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重點新聞
E.S.G.專區more
影音專區more

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52 大武山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購股款催繳事宜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5:34:52
發言人 魏尚將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8-7871888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大武山牧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06月05日
下午3時30分截止,惟有部份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依法辦理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06月06日起至



113年07月05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 



屏東分行暨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



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088 艾訊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選任董事長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5:34:37
發言人 黃士青 發言人職稱 資深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8646-2111#8010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6/05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楊裕德
4.舊任者簡歷:艾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楊裕德
6.新任者簡歷:艾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3/06/0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7 鴻海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訂定除息基準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5:33:05
發言人 巫俊毅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2268-3466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0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74,860,149,289元,每股配發新台幣5.4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7/02
5.最後過戶日:113/07/0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7/0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7/08
8.除權(息)基準日:113/07/08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113/06/11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113/06/13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113/07/08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3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股利發放通知,另委託集保結算所辦理以電子化通知。請股東
於除息停止過戶日一營業日前,113年07月02日
(含)
前,逕登入集保結
算所之網址點選「股東e服務」之股務電子通知(eNotice)平台並留存
email同意接收本年度電子通知;113年07月03日(含)以後同意者,
適用次年度股利發放電子通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07 耀勝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本公司113年5月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5:33:00
發言人 陳永銘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3895755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耀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3年5月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事項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事項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本公司為軒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

為0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本公司為軒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

為1,526仟元。
9.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33 嘉澤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嘉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嘉澤二,代碼:35332)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3年07月24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5:32:17
發言人 劉興夏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電話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內容:依嘉澤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3年06月24日至113年07月23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本債券於發行屆滿三個月後翌日(112年6月10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到期日)四十日(115年1月28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債券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債券。
二、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本公司即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本債券。
三、若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
四、轉換債收回暨終止櫃檯買賣日之相關事宜,如下:
(一)受理轉換債收回期間:自民國113年6月24日至民國113年7月23日止。因本公司債為無實體發行,煩持有本債券而欲行使收回之債權人,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13年6月24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即113年6月21日)起至屆滿日(113年7月23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即113年7月22日)止,向往來券商申請辦理收回手續。
(二)轉換債收回基準日:民國113年7月23日
(三)轉換債掛號寄發收回通知書日:民國113年6月24日
(四)轉換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民國113年7月24日
(五)轉換債價款發放日:民國113年7月30日
(六)每張債券收回價款:按債券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以現金收回贖回。
五、債券收回手續:
(一)債券持有人請檢附:(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127
表單註明贖回(表格可由各證券商索取),填妥持有人之匯款銀行帳號並加蓋集保帳戶印鑑。(2)證券存摺,至往來證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由往來券商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申請撤回。
(二)本公司將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民國113年7月30日),將收回價款扣除郵匯費後匯入
貴債權人指定帳號。如
貴債權人未提供匯款帳號,將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掛號郵寄至
貴債權人通訊地址。為確保
貴債權人權益,如有通訊地址變更者,務必儘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電話:(02)2381-6288)辦理。
警語:如債券持有人不欲公司行使贖回權,擬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最遲應於113年7月25日至往來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039 台虹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昆山瀚虹興公告其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標準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5:28:33
發言人 潘祈愿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7-8139989#72803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深圳台虹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母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98,23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8,28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8,28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需求

(1)公司名稱:如東富展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母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98,23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17,97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17,97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95,39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3,983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自借款日起算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32,24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9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深圳台虹電子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479,160仟元,最近期財務報表

之累積盈虧金額306,287仟元。

(2)如東富展科技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1,316,239仟元,最近期財務報

表之累積盈虧金額-12,304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724 宣捷幹細胞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5:28:13
發言人 潘啟明 發言人職稱 投資長 發言人電話 02-89787777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06/0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潘啟明/投資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建芳/副董事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6/05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3年6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724 宣捷幹細胞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5:27:59
發言人 潘啟明 發言人職稱 投資長 發言人電話 02-89787777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6/05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吳世揚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蔡建芳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副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9.新任生效日期:2024/06/0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6 禾伸堂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除息基準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5:27:32
發言人 黃建融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27-0383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0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5元,共計829,451,59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6/24
5.最後過戶日:113/06/2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2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30
8.除權(息)基準日:113/06/30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877 鏵友益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執行完畢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5:27:05
發言人 張靜宜 發言人職稱 行政財務部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955932
符合條款 第 35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89,133,405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3/05/24~113/07/23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00,000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29.00~45.00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3/05/24~113/06/05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400,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16,557,585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41.39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400,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7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724 宣捷幹細胞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5:27:03
發言人 潘啟明 發言人職稱 投資長 發言人電話 02-89787777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6/0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旻芳/本公司稽核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5/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13/05/02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2)新任內部稽核主管經本公司113/06/05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追認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815 富喬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6/05 發言時間 15:26:26
發言人 胡銘倫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57658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股數不超過5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自律規則」相關規定並視發行時市場狀況,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辦理公開申購。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80%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室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
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其他辦理增資發行相關事項。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計畫,包括但不限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
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
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
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財經政策more
國際財經more
投資理財more
財經週報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