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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02 亞泥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間接對大陸投資案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9:19:59
發言人 王照宇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3-8000分機8342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3/6/5至民國113/6/5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擬依香港及英屬開曼群島法律之規定,以協議安排(Scheme
of
Arrangement)

方式私有化亞洲水泥(中國)控股公司(Asia
Cement
(China)
Holdings
Corporation,

下稱「ACCC」)(下稱「本私有化計畫」)。

倘本私有化計畫完成,ACCC將於香港主板下市,並成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故本私有化

計畫完成將導致本公司間接投資大陸金額增加。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
505,641,798股

每單位價格:
HK$3.22

交易總金額:
HK$1,628,166,590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1.亞東投資有限公司

2.上海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

3.武漢亞東水泥有限公司

4.湖北亞東水泥有限公司

5.四川亞東水泥有限公司

6.四川亞利運輸有限公司

7.四川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

8.揚州亞東水泥有限公司

9.黃岡亞東水泥有限公司

10.成都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

11泰州亞東建材有限公司

12.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

13.遠鼎實業(上海)有限公司

14.江西亞利運輸有限公司

15.南昌亞東水泥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1.亞東投資有限公司:美金
838,793仟元

2.上海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美金
15,000仟元

3.武漢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
36,140仟元

4.湖北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
154,800仟元

5.四川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
368,340仟元

6.四川亞利運輸有限公司:美金
3,500仟元

7.四川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美金
3,300仟元

8.揚州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
35,530仟元

9.黃岡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
86,170仟元

10.成都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美金
4,100仟元

11.泰州亞東建材有限公司:美金
16,000仟元

12.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
356,104仟元

13.遠鼎實業(上海)有限公司:人民幣
1,763,425仟元

14.江西亞利運輸有限公司:人民幣12,500仟元

15.南昌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
90,0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水泥、熟料、混凝土製造及運輸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1.亞東投資有限公司:人民幣2,519,820仟元

2.上海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人民幣30,302仟元

3.武漢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607,018仟元

4.湖北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2,192,281仟元

5.四川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4,909,865仟元

6.四川亞利運輸有限公司:人民幣44,739仟元

7.四川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人民幣13,517仟元

8.揚州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337,913仟元

9.黃岡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1,495,285仟元

10.成都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人民幣71,489仟元

11.泰州亞東建材有限公司:人民幣113,069仟元

12.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6,169,632仟元

13.遠鼎實業(上海)有限公司:人民幣1,482,906仟元

14.江西亞利運輸有限公司:人民幣33,491仟元

15.南昌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143,079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1.亞東投資有限公司:人民幣158,308仟元

2.上海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人民幣1,678仟元

3.武漢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1,366仟元

4.湖北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97,591)仟元

5.四川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597,784仟元

6.四川亞利運輸有限公司:人民幣1,013仟元

7.四川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人民幣2,050仟元

8.揚州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35,229)仟元

9.黃岡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82,614仟元

10.成都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人民幣1,730仟元

11.泰州亞東建材有限公司:人民幣(3,697)仟元

12.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321,608仟元

13.遠鼎實業(上海)有限公司:人民幣(46,614)仟元

14.江西亞利運輸有限公司:人民幣(543)仟元

15.南昌亞東水泥有限公司:人民幣(5,045)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1.亞東投資有限公司:美金1,010,626仟元

2.上海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美金16,900仟元

3.武漢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36,142仟元

4.湖北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
133,749仟元

5.四川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298,210仟元

6.四川亞利運輸有限公司:美金
3,500仟元

7.四川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美金3,300仟元

8.揚州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30,752仟元

9.黃岡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67,521仟元

10.成都亞力水泥製品有限公司:美金4,100仟元

11.泰州亞東建材有限公司:美金11,566仟元

12.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277,505仟元

13.遠鼎實業(上海)有限公司:美金80,824仟元

14.江西亞利運輸有限公司:美金725仟元

15.南昌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美金2,719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對象為本公司以外之ACCC股東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公司為完成本私有化計畫,應取得之核准及決議如下:

(1)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核准本公司因本私有化計畫完成因而間接增加對大陸地區之投資。

