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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102 亞泥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處分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21:18:28
發言人 王照宇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3-8000分機8342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4
說明
1.證券名稱: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交易日期:113/6/4~113/6/4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40,000,000股


(2)每單位價格:每股NT$81.88

(3)交易總金額:NT$3,275,200,000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處分利益約NT$651,658仟元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帳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投資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本公司累積持有(含本次交易):

(1)數量:144,577,945股

(2)金額:NT$12,469,298,709

(3)持股比例:4.01%

(4)權利受限情形:無

2.子公司德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累積持有:

(1)數量:215,000股

(2)金額:NT$18,339,500

(3)持股比例:0.01%

(4)權利受限情形:無


3.子公司亞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累積持有:

(1)數量:1,426,303股

(2)金額:NT$121,663,646

(3)持股比例:0.04%

(4)權利受限情形:無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總資產之比例:77.88%


(2)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16.1%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5,463,112仟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實現投資收益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4.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584 樂意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作為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來源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20:41:51
發言人 郭文彬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913-1363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0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937,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9,370,000元
6.發行價格:


暫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


及配合上櫃前之承銷方式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9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1,647,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5%計290,000股由員工


認購外,其餘1,647,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13年5月22日股東常會決


議由原股東放棄認購,全部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股份比例


儘先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



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



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股款



繳納期間及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



計畫項目、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律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



營運評估或是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82 大井泵浦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未通過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20:07:22
發言人 張登溪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998-1616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3/1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原董事會通過充實營運資金8,000,000股,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針對本次私募案,因考量市價、淨值變動,觀察櫃買中心揭露的個股歷史行情,
發現若以當時依評價方法所擬定之定價區間所設算之私募價格相較於現行股價
所推估之私募價格為低。為了保障全體股東及投資人權益,擬不通過本次私募
案,待適當時機再行辦理。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於113/06/03股東會表決未通過,贊成權數:1,622,377、
反對權數:40,002、棄權/未投票權數:23,733,900,故本案未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176 基亞 公司提供

主旨:開發中新藥OBP-301在於美國執行研究者發起第二期臨床 試驗收錄第一名受試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20:03:20
發言人 江雅鈴 發言人職稱 營運管理部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2653-5200#890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公司名稱: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基亞生技與日本上市公司Oncolys
BioPharma
(東證上市代號4588)共同開發的溶瘤病
毒新藥OBP-301(Telomelysin),Oncolys於今日(2024年06月03日)公告,在美國康乃爾
大學執行的OBP-301合併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治療具有抗PD-1/PD-L1抗體的胃癌及胃食道
交界處癌(以下簡稱G/GEJ)患者的研究者發起第二期臨床試驗,收錄第一名受試者。
本項試驗由Oncolys、康乃爾大學與Merck
(以下簡稱「默克藥廠」)間的聯合開發協議
所支持。依據之前執行的研究者發起第二期臨床試驗結果,顯示OBP-301合併
pembrolizumab
(免疫檢查點抑制劑)
可增強腫瘤免疫並重新活化pembrolizumab
的治
療效果。本項試驗的目的是驗證對於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治療表現出抗藥性的胃癌及胃
食道交界處癌患者,使用OBP-301併用免疫檢查點抑制劑(pembrolizumab)的有效性和
安全性,預計最多收錄27名病患。目前胃癌的一線標準治療是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合併
化療,但約有80%的患者治療失敗而須轉入二線治療;然而,對於使用免疫檢查點抑制
劑產生抗藥性的患者則尚無有效的治療方法而為醫療上尚未被解決的疾病,期待本試
驗透過與夥伴間的深入合作,讓OBP-301為胃癌的第二線治療做出貢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關於此臨床第二期試驗先前公告訊息:112年09月25日、112年11月07日、112年
12月20日。
(2)OBP-301目前於美國執行胃癌及食道癌之合併免疫抑制劑的主持人發起第二期臨
床試驗、OBP-301併用pembrolizumab(抗PD-1
抗體)與放射線治療頭頸癌的第二期
試驗,以及併用化放療治療食道癌的第一期試驗。
(3)本公司與日本Oncolys共同負擔OBP-301的研發費用,並共享未來的商業利益。
(4)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5)日本Oncolys公司之公告連結:
https://ssl4.eir-parts.net/doc/4588/tdnet/2454650/00.pdf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724 宣捷幹細胞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新藥UMC119-06-05治療年老 患者衰弱前期及衰弱症之I/II期臨床試驗案,獲衛生福利部核准 執行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9:30:22
發言人 潘啟明 發言人職稱 投資長 發言人電話 02-89787777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3
2.公司名稱: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之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新藥UMC119-06-05通過衛生福利部核准執行 
年老患者衰弱前期及衰弱症之I/II期臨床試驗。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UMC119-06-05。
二、用途:治療衰弱前期及衰弱症。
三、預期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依法規辦理第I/II期臨床試驗、第三期臨床試驗及新藥查驗登記。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




