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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7:29和淞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湖口大同路廠建廠資本支出預算變更案

21:06:12和淞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公告

21:05:12和淞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公告

21:04:39和淞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公告

20:54:52昱展新藥

公告本公司收到「KETAMINE PAMOATE AND USE THEREOF」 印度專利核准通知書。

20:46:15法德藥

公告本公司112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20:45:37法德藥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 事宜(修改私募額度)

20:41:05藥華藥

本公司Ropeginterferon alfa-2b(P1101)用於早前期原發 性骨髓纖維化或低至中度風險1級的明顯原發性骨髓纖維化之第 三期臨床試驗計畫書已接獲中國國

20:20:17和淞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變更召集事由)

20:17:54來億-KY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辦理。

20:12:37來億-KY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20:12:33天良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改選董事長(主旨文字勘誤更正)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26 和淞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湖口大同路廠建廠資本支出預算變更案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21:07:29
發言人 劉兆慧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973168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3/5/7~113/5/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建廠相關廠商遴選中。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承包廠商尚未簽約,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2.經民國113年5月7日董事會通過本建廠案之實際投入金額
變更為在不高於新台幣29億元加計5%之金額範圍內,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7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7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變更原於民國112年11月29日取得或處分資產公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湖口大同路廠建廠資本支出預算案(更正)』
第4點『契約主要內容』。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26 和淞 公司提供

主旨: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公告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21:06:12
發言人 劉兆慧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973168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TPC
Japan
Corporation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009,09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25,77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81,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06,77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60,86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本公司為子公司銀行融資借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2.本次經董事會核准之新額度係取代原尚未到期之舊額度

NTD207,500(仟元),本公司將以新額度NTD581,000(仟元)

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

(2)日期:

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清償借款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0,009,09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675,17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16.8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8.2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對本公司子公司TPC
Japan
Corporation背書保證日幣2,800,000仟元。

2.匯率係以113/4月底台灣銀行日幣當日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0.2075計算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26 和淞 公司提供

主旨: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公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21:05:12
發言人 劉兆慧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973168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Propersys
Corporation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009,09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952,7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27,2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579,9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35,41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本公司為子公司銀行融資借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2.本次經董事會核准之新額度係取代原尚未到期之舊額度

NTD1,952,700(仟元),本公司將以新額度NTD1,627,250(仟元)

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

(2)日期:

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清償借款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0,009,09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675,17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16.8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8.2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對本公司子公司Propersys
Corporation背書保證美金50,000仟元。

2.匯率係以113/4月底台灣銀行美金當日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32.545計算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26 和淞 公司提供

主旨: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21:04:39
發言人 劉兆慧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973168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Propersys
Corporation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本公司為子公司銀行融資借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009,09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952,7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579,9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35,41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27,25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本公司為子公司銀行融資借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2.本次經董事會核准之新額度係取代原尚未到期之舊額度

NTD1,952,700(仟元),本公司將以新額度NTD1,627,250(仟元)

提供背書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TPC
Japan
Corporation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本公司為子公司銀行融資借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009,09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25,775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06,77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60,86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81,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本公司為子公司銀行融資借款案提供背書保證。

2.本次經董事會核准之新額度係取代原尚未到期之舊額度

NTD207,500(仟元),本公司將以新額度NTD581,000(仟元)

提供背書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0,009,09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675,179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116.83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對本公司子公司Propersys
Corporation背書保證美金50,000仟元。

2.本公司對本公司子公司TPC
Japan
Corporation背書保證日幣2,800,000仟元。

3.匯率係以113/4月底台灣銀行美金當日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32.545計算之。