(2)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核准本公司將發佈的關於



本私有化計畫所有文件及公告。

(3)英屬開曼群島大法院核准Scheme
of
Arrangement。

(4)Scheme
of
Arrangement經ACCC「法院會議」(指依開曼群島法律為通過Scheme
of



Arrangement由法院召集之ACCC協議安排股東會)之決議。

(5)ACCC臨時股東會會議之決議。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2.價格係委由財務顧問評估並提出建議,且委託會計師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預期將減少維持ACCC上市地位以及符合監管規定有關的行政成本及管理資源,為本公司

及ACCC管理本集團業務時提供更大靈活性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





2.不適用,請寫原因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





2.不適用,請寫原因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3,492,573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18.58%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44.39%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66.79%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
1,563,055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42.57%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9.86%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9.89%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10年
人民幤1,688,456仟元

111年
人民幤562,944仟元

112年
人民幤263,978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10年
美金67,243仟元

111年
美金0元

112年
美金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致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施炳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3325號

3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02 亞泥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亞洲水泥(中國)控股公司(Asia Cement (China) Holdings Corporation)公告收受私有化方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9:16:45
發言人 王照宇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3-8000分機8342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亞洲水泥(中國)控股公司
(Asia
Cement
(China)
Holdings
Corporation,
下稱「ACC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72%
5.發生緣由:本公司擬以協議安排(Scheme
of
Arrangement)
方式私有化ACCC(下稱「本私有化方案」),ACCC已於今日收受本私有化方案。
6.因應措施:ACCC董事會重要決議如下:
(1)ACCC已確認收到本公司提出之本私有化方案。
(2)授權ACCC董事對提交文件和相關交易進行必要修改,以符合法規並執行。
(3)授權ACCC董事對公告和相關交易進行必要修改,以符合法規並執行。
(4)授權ACCC董事處理與提案和計劃相關的所有事宜,
包括簽署文件和採取行動以遵守法規。
(5)委任全體ACCC獨立董事組成獨立董事委員會,獨立董事委員會被授權以考慮及
委任獨立財務顧問就該建議向其提供意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02 亞泥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擬以協議安排計畫(Scheme of Arrangement)方式 私有化亞洲水泥(中國)控股公司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9:15:19
發言人 王照宇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3-8000分機8342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私有化要約收購

2.事實發生日:113/6/5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亞洲水泥(中國)控股公司(Asia
Cement
(China)
Holdings
Corporation,


下稱「ACCC」)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以Scheme
of
Arrangement
生效為前提,交易相對人為本公司以外之ACCC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併購目的為私有化ACCC,其將於香港主版下市,使ACCC成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本私有化計畫之要約對價為每股現金3.22港元。

(3)支付時間點為本案成就條件達成之後(詳見其他敘明事項)。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1)促進ACCC能夠作出專注於長期增長及利益的戰略決策,免因作為一家公眾上市公司

而承受由此產生的市場期望及股價波動方面的壓力。

(2)將減少與維持ACCC的上市地位以及符合監管規定有關的行政成本及管理資源,從而

為本公司管理本集團業務時提供更大靈活性。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私有化計畫完成後,可增加本公司競爭力及經營效率並節約成本,對本公司長遠每股

淨值及盈餘有正面助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私有化計畫之要約對價為每股現金3.22港元。擬使用公司帳上現金及/或對外債務

融資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致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施炳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3325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本公司就每股現金3.22港元之要約對價的合理性,已取得合理性意見書

17.預定完成日程:

於協議安排的全部條件達成或(如適用)豁免(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各相關國家及地區主管

機關及法院之核准,及ACCC股東臨時會通過)後完成。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製造業。

ACCC:水泥製造業。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併購完成之後ACCC將繼續經營,並將其於香港主版下市。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詳見其他敘明事項。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詳見其他敘明事項。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1)涉及利害關係董事姓名:
徐旭東先生、徐旭平先生、李坤炎先生、陳瑞隆先生、

張振崑先生、吳玲綾女士同時為ACC及ACCC的董事,以及林昇章先生為ACCC執行董事。

(2)持有ACCC股份情形:
徐旭東持有0.19%、徐旭平持有0.01%、李坤炎持有0.01%、

張振崑持有0.05%、吳玲綾持有0.003%、林昇章持有0.04%。

(3)因利益迴避,涉及利害關係董事已就相關決議案放棄表決。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公司為完成本私有化計畫,應取得之核准及決議如下:

(1)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核准本公司因本私有化計畫完成因而間接增加對大陸地區之

