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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478 智冠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藍新科技(股)公司公告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9 發言時間 18:54:39
發言人 鍾興博 發言人職稱 集團財管中心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8-9188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9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5/29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完成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478 智冠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藍新科技(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修訂發行員工 認股權憑證辦法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9 發言時間 18:53:41
發言人 鍾興博 發言人職稱 集團財管中心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8-9188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29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一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
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之全職正式員工及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
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
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
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但認股權人違反本公司勞
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時,本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尚
未行使認股數量。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總
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數為4,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普通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4,000,000股。
7.認股價格:認股價格為不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每股淨值及公司營運、市場狀況等提報董事會訂定之。
8.認股權利期間: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此一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因
繼承者不在此限。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
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自被授予本員工
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時程行使其認股權利:
1.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
百分之四十為限,行使認股權利
2.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三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
百分之七十五為限,行使認股權利
3.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四年後,可就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
百分之百,行使認股權利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
已授予之認股權證,於認股權人離職時,本公司將收回全部尚未行使之認股權證。
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
權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
自退休日起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二者較晚者),一年內行使之,未於前
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2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於認股權人死亡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
4.職業災害:
(1)因受職業災害致無法繼續任職者,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認股權利,而不受本
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此外,該認股權利,應自
離職日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二者較晚者)一年內行使之,未於未於前
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
繼承人可以行使認股權人剩餘之全部認股權利,而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
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此外,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二者較晚者)
一年內由繼承人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5.調職:
如認股權人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比照本項第一點關於
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解僱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
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受轉任之影響

6.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自留
職停薪起始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
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
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利,惟本條第二
項之行使時程仍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之,但行使期間仍以存續期間為限。
7.資遣
已具行使權認股權憑證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失效,但經董
事長另行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者,不在此限。
8.其它終止僱傭關係
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整,依本條第二項所規定之權
利期間及權利行使時程行使認股權利或得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9.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本條第二項所載期間內行使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1.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
主張其認股權利。
2.對於放棄認股權利或經本公司撤銷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
行。
12.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x
〔已發行股數
+
(每股繳款金額*
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而尚未註銷或
轉讓之庫藏股。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時,認股價格則不予調整。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應按所占每股時價
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調降認股價格,調整公式如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
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認股價格: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減資後
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x(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
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減資後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x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四)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興櫃掛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興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
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
,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時價;股票上市 
(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
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本公司公開發行並申請股票上市或上櫃後,本
公司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
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及本公司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
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
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員工認股申請書」一經提出申請即不得撤銷。認股權人逾期未至指定銀行 
繳納股款者,視為放棄其認股權利。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通知股務單位(或指定之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
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在完成法定程序後發給新發行之普通股,若
本公司已登錄興櫃,則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如本公司已上市 
或上櫃買賣,則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四)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時,新發行之
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上市(櫃)買賣。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將於每季結束後向公司登記之主管
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惟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及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本公司得衡酌調整資本額變更登記作業時間。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後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一)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
認股權證同意書」,簽署完成後,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
(二)凡經通知簽署後,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均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探詢他人
或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之相關內容及個人權益告知他人,若有違反之情事,
本公司得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數量。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辦法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生效,
修改時亦同。
(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
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272 驊陞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因有價證券於櫃買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公布相關財務業務資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9 發言時間 18:40:52
發言人 陳正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471896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9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有價證券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3.財務業務資訊:
(1)最近一個月單月資訊
項目/月份










113年04月


112年04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仟元)






272,954   207,460 





31.57%
稅前純益(損)(仟元)



14,297 




11,916







19.98%
稅後純益(損)(仟元)



10,392 





9,112







14.05%
每股盈餘(虧損)(元)




0.14
 





0.13









7.69%
-----------------------------------------------------------
(2)最近二個月單月資訊
項目/月份








113年03月-113年04月


112年03月-112年04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仟元)    



491,712      



425,633  




15.52%
稅前純益(損)(仟元)







36,784  













7,485
 




391.44%
稅後純益(損)(仟元)
 




27,430 
 
 









5,663
 




384.37%
每股盈餘(虧損)(元) 






0.38
    









0.07








442.86%
-----------------------------------------------------------------------------
(3)最近一季單季資訊
項目/月份








113年01月-113年03月


112年01月-112年03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仟元)











642,415     





553,345   


16.10%
稅前純益(損)(仟元)








48,006 
 
  





(29,114)
 



264.89%
稅後純益(損)(仟元)








34,388 
 
  





(23,004)
 



249.49%
每股盈餘(虧損)(元)









0.45
    








(0.36)







225.00%
-----------------------------------------------------------------------------
(4)最近二季資訊
項目/月份








112年10月-113年03月


111年10月-112年03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營業收入(仟元)









1,367,650    





1,261,886   



8.38%
稅前純益(損)(仟元)








