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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730 暉盛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櫃買中心舉辦之興櫃公司業績說明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18:55
發言人 邱冠陸 發言人職稱 行銷部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291-5500
符合條款 第 3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5/2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5/2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櫃買中心11樓多功能資訊媒體區

(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櫃買中心舉辦之興櫃公司業績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087 麗升能源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華鎂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麗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16:20
發言人 邱美雅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99889 ext 646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4
2.公司名稱:麗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華鎂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3年5月24日股東會決議通過

(2)變更前公司名稱:華鎂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變更後公司名稱:麗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變更前公司簡稱:華鎂鑫

(5)變更後公司簡稱:麗升能源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8087」

(2)本公司公司名稱變更登記相關事宜,待核准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64 元翎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異動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16:11
發言人 莊惠萍 發言人職稱 財務運籌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5-6361867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05/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發言人:莊惠萍/本公司財務運籌處協理
(2)代理發言人:謝春香/本公司財務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發言人:伏和中/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2)代理發言人:莊惠萍/本公司財務運籌處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
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6/03
8.其他應敘明事項:
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異動案待提報最近期董事會追認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1 富邦金 公司提供

主旨: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產險公告處分「富邦一號不動產投資 信託基金」使用權資產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16:03
發言人 韓蔚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6636-663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一段108號6樓部份、B2部份

2.事實發生日:113/5/24~113/5/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退租交易單位數量:308.59平方公尺(折合93.35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2,773元(含稅)

(3)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258,809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減少金額:新台幣5,150,351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富邦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管理機構-富邦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現址提前退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明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道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94/03/02

前次移轉金額:每坪單價約NT$474,890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租期:112/04/01~115/03/31(提前至113/07/01起退租)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價格參考依據:原租賃契約的每坪價格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現址提前退租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1 富邦金 公司提供

主旨: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綜合保代公告取得「富邦產物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權資產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15:27
發言人 韓蔚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6636-663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95號20樓C1區

2.事實發生日:113/5/24~113/5/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302.21平方公尺,折合91.42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約新台幣740元(含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67,700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2,221,946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業務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地自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租期自113年06月01日起至116年04月30日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使用權資產估價金額:新台幣2,635,807元(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許春寶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2)北市估字第00032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
內部控管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
內部控管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902 走著瞧-創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內容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14:58
發言人 郭建甫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365-8099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4
2.公司名稱:走著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日召開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擬以現金收購荷蘭商

Ecommerce
Operations
B.V.100%股權案。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民國113年5月24日下午2:30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說

明記者會說明本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Gogolook(走著瞧股份有限公司)
預計將以不超過
450
萬歐元現金取得總部位於

荷蘭的防詐服務商
ScamAdviser
(公司名稱:
Ecommerce
Operations
B.V.)100%

股權,折合新台幣約
1.56億元,預計於今年第三季前完成交割。Gogolook
期待藉

由與
ScamAdviser
在防詐服務與區域上的互補性,在穩健的營運成長中,再添營收

與獲利動能。

Gogolook
期望達成三個面向的股權收購效益:

第一,ScamAdviser
掌握全球領先的網域風險評級技術,將有助於強化
Gogolook

網域防詐能力與資料庫護城河,充實既有消費者端與企業端防詐解決方案的能量,

強化電話與簡訊以外的數位保護場景。

第二,ScamAdviser
已累積多年提供企業客戶防詐服務的經驗,有助以消費者端服

務起家的
Gogolook,加速企業端服務的增長,縮短達成可獲利規模的時間。以2023

年全年營收來看,企業端服務營收僅占
4%,長期成長可期。

第三,Gogolook
目前來自亞洲的營收佔
9
成以上,憑藉
ScamAdviser
在歐美地區

的網站流量以及企業客戶基礎所建立的品牌知名度,可望使
Gogolook
更順利將旗

下服務跨出亞洲,切入歐美新市場,增添長期成長動能。

台灣與全球政府都積極打擊詐騙,陸續制定相關法規與政策。本月行政院通過打詐

新四法,將使各大企業更正視與落實防詐部署,投入更多資源以符合國家政策。近

期新政府上任,從總統府、行政院與數位發展部,都將打詐視為施政重點,未來

Gogolook
也將持續透過科技技術實力,與更多政府單位展開防詐合作,發揮社會與

商業影響力。

而歐洲在防詐政策上面走得相當前面,不論是英國內政部日前舉辦的首屆全球詐騙

峰會(Global
Fraud
Summit),又或歐盟第三版支付服務指令(PSD3)草案,相繼

強調企業或銀行等業者未來將擔負詐騙財損的共同賠償責任,預期企業將有誘因更

積極尋求防詐解決方案。

成立於
2012
年的
ScamAdviser
掌握全球領先的網域風險評級技術,累積超過

5,500
萬筆網域資料,成為研發
AI
演算法與創新的基礎。同時,ScamAdviser


在歐美地區扮演搭建公私協力防詐的要角,合作對象逾
50
個跨國組織單位。在公

司營運上,ScamAdviser
提供企業客戶風險評級等防詐服務,現有客戶包含全球社

群媒體服務商、資安大廠延伸到搜尋引擎等網路服務業者,並持續將解決方案拓

展至更多應用場景中。此外,每月也有超過
650
萬名消費者透過
ScamAdviser


站主動查詢陌生連結風險,其中約有三成使用者來自美國、三成來自歐洲。

Gogolook
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郭建甫指出:「這項交易對
Gogolook
的未來成長性

深具意義。ScamAdviser
將可為
Gogolook
打開兩扇大門,第一扇門是跨入歐美市 

場。在策劃進攻歐美市場之前,我們過去多年來建立了開放的企業文化,組建多國

籍的團隊,並在多個亞洲國家深耕,確立國際營運的能力。因此,我可以說現在我

們有信心釋放
ScamAdviser
商業潛力,長期帶給公司跳躍性的成長。另一扇門是深

入走進企業防詐服務。Gogolook
從消費者防詐起家,與企業端服務的模式完全不同

。ScamAdviser
具備網域風險分析技術的獨特優勢,且成功打入跨國企業的服務供

應鏈,可使
Gogolook
的企業端服務更豐富完整,團隊的加入也可望使
Gogolook

加速掌握企業端服務的運作模式,非常期待與
ScamAdviser
一起攜手合作。」

ScamAdviser
創辦人暨執行長
Jorij
Abraham
表示:「Gogolook

ScamAdviser


持著一樣的核心理念:保護全世界的消費者遠離詐騙。在雙方多次的合作下,我們

深刻感受
Gogolook
團隊秉持正向的願景以及對解決社會上詐騙的使命感,並長期

專注在防詐領域的創新與投資。隨著
AI
加速詐騙進化,我們相信雙方關鍵技術的

整合將有利於全球業務的佈局,迎向來自不同產業與地區的防詐需求。在加入

Gogolook
後,能夠善用雙方各自在不同地區的資源與影響力,為更多消費者與企業

提供防詐保護。」

展望未來,Gogolook
表示,即使不含此股權收購所併計的營收,今年目標持續穩定

成長。此外,由於與
ScamAdviser
的高度互補性,預期未來合作所需額外投資的人

力與資源有限,有助於公司持續追求可獲利的成長,今年目標獲利倍數成長。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1 富邦金 公司提供

主旨: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綜合保代公告關係人捐贈案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14:50
發言人 韓蔚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6636-6636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4
2.捐贈原由:捐贈財團法人富邦慈善基金會推廣「微型保險」專案
3.捐贈金額:新台幣100,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富邦慈善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1 富邦金 公司提供

主旨: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綜合保代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股利 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基準日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14:05
發言人 韓蔚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6636-6636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5/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新台幣60,721,069元
(2)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新台幣59,278,931元
4.除權(息)交易日:NA
5.最後過戶日:NA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8.除權(息)基準日:113/05/3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087 麗升能源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改選董事長案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13:55
發言人 邱美雅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99889 ext 646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5/24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雷科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麗珍
4.舊任者簡歷:華鎂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安信商務法律事務所創辦人












麗珅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林麗珍
6.新任者簡歷:華鎂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安信商務法律事務所創辦人












麗珅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
9.新任生效日期:113/05/2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60 寶齡富錦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13:26
發言人 蔡重奇 發言人職稱 營管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558218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長:張立秋






事:班友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林智明


獨立董事:廖繼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長:張立秋











聚和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事:班友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林智明











班友投資(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廖繼洲











禾新生醫(股)公司監察人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以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1 富邦金 公司提供

主旨: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綜合保代公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事宜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13:15
發言人 韓蔚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6636-6636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新台幣59,278,931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86 一詮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訂定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補充公告發行價格、代收存款機構及存儲款項機構)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4 發言時間 16:13:03
發言人 楊柏榮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299-0001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05/14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05/06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4/09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發行總面額新台幣120,000,000元。
發行總股數:12,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72元。(補行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1,8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
本次發行新股股數之75%,計9,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
認購。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1,2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拼湊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6/08
17.最後過戶日:113/06/03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04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08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3/06/17~113/06/21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06/24~113/06/25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2024/05/24(補行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南三重分行。(補行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西門分行。(補行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2,000,000股乙案,業經金管會113年5月06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40711號函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劃所訂之內容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



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



理修正或調整。
(3)本次認購之現金增資股份不參與113年現金股利之分配。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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