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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21 美而快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本公司113年05月1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 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有關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之 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08:57
發言人 王志仁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939390157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美而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證保法字第1130001859號辦理。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之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

更正應申報相關資訊欄位:

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應募人選擇方式/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


1.應募人如擬為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之可能名單:




可能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



廖承豪












本公司董事長



劉嘉誠












本公司董事



藤美資本管理顧問(股)公司

本公司董事



王朝正












本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林郁萍












本公司董事



蕭珍琪












本公司獨立董事



謝進益












本公司獨立董事



鐘靜如












本公司獨立董事



宋家庭












本公司總經理



王志仁












本公司總經理



黃旭廷












本公司副總經理



王明芳












本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主管



黃瑤瑤












本公司會計主管




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公司之關係:






藤美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與公司之關係




---------------------------------------------




林郁萍


26.2






本公司董事




陳姿均


12.4











劉嘉誠


10.2






本公司董事




蕭哲文


10.2











王俊凱


10.2






本公司之子公司董事




楊碧甄


10.2











王清斌


9.5











林和生


6.8






本公司之孫公司董事




廖承豪


3.6






本公司董事長




蘇美月


0.9






本公司董事長之一親等


2.應募人如擬為策略性投資人之可能名單:目前本公司尚未洽定應募人。

應募人選擇方式:


1.應募人如擬為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將可激勵其提供技術、知識、品牌、通路及經驗傳承等,




以協助公司提高營運效益,




且藉由私募現金增資,尚可強化董事持股成數,




對本公司經營權能更加鞏固。


2.應募人如擬為策略性投資人:




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在不造成本公司未來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之前提下,




擬藉由策略性投資人之引進,




以協助加強本公司國內外市場電商經驗與佈局,共同開發及拓展業務版圖,




提升經營績效,並可達到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及市場競爭力等效益,




故引進之策略性投資人將以可幫助本公司強化競爭優勢、創造股東權益為優先,




且考量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應有其必要性。


3.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1.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應募人如擬為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將以對本公司營運熟悉之董事、內部人、經理人、員工及關係企業內部人為主,




可激勵其提供技術、知識、品牌、通路及經驗傳承等,以協助公司提高營運效益,




且藉由私募現金增資,尚可強化董事持股成數,對本公司經營權能更加鞏固。


3.應募人如擬為策略性投資人: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在不造成本公司未來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之前提下,擬藉由策略性投資人之引進,




以協助加強本公司國內外市場電商經驗與佈局,共同開發及拓展業務版圖,




提升經營績效,並可達到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及市場競爭力等效益,




故引進之策略性投資人將以可幫助本公司強化競爭優勢、創造股東權益為優先,




且考量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應有其必要性。


4.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


目前本公司尚未洽定應募人。

應募人選擇方式:


1.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



(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應募人如擬為策略性投資人: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在不造成本公司未來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之前提下,




擬藉由策略性投資人之引進,以協助加強本公司國內外市場電商經驗與佈局,




共同開發及拓展業務版圖,提升經營績效,




並可達到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及市場競爭力等效益,




故引進之策略性投資人將以可幫助本公司強化競爭優勢、創造股東權益為優先,




且考量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應有其必要性。


3.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1.應募人如擬為策略性投資人:




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在不造成本公司未來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之前提下,




擬藉由策略性投資人之引進,以協助加強本公司國內外市場電商經驗與佈局,




共同開發及拓展業務版圖,提升經營績效,




並可達到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及市場競爭力等效益,




故引進之策略性投資人將以可幫助本公司強化競爭優勢、創造股東權益為優先,




且考量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應有其必要性。


2.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9.因應措施:

特此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更正,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15 定穎投控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證券舉辦之「2024年第二季論壇」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07:13
發言人 劉國瑾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493300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7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6/07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6/0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35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喜來登大飯店(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證券舉辦之「2024第二季論壇」,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180 橘子 公司提供

主旨:受邀參加富邦證券舉辦之法人座談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07:04
發言人 蘇信泓 發言人職稱 集團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88866#1020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6/1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6/1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3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111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受邀參加富邦證券舉辦之法人座談會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464 億豐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花旗證券(Citi)舉辦的論壇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06:12
發言人 祝宗偉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4)3600-0999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6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6/0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6/0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0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W
Hotel
(Taipei)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花旗證券(Citi)舉辦的論壇。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1 富邦金 公司提供

主旨: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人壽公告取得臺北市不動產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03:35
發言人 韓蔚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6636-663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北投區奇岩段五小段545地號土地(下稱本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3/6/5~113/6/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土地面積:135平方公尺,折合約40.84坪