投資。(2)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核准本公司

將發佈的關於本私有化計畫所有文件及公告。

(3)開曼群島大法院核准Scheme
of
Arrangement。

(4)Scheme
of
Arrangement經ACCC「法院會議」(指依開曼群島法律為通過Scheme

of
Arrangement由法院召集之ACCC股東會)之決議。

(5)ACCC臨時股東會會議之決議。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91 晶碩 公司提供

主旨:澄清113年6月5日新聞媒體報導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9:06:17
發言人 王景祥 發言人職稱 財會處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3298808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
6.報導內容:節錄如下:「...第二季營收季增約5-10%,意即6月營收有機會穩在6億元水
準,之後在旺季需求拉抬下將逐步往上,第三季季增長幅度將擴大,全年營收挑戰成長
10-15%。...」「至於市場關注的矽水膠產品,目前營收占比約6%,...。」
「...第二季營收約17.25-18.1億元,6月營收有機會穩在6億元水準。」
「下半年進入旺季,預期雙十一拉貨力道持強,6月後營收逐步往上,第三季營收季增
長幅度將擴大,第四季將攀全年高峰,全年營收挑戰成長10-15%。雖然日幣仍持續貶值
,下半年可能需要增加補貼金額,增加影響約0.5個百分點,目前影響毛利率約1個百分
點,預估全年毛利率平均落在56-57%。」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上述報導中,關於2024年6月、第二季、全年營收、矽水膠營收占比及全年
毛利率之預估係媒體推測之訊息,謹此澄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皆以公開
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794 向榮生技-創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 用管理辦法」,與「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合作 申請細胞製備場所認可案,獲衛福部函覆認可。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44:55
發言人 洪懿珮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2-2699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向榮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細胞製備場所係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依據「特定醫療
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自體
脂肪幹細胞治療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之
細胞製備場所,已於113年6月5日接獲衛福部函覆認可細胞製備場所符合人體細
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TP)。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申請之前開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施行項目:自體脂肪幹細胞治療。
(2)適應症: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
(3)細胞製備場所:向榮生技細胞製劑廠。
(4)效期:自113年6月4日至115年11月8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087 華鎂鑫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新增薪酬委員會委員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39:44
發言人 邱美雅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99889 ext 646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0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王修銘
6.新任者簡歷:

(1)英國萊斯特大學MBA碩士

(2)永崴投資控股(股)公司法人董事

(3)京元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增選,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6/05-116/05/23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0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0 台積電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 減資事宜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39:28
發言人 黃仁昭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63-6688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05
2.減資緣由: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
3.減資金額:新台幣14,017,500元
4.消除股份:1,401,750股
5.減資比率:0.005%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259,336,292,42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3/06/0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58 臻鼎-KY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宏啟勝精密電子(秦皇島)有限公司公告 盈餘分配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37:01
發言人 凌惇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835678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0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盈餘分配現金人民幣20億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946 辣椒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31:34
發言人 蕭雅馨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699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6/05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
通過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本公司擬辦理113年度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2)通過本公司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946 辣椒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辦理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31:00
發言人 蕭雅馨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699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辦理致債權人公告減資事宜。
(2)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經民國113年6月0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以
彌補虧損。
(3)本公司計劃辦理減資新台幣25,740,09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574,009股,減資
比例為28%,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66,188,830元,減資後股數為6,618,883股,每
仟股減少280股(即每仟股換發720股)。
(4)本次減資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5)本公司債權人如對前述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民國113年6月06日起至民國
113年7月05日止,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書面異議請
郵寄(以郵戳日為憑)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583巷31號3樓)。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584 精剛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業經集保公司准予備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28:07
發言人 吳柏成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6-6235143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精剛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原委由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經董事會決議自113年09月01日起,改委由凱基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業已接獲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113年06月05日保結稽字第1130012775號函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None.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13年09月0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凱基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389-2999。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0 台積電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核准增資子公司 TSMC Global。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21:52
發言人 黃仁昭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63-668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TSMC
Global
Ltd.
("TSMC
Global")

2.事實發生日:113/6/5~113/6/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不超過US$50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TSMC
Global;
本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投資子公司。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分批增資;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38,447,063.82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9,384股;US$19,384佰萬元;100%;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30.58%;41.00%;NT$422,186佰萬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降低外匯避險成本。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06/05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06/04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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