4.匯率係以113/4月底台灣銀行日幣當日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0.2075計算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785 昱展新藥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收到「KETAMINE PAMOATE AND USE THEREOF」 印度專利核准通知書。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20:54:52
發言人 文永順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4637115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公司名稱:昱展新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向印度智慧財產局申請之專利「KETAMINE
PAMOATE
AND
USE
THEREOF」業經審查收到核准通知書,專利申請號202117024301。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取得上述專利後,將有助於國際授權業務。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4191 法德藥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2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20:46:15
發言人 詹惠如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3-1552
符合條款 第 113/05/07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民國112年6月13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35,000,000股案, 並授權董事會於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4次)辦理。 (2)經董事會決議以113年4月23日為本次私募定價日,私募7,100,000股,每 股定價為新台幣10元。 (3)經113年5月7日董事會決議調整本次發行額度為3,200,000股。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112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3,200,000股,實際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 合計新台幣32,000,000元整,已於113年5月7日收足股款。 (2)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3年5月7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相關事宜,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查詢。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民國112年6月13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35,000,000股案,
並授權董事會於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4次)辦理。
(2)經董事會決議以113年4月23日為本次私募定價日,私募7,100,000股,每
股定價為新台幣10元。
(3)經113年5月7日董事會決議調整本次發行額度為3,200,000股。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112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3,200,000股,實際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
合計新台幣32,000,000元整,已於113年5月7日收足股款。
(2)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3年5月7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相關事宜,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4191 法德藥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 事宜(修改私募額度)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20:45:37
發言人 詹惠如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3-1552
符合條款 第 113/05/07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調整民國112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額度 3.因應措施: 調整前(113/4/23董事會決議): (1)私募股數或張數:7,100,000股 (2)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71,000,000元 調整後(113/5/7董事會決議): (1)私募股數或張數:3,200,000股 (2)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32,000,000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董事會於113/5/7決議通過私募發行額度股數調整為3,200,000股。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調整民國112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額度
3.因應措施:
調整前(113/4/23董事會決議):
(1)私募股數或張數:7,100,000股
(2)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71,000,000元
調整後(113/5/7董事會決議):
(1)私募股數或張數:3,200,000股
(2)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32,000,000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董事會於113/5/7決議通過私募發行額度股數調整為3,200,000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46 藥華藥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Ropeginterferon alfa-2b(P1101)用於早前期原發 性骨髓纖維化或低至中度風險1級的明顯原發性骨髓纖維化之第 三期臨床試驗計畫書已接獲中國國家藥監局受理通知書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20:41:05
發言人 林國鐘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7688
符合條款 第 1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Ropeginterferon
alfa-2b(P1101)
3.用途:
治療早前期原發性骨髓纖維化(Pre-fibrotic/Early
Primary
Myelofibrosis)
或低至中度風險1級的明顯原發性骨髓纖維化(Overt
Primary
Myelofibrosis
at
low
to
intermediate-1
risk
according
to
DIPSS
Plus)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進行第三期臨床試驗及未來新藥查驗登記。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
不通過核准,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



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本公司Ropeginterferon
alfa-2b(P1101)用於早前期原發性骨髓纖維化或低至



中度風險1級的明顯原發性骨髓纖維化之第三期臨床試驗計畫書已接獲中國國家



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中國國家藥監局)受理通知書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



考量未來市場行銷策略,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暫不公開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第三期臨床試驗
(1)預計完成時間:依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審核進度而定,本公司將



依法規揭露相關訊息。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7.市場現況:
原發性骨髓纖維化(Primary
Myelofibrosis,
PMF)為骨髓纖維化(Myelofibrosis,
MF)的一種,與真性紅血球增多症(Polycythemia
Vera,
PV)、原發性血小板過多症
(Essential
Thrombocythemia,
ET)同屬於骨髓增生性腫瘤(Myeloproliferative
Neoplasms,
MPN)疾病。根據提供罕見疾病資訊的網站Orphanet,全球每10萬人約有
1到9名PMF患者。若低風險的MF患者出現相關症狀,現行治療方法包括仿單標示外的
愛治(Hydroxyurea,
HU)、長效型干擾素,某些情況下患者可使用JAK2抑制劑或需
骨髓移植,JAK2抑制劑主要適用於中、高風險的骨髓纖維化患者。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試驗為一項全球多國多中心第三期臨床試驗。
(2)Ropeginterferon
alfa-2b為本公司自行研發生產之新一代創新長效型干擾素,