每坪價格:新台幣(下同)1,402,975元

交易總金額:57,294,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臺北市(管理者: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土地之所有權人為臺北市(管理人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本土地係於民國(下同)62年12月14日由臺北市七星農田水利會移轉予臺北市迄今,

經洽詢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其因年代久遠無法查得原取得價格。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核定金額:57,294,000元


付款期限:113年07月31日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臺北市政府核定內容辦理;富邦人壽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65,34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胡純純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保險法為不動產投資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年10月2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2年10月2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12年10月25日經富邦人壽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法向臺北市政府申購本土地(畸零地)

,並於當日發布重大訊息公告;113
年6月5日取得臺北市政府核定函。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1 富邦金 公司提供

主旨: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人壽公告取得Blue Owl GP Stakes VI Offshore Investors LP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02:01
發言人 韓蔚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6636-6636
符合條款 第 2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Blue
Owl
GP
Stakes
VI
Offshore
Investors
LP私募基金

2.事實發生日:113/06/05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無交易數量,無單位價格,認購總金額不超過7千萬美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Blue
Owl
GPSC
Advisors
LLC,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據私募基金合約約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據私募基金合約約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與私募基金投資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金控:無

人壽:無交易數量,不超過7千萬美元,預計約0.54%,無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金控:35.39%,41.94%,不適用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保險法之規定,為壽險資金之運用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宏維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賴佳誼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4408號

25.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47 世界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經櫃買中心同意自113年6月6日起恢復交易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8:00:43
發言人 黃惠蘭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770355
符合條款 第 4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3/06/05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
之必要,經櫃買中心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3/06/0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0 台積電 公司提供

主旨:台積公司董事會決議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7:55:22
發言人 黃仁昭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63-6688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台積公司今(5)日召開董事會,重要決議如下:

一、為了因應基於市場需求預測及技術開發藍圖所制定的長期產能規劃,核准資本




預算約美金173億5,620萬元,內容包括:1.
建置及升級先進製程產能;2.





置及升級先進封裝、成熟及/或特殊製程產能;3.
廠房興建及廠務設施工程。

二、核准於不超過美金50億元之額度內,增資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TSMC




Global
Ltd.,以降低外匯避險成本。

三、核准捐贈國立臺灣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成功大學




及國內獲選之高中/女高總計不超過新台幣40億元,用於長期半導體研究教學




及人才培育。

四、為抵銷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造成之股權稀釋影響,核准自台灣證券集中




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普通股3,249仟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1328 中油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與QatarEnergy LNG Investments簽署 「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 (3)公司」股權購買契約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7:54:02
發言人 林珂如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8725-8125
符合條款 第 113/06/05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契約相對人:QatarEnergy LNG Investments。 3.與公司關係:非屬關係人交易。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簽署「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 (3)公司」 股權購買契約,取得該公司5%股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義務等。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大轉投資業務。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我國取得液化天然氣穩定之供應來源, 並延續與卡達之長期合作關係。 9.其他應敘明事項:俟本案契約生效及交割前提條件成就後, 及本公司支付交易金額以完成交易。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契約相對人:QatarEnergy
LNG
Investments。
3.與公司關係:非屬關係人交易。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簽署「卡達能源液化天然氣NFE
(3)公司」
股權購買契約,取得該公司5%股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義務等。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大轉投資業務。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我國取得液化天然氣穩定之供應來源,
並延續與卡達之長期合作關係。
9.其他應敘明事項:俟本案契約生效及交割前提條件成就後,
及本公司支付交易金額以完成交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243 迅杰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基準日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7:53:43
發言人 詹筱秦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6662888#3217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06/05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06/04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4/30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新臺幣20,000仟元及普通股2,000仟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9.發行價格:暫訂新臺幣50元
10.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現金增資發行股數15%,計300仟股由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1,5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200仟股對外公開發行。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及逾期未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7/01
17.最後過戶日:113/06/26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27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7/01
20.股款繳納期間:113/07/03~113/08/05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087 華鎂鑫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調整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7:49:50
發言人 邱美雅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99889 ext 646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麗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13年配息作業,故依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
需調整本公司11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依據本公司11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
(2)112年度認購價格自除息基準日113年7月1日起由34.11元調整為33.8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2 佳世達 公司提供

主旨:佳世達一一三年五月份合併營收NT$164.27億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7:48:18
發言人 洪秋金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3598800#3202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合併營收(新台幣億元):


113年5月:164.27


112年5月:171.65


增減幅度:-4.30%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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