉至原 發言人職稱 會計主管 發言人電話 02-85110288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30
2.公司名稱:融程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配息作業事宜之停止受理轉交換等相關事項。
6.因應措施:公司債相關資訊: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規定辦理
(1)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配息作業事宜。
(2)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3年6月11日至113年7月6日止。
(3)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3年06月11日)
之前一營業日前(113年6月6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105 穩懋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Chainwin Biotech and Agrotech (Cayman Islands) Co., Ltd.公告財務主管異動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37:00
發言人 曾經洲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397-5999#18684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
訟代理人):財務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6/0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王昱雯
/
Chainwin
Biotech
and
Agrotech
(Cayman
Islands)
Co.,
Ltd.
經理

簡歷:

光禹國際數位娛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協理

禾馨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陳信良
/
財務經理
(暫代)

簡歷:

捷智商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經理

大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副理及股務代理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部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6/03
8.其他應敘明事項:待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643 捷迅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除息基準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33:01
發言人 葉子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2-9461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0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75,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6/24
5.最後過戶日:113/06/2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2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30
8.除權(息)基準日:113/06/30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162 精確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112年員工福利及平均員工薪資申報作業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18:42
發言人 張俊成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7921578分機702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公司名稱:精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12年員工福利及平均員工薪資申報作業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員工福利及平均員工薪資申報作業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476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1,399仟元
9.因應措施:重新更正員工福利及平均員工薪資申報作業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23 中環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處分有價證券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14:26
發言人 陳君煒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989890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證券名稱:

長榮海運
普通股

2.交易日期:113/5/23~113/6/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仟股):1,440

每單位價格(元):220.06

交易總金額(元):316,879,673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處分利益37,187,949元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餘額:4,366,000股、金額:771,973,938元





持股比例:0.204%、權利受限情形: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70.06%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91.89%












營運資金數額:6,468,916仟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投資組合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4.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5 元大金 公司提供

主旨:元大金控公告向元大銀行原取得使用權資產租賃範圍調整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13:34
發言人 翁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11999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
157號
5樓、6樓、10樓、13樓、16至
20樓部分面積、
地下二層車位16席及地下三層車位3席

2.事實發生日:113/6/3~113/6/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調整後租賃面積:約1,839.25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每月租金新台幣3,480元(含稅)

4,120元(含稅)
地下二層車位每席每月租金新台幣9,700元(含稅)
地下三層車位每席每月租金新台幣9,400元(含稅)
調整後租金總金額:每月新台幣7,284,543元(含稅)
調整後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382,397,148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作為自用辦公場所使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新台幣7,284,543元(含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期內含5個月裝潢期免付租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經參考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後由董事長核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名稱: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每坪每月租金新台幣
3,480

4,120
元(含稅)
地下二層坡道平面車位每個每月租金新台幣
9,700
元(含稅)
地下三層坡道平面車位每個每月租金新台幣
9,400
元(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張鑫捷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2)北市估字第
000320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自用辦公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12.27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2.12.19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元大金控前於112/07/26公告原契約、112/12/27公告租賃範圍調整。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903 聯光通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與母公司 聯合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終止不動產租約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11:50
發言人 林郁昌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70589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文湖街18、20號三樓

2.事實發生日:113/6/3~113/6/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租賃面積221坪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1,261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新台幣5,724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聯合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集團業務上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福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12/9/10,租金每月未稅557,143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每月給付,每月新台幣278,571元(未稅)
付款期間:112/12/01~114/8/31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提前於113年5月31日終止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不適用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不適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事後經最近期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事後經最近期審計委員會追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一、緣母公司原向福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福瑞公司」)租賃台北市內湖區文湖街
18號3樓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事,經福瑞公司於一一三年六月三日同意提前於一一三年
五月三十一日解除該租賃合約。
二、因母公司於一一二年十一月六日轉租該租賃房屋部分辦公區域予本公司,故今日通知
本公司原轉租契約即刻終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47 台鎔科技 公司提供

主旨:依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規定公告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11:35
發言人 張德鈞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736611#1266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221,12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8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8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06,21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7,08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而定

(2)日期:

依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221,12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20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16.2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21.9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關係企業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擬委請向台灣土地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案,由本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

(2)並解除於112年7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擔任關係企業

向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案連帶保證人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903 聯光通 公司提供

主旨:調整本公司台北辦事處區域案(原113/2/19公告取得使用權資產 內容調整)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10:49
發言人 林郁昌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70589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77/279/281號2樓西半部後段

2.事實發生日:113/5/24~113/5/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234.48坪(含公設2/3)
租賃總金額:每月新台幣223,314元(未稅)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新台幣952.38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新台幣11,585,570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為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關聯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使用權資產之週邊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公司營運之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原經113年2月19日董事會通過向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賃台北市
內湖區新湖三路273、275號2樓部分辦公區域。
二、為因應辦公室區域調整,擬自113年6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向友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賃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77、279、281號2樓西半部後段,
原租賃之2樓部分辦公區域將於113年9月30日退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47 台鎔科技 公司提供

主旨:依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公告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10:28
發言人 張德鈞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736611#1266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221,12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8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06,21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80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221,12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200,00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316.26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關係企業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擬委請向

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

授信案,由本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

(2)並解除於112年7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

公司擔任關係企業向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案連帶保證人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47 台鎔科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董事會通過取消原為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 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額度,並新增背書保證額度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03:28
發言人 張德鈞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736611#1266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公司名稱: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因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需求,解除
本公司於112年4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
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新台幣肆拾貳億元整。
(2)113年6月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新增為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
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新台幣肆拾捌億元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47 台鎔科技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 決議通過辦理銀行借新還舊聯貸案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8:03:01
發言人 張德鈞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736611#1266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由臺灣土地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所籌組之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授信總額度新台幣肆拾捌億元整聯合授信案,此聯貸案將視
授信銀行團籌組情形,最後額度待以簽約時之額度為準。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充實營運資金、購置機器設備
10.具體目的:充實營運資金、開發及興建新竹縣城市焚化爐BOO案件,所需資金及其履約
保證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113年6月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委請台灣土地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辦理聯合授信案新臺幣肆拾捌億元整
,並解除於112年7月4日經董事會通過,原向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案新臺幣參拾柒億元整。
(2)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與台灣土地銀行為統籌主辦銀
行所籌組之銀行團,申辦新聯貸案件之各項條件之議定、簽署相關
文件及其他相關事宜。
(3)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
銀行所籌組之銀行團,解除原聯貸案件並辦理該等合約及文件嗣後
之修改等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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