76,383 
 
 







(11,749)
 



750.12%
稅後純益(損)(仟元)








49,193 
 
  






(2,339)
 


2203.16%
每股盈餘(虧損)(元)









0.57
    








(0.11)







618.18%
-----------------------------------------------------------------------------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財務資料係本公司合併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核閱),
僅供投資人參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45 合富-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異動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9 發言時間 18:31:51
發言人 王瓊芝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325-200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9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2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蔡彥卿
4.舊任者簡歷:蔡彥卿

國立台灣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5.新任者姓名:陳坤志
6.新任者簡歷:陳坤志

國立台灣大學會計學系副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原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辭任,由委員會委員相互推舉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5/24~115/05/23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5/2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45 合富-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5月29日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9 發言時間 18:30:43
發言人 王瓊芝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325-2008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9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5/29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2023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

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202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2)通過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3)通過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訂定案

(4)通過本公司授權董事會決議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6 泰博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六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05/29 發言時間 18:28:24
發言人 曾俊傑 發言人職稱 法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5818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9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2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邵耀華、鄭東文、郭昱廷
4.舊任者簡歷:
邵耀華
本公司獨立董事
鄭東文
本公司獨立董事
郭昱廷
本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邵耀華、郭昱廷、楊朝榮
6.新任者簡歷:
邵耀華
本公司獨立董事
郭昱廷
本公司獨立董事
楊朝榮
本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8/06~113/08/05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5/2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6 泰博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第二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5/29 發言時間 18:27:50
發言人 曾俊傑 發言人職稱 法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5818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9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2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邵耀華、鄭東文、郭昱廷、張信閎
4.舊任者簡歷:
邵耀華
本公司獨立董事
鄭東文
本公司獨立董事
郭昱廷
本公司獨立董事
張信閎
本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姓名:邵耀華、郭昱廷、楊朝榮、邱藍儀
6.新任者簡歷:
邵耀華
本公司獨立董事
郭昱廷
本公司獨立董事
楊朝榮
本公司獨立董事
邱藍儀
本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8/06~113/08/05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5/29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675 德微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亞昕科技公告簽署三方協議書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9 發言時間 18:27:50
發言人 邱桂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6626190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9
2.公司名稱: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子公司
5.發生緣由:
亞昕科技與本公司及盧森堡商達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基隆分公司簽訂三方協議書,由亞昕科技自本公司
承受本公司前與盧森堡商達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分公司簽訂
之分割契約書及分割計畫之一切權利及義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於簽訂三方協議書後,將由盧森堡商達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基隆分公司將其分離式元件之晶圓製造業務分割讓與予亞昕科技。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6 泰博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改選董事長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29 發言時間 18:27:07
發言人 曾俊傑 發言人職稱 法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5818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5/29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陳朝旺
4.舊任者簡歷: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朝旺
6.新任者簡歷: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3/05/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6 泰博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29 發言時間 18:26:32
發言人 曾俊傑 發言人職稱 法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58188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朝旺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東權
獨立董事
楊朝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票決結果,本案照原議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東權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廣東三才醫療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廣東省中山市中山港火炬開發區國家健康產業基地起步區松柏路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其他醫療器材及用品製造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92 正崴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供營業使用之廠務設備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9 發言時間 18:26:24
發言人 劉素芳 發言人職稱 特助 發言人電話 2269-9888#9966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供營業使用之廠務設備

2.事實發生日:113/5/29~113/5/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一批
每單位平均價格:新台幣330,100,000元
總價格:新台幣330,1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5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5月2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6 泰博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113年度股東常會董事改選當選名單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9 發言時間 18:25:47
發言人 曾俊傑 發言人職稱 法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5818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9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29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法人董事、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




陳朝旺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東權
董事




紀鴻志
獨立董事
邵耀華
獨立董事
鄭東文
獨立董事
郭昱廷
獨立董事
張信閎
4.舊任者簡歷:
董事




陳朝旺
泰博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東權
泰博科技(股)公司董事
董事




紀鴻志
泰博科技(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
邵耀華
泰博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鄭東文
泰博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郭昱廷
泰博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張信閎
泰博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朝旺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紀鴻志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東權
獨立董事
邵耀華
獨立董事
郭昱廷
獨立董事
楊朝榮
獨立董事
邱藍儀
6.新任者簡歷: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朝旺
泰博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紀鴻志
泰博科技(股)公司董事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東權
泰博科技(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
邵耀華
泰博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郭昱廷
泰博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楊朝榮
泰博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邱藍儀
泰博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朝旺:4,887,054股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東權:4,887,054股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紀鴻志:4,887,054股
獨立董事
邵耀華:0股
獨立董事
郭昱廷:11,023股
獨立董事
楊朝榮:0股
獨立董事
邱藍儀: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8/06~113/08/05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5/29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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