至今已獲全球近40個國家核准用於成人真性紅血球增多症(Polycythemia
Vera,



PV)患者,包括歐盟、美國及日本等主要新藥市場。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26 和淞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變更召集事由)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20:20:17
發言人 劉兆慧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973168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和淞科技(股)公司B棟二樓大會議室(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33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12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改選本公司七席董事(含三席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無。(原議案刪除)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890 來億-KY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辦理。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20:17:54
發言人 許松竹 發言人職稱 資訊長 發言人電話 (04)25688746
符合條款 第 113/05/07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發生緣由: 一、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846,32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766,32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66,32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906,73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46,17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46,17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545,53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18,941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8,94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491,63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724,885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24,88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127,03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25,4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25,4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億春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間接持有85%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18,44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115,425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2,72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78,1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二、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三、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033,6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20,871 四、計息方式: 無 五、還款之: (1)條件:貸與期限一年內,於到期日前還款。 (2)日期:貸與期限一年內,於到期日前還款。 六、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981,771 七、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74 八、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九、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 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發生緣由:
一、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846,32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766,32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66,32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906,73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46,17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46,17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545,53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18,941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8,94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491,63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724,885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24,88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127,03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25,4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25,4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億春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間接持有85%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18,44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115,425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2,72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78,1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

二、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三、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033,6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20,871

四、計息方式:


五、還款之:
(1)條件:貸與期限一年內,於到期日前還款。
(2)日期:貸與期限一年內,於到期日前還款。
六、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981,771
七、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74
八、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九、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
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890 來億-KY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20:12:37
發言人 許松竹 發言人職稱 資訊長 發言人電話 (04)25688746
符合條款 第 113/05/07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發生緣由: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 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8,846,32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766,32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薩摩亞商旺隆發展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7,592,21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76,3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盛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7,592,21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27,2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港富貿易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7,592,21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50,9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POLO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7,592,21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89,97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樂億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5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3,518,44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01,8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億春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85%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3,518,44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278,1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億柏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812,20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83,16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嘉智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812,20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2,72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PT. YIH QUAN FOOTWEAR INDONESIA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812,20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2,72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樂億II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090,67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01,8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億碩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906,73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15,99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906,73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46,17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545,53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8,941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PT. YIH QUAN FOOTWEAR INDONESIA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545,53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2,72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491,63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24,88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127,03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25,4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昌億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938,71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25,4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820,774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9.86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母公司 3.因應措施: 發布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發生緣由: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
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8,846,32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766,32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薩摩亞商旺隆發展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7,592,21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76,3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盛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7,592,21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27,2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港富貿易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7,592,21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50,9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POLO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7,592,21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89,97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樂億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5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3,518,44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01,8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億春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85%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3,518,44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278,1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億柏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812,20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83,16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嘉智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812,20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2,72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PT.
YIH
QUAN
FOOTWEAR
INDONESIA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812,20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2,72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樂億II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090,67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01,8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億碩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906,73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15,99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906,73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46,17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545,53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8,941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PT.
YIH
QUAN
FOOTWEAR
INDONESIA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545,53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2,72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491,63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24,88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來億興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127,03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25,4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
昌億責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本公司直間接持有100%普通股股權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1,938,71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25,4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820,774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9.86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母公司
3.因應措施:
發布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27 天良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改選董事長(主旨文字勘誤更正)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20:12:33
發言人 郭俊雄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483099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5/07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沈錫聰
4.舊任者簡歷: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詹漢山
6.新任者簡歷:康禾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原任董事長辭職解任,由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就任。
9.新任生效日期:113/05/0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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