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重點新聞
E.S.G.專區more
影音專區more

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702 前端風電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18:44:25
發言人 黃俊傑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70-1281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彰化縣線西鄉彰濱東九路一號部份廠房(包括辦公大樓)

2.事實發生日:113/5/7~113/5/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710.13坪;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420元(未稅);
月租金總額:前3年新台幣$1,138,254元(未稅)
後2年新台幣$1,195,167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4,931,914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光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整體營運規劃需要。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為期5年。
前三年每月租金1,138,254元(未稅),
第四年及第五年每月租金1,195,167元(未稅)。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續租及契約之終止:
若當事人任一方於本契約終止前六個月均未以書面向他方提出續租之要求
並於本契約租期屆滿前由雙方完成續約時,本契約應在租賃期間屆滿時自動終止。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租賃市場周邊行情及雙方議價結果。
決策單位:依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先行決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業需求,作為辦公及製造生產之場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將於最近一期董事會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將於最近一期審計委員會審議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30 亞崴 公司提供

主旨: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第三款規定公告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18:43:18
發言人 林廷霜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副理 發言人電話 04-24629698-62720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益全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益全機械工業(股)公司為本公司持股6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32,67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本票

(2)價值(仟元):70,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8,58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6,487

5.計息方式:

依歷史借款利率2.175%計算,隨中央銀行利率調整之,

最低不得低於本公司外部借款區間加計0.3%。

6.還款之:

(1)條件:

每月20日給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

(2)日期:

動用日起算六個月內清償完畢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69,69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1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9906 欣巴巴 公司提供

主旨:代本公司之子公司江城建設公告高雄龍中段合建案改由 母公司欣巴巴擔任起造人,自地自建方式推案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18:41:39
發言人 李鎮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7-5361624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契約種類:原合建分售改自地自建

2.事實發生日:113/5/7~113/5/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立契約書人:地主欣巴巴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建主江城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議同意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高雄市龍中段67地號原由乙方擔任起造人,改由甲方(地主/母公司)自行
擔任起造人,原合建分售推案改採地主/母公司自地自建方式推案。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不適用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7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7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原經109年5月11日董事會通過,並於109年5月11日簽訂合建契約,
惟因江城建設對於建案整體規畫及量能已足夠,故由母公司擔任起造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9906 欣巴巴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高雄龍中段合建案改由本公司擔任起造人, 自地自建方式推案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18:40:37
發言人 李鎮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7-5361624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契約種類:原合建分售改自地自建

2.事實發生日:113/5/7~113/5/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江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有100%之子公司。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立契約書人:地主
欣巴巴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建主
江城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議同意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高雄市龍中段67地號原由乙方擔任起造人,改由甲方(地主/本公司)自行
擔任起造人,原合建分售推案改採自地自建方式推案。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不適用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7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7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原經109年5月11日董事會通過,並於109年5月11日簽訂合建契約,
惟因子公司江城建設對於建案整體規畫及量能已足夠,故由本公司擔
任起造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27 天良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經理人異動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18:37:19
發言人 郭俊雄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483099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5/07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紀元章
4.舊任者簡歷: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不適用。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自113年5月7日起,由詹漢山董事長暫代總經理職務。
(2)待近期董事會通過新任總經理委任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9906 欣巴巴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簽訂「龍華段」之建築新建工程合約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18:35:10
發言人 李鎮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7-5361624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3/5/7~113/5/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巴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董事係本公司董事長之配偶及
二等親關係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工程地點:高雄市鼓山區龍華段一小段50、51、98、103地號。
(2)工程合約:269,451萬元。
(3)契約起訖日期:動工之日起3000個日曆天完工。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建住宅或商用大樓出租或出售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7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7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待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予關係人簽定
「龍華段」建築新建工程合約。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79 瑞昱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Leading Enterprises Limited公告 取得Pictet Short Term Money Market Fund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18:33:13
發言人 黃依瑋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80211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證券名稱:

Pictet
Short
Term
Money
Market
Fund
(ISIN:
LU0128497707)

2.交易日期:113/5/7~113/5/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600,928.33239單位

每單位價格:US$
159.9858

交易總金額:US$
96,140,000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交易數量:600,928.33239

交易金額:US$
96,140,000

持股比例:不適用

權益受限:無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總資產比例:7.20%

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5.12%

營運資金:NT$
28,030,226仟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固定收益投資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4.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9906 欣巴巴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簽訂「龍中段」之建築新建工程合約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18:31:59
發言人 李鎮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7-5361624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3/5/7~113/5/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巴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董事係本公司董事長之配偶及
二等親關係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工程地點:高雄市鼓山區龍中段67地號。
(2)工程合約:263,144萬元。
(3)契約起訖日期:動工之日起3000個日曆天完工。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建住宅或商用大樓出租或出售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7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7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待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予關係人簽定
「龍中段」建築新建工程合約。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949 欣新網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第二、三、四款規定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18:30:45
發言人 游偉民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768-3830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八達網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039,78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6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6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8,85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8,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8,92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

(2)日期:

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039,78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6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73.0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7.7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配合申報作業規定,迄事實發生日起,背書保證餘額需重複計算表達,

待續約後之實際背書保證餘額為610,0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2949 欣新網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18:30:23
發言人 游偉民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768-383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07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95,09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03,41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1,02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9,68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3,65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2,63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9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228,08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042,83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039,78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25 矽科宏晟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18:27:37
發言人 柯燦塗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532720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71,35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97,797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2,831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40,62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61,78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主係客戶追加工程項目,其新增金額由本公司負連帶背書保證責任。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1,04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3,66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工程完工

(2)日期:

工程完工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118,9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760,83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71.9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1.9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項目2.(3)背書保證之限額3,071,358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2)項目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1,097,797仟元,含承攬工程保證餘額


962,290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35,507仟元。


(3)項目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1,760,834仟元含承攬


工程保證餘額1,583,827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77,007仟元。


(4)項目9.背書保證之總限額5,118,930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對


外背書保證總限額。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92 正崴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7 發言時間 18:26:52
發言人 劉素芳 發言人職稱 特助 發言人電話 2269-9888#99666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7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5/07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15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民國113年第一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財經政策more
國際財經more
投資理財more
財經週報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