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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72 保瑞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保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13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54:32
發言人 陳世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1555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3/04/29
2.重要決議事項:
本公司通過與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並簽署股份轉換契約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80 合庫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合庫銀行公告董事會決議對合作金庫資產管理 (股)公司辦理之都市更新案出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51:24
發言人 呂瑞齡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173-888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台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一小段42至45、101至103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3/4/29~113/4/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461㎡(約139.45坪),每坪價格新臺幣約6,825,249元
交易總金額:新臺幣951,781,02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為本行交易利害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關係人有專業能力,且能增加集團整體效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關係:NA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地家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更新前土地權利價值新臺幣951,781,028元。
更新後可分配權值新臺幣1,556,743,149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林俊翰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5)高市估字第000107號(換發)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年4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3年4月1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尚未進行權利變換作業,以上數字皆來自本行自行委請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
最後仍應依主管機關核定者為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46 正基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50:15
發言人 魏瀅洳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009666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7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0 華南金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46:24
發言人 林貴姬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713111*1865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可分配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臺幣13億6,427萬4,580元、發行股數1億3,642萬7,458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除權基準日起5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併湊,
逾期未併湊或併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提升公司資本規模,強化財務結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另訂除權基準日。
(2)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票轉讓、轉換、註銷或其他情形影響流通在外



股份總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事宜。
(3)上述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278 台表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TSMT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公告 取得TSMT VIETNAM CO., LTD. 100%股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46:05
發言人 王嘉真 發言人職稱 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218998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TSMT
VIETNAM
CO.,
LTD.
100%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3/4/29~113/4/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TSMT
VIETNAM
CO.,
LTD.
100%股權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金15,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灣表面黏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調整集團海外投資架構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
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不適用
金額:美金15,000仟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總資產:23.48%
占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2.40%
母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新台幣12,031,884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調整集團海外投資架構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4月2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0 華南金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情形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44:55
發言人 林貴姬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713111*1865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4/29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371,295,078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1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36,427,458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07 富基電通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 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43:44
發言人 林品杰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7888099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富基電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AFASTOR
HONG
KONG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120,65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22,134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622,13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46,83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

(1)公司名稱:AFASTOR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120,65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57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57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8,87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5,54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120,65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864,70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52.8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01.7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即將到期,擬辦理原額度續約,舊約屆滿前配合本公司董事會

日期提前通過為其背書保證,致背書保證額度重覆計算,金額為500,0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07 富基電通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公告標準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42:42
發言人 林品杰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7888099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9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富基電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AFASTOR
HONG
KONG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銀行融資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120,65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22,134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622,13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46,83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0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AFASTOR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銀行融資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120,65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57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57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120,65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864,704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452.84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即將到期,擬辦理原額度續約,舊約屆滿前配合本公司董事會

日期提前通過為其背書保證,致背書保證額度重覆計算,金額為500,0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278 台表科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處分子公司TSMT VIETNAM CO., LTD. 100%股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40:43
發言人 王嘉真 發言人職稱 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218998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TSMT
VIETNAM
CO.,
LTD.
100%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3/4/29~113/4/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TSMT
VIETNAM
CO.,
LTD.
100%股權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美金15,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TSMT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
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投資100%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調整集團海外投資架構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
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無
金額:不適用
持股比例: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總資產:1.15%
占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2.40%
母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新台幣12,031,884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調整集團海外投資架構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4月2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4月2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373 熱映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40:02
發言人 謝儀孝 發言人職稱 稽核副理 發言人電話 03-6111666 分機8212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7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民國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0 華南金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增列議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38:46
發言人 林貴姬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713111*1865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樓(華南銀行總行大樓國際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2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2年度決算報告。
(三)本公司112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
(二)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請審議案。
(二)修正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請審議案。
(三)辦理本公司11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請審議案。(增列議案)
(四)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請審議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




,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期間自113年5月22日起至




113年6月18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https://www.stockvote.com.tw)。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80 合庫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公告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 發行新股案。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29 發言時間 18:38:32
發言人 呂瑞齡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173-8888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臺幣12,913,000,000元、發行總股數1,291,3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10.公開銷售股數: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約無償配發新股117.310605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股本結構、提升資本規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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