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衛生福利部核准執行年老患者衰弱前期及衰弱症第I/II期臨床試驗。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且為保障




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將依專屬授權契約書約定支付授權金,並負擔執行臨床試驗




之相關支出。
六、市場現況:
(一)衰弱症是一種老化綜合症候群,症狀包括虛弱、步行速度變慢、活動力降低、疲倦




、體重減輕等,因而容易發生跌倒、骨折、入院、失能等不良預後。台灣地區65歲




以上社區老人的衰弱盛行率接近5%,衰弱傾向為40%。
(二)衰弱症無標準治療方式,現行以支持性治療為主,藉運動、均衡飲食、營養補充品




等方式維持個體的健康。
(三)目前尚無間質幹細胞核准為藥物用於治療衰弱症。UMC119-06-05為間質幹細胞




具有分化潛力及再生能力的多功能幹細胞,具有調節免疫力、抗氧化、抗纖維化




以及抗細胞死亡的能力。藉由間質幹細胞之免疫調節能力,可望降低體內發炎




狀態改善衰弱及預防不良預後的發生。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69 大樹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花旗證券舉辦之投資論壇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9:27:36
發言人 盧山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333123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6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6/0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6/0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W-Hotel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向法人說明產業狀況與本公司經營績效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69 大樹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匯豐證券與證交所合辦之投資論壇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9:27:12
發言人 盧山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333123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4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6/04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6/04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君悅飯店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向法人說明產業狀況與本公司經營績效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7 旺宏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訂定113年除息基準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9:18:22
發言人 吳敏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5786688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0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總額:新台幣927,913,221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6/24
5.最後過戶日:113/06/2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2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30
8.除權(息)基準日:113/06/30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313 斐成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稽核主管變動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9:12:30
發言人 曾鵬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2995586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
訟代理人):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6/0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許正宗/本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蔡雅如/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員/本公司財務專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6/03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案經本公司113/06/03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4 鴻準 公司提供

主旨:受邀參加花旗證券舉辦之2024 Taiwan Tech Conference,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9:09:39
發言人 蔡鴻德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22680970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6/0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6/0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1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W飯店(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10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受邀參加花旗證券舉辦之2024
Taiwan
Tech
Conference,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675 德微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9:08:16
發言人 邱桂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6626190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3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基隆巿安樂區武訓街28-1號廠房

2.事實發生日:113/6/3~113/6/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建物面積3,260坪
租金總金額:每月新台幣1,483,30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61,444,47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盧森堡商達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其與盧森堡商達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受讓盧森堡商達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分公司
分割之晶圓製造業務在原廠址繼續營運所需。
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新台幣1,483,300元
租約:113/6/1-123/5/31
契約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
依據市場行情由管理單位進行議價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6月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6月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4 鴻準 公司提供

主旨:受邀參加匯豐證券與台灣證券交易所合辦之 Taiwan Conference 2024,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3 發言時間 19:05:47
發言人 蔡鴻德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22680970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4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6/04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6/04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匯豐證券與台灣證券交易所合辦之
Taiwan
Conference
2024,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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