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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41 泓瀚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內容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28 發言時間 18:46:57
發言人 陳昭菁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181666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8
2.公司名稱:泓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p8之112年營業報告書
一、(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111年度比率誤植為110年度。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13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p8
112年營業報告書之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3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p8
112年營業報告書
(三)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111年度
負債占資產比率(%):22.26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144.46
流動比率(%):217.48
速動比率(%):159.5
資產報酬率(%):1.96
權益報酬率(%):2.41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8.54
純益率(%):3.47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3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p8
112年營業報告書
(三)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111年度
負債占資產比率(%):20.1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157.86
流動比率(%):258.42
速動比率(%):197.69
資產報酬率(%):3.88
權益報酬率(%):4.81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17.23
純益率(%):6.12
9.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原113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已於113/05/27上傳。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176 瑞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8 發言時間 18:46:28
發言人 張紋祥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 發言人電話 07-8216151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2-1.董事:龍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本鋒)
2-2.董事:王本欽
2-3.董事:王本宗
2-4.董事:王昱超
2-5.獨立董事:江耀宗
2-6.獨立董事:曾倫彬
2-7.獨立董事:林宏文
2-8.獨立董事:黃子成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3-1.龍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本鋒
  瑞儀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瑞儀光電(南京)有限公司董事
  瑞儀(廣州)光電子器件有限公司董事
3-2.王本欽:
  瑞儀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
  瑞儀光電(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
  瑞儀(廣州)光電子器件有限公司董事長
3-3.王本宗:
  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3-4.王昱超:
  Nanocomp
Oy
Ltd董事長
  瑞儀光電(越南義安)有限公司董事長
3-5.江耀宗: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6.曾倫彬:
  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技術長
  曜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7.林宏文:




東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太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8.黃子成:
  鎰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鎰勝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
  鎰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民宏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鎰勝工業(越南)有限公司董事長




鴻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東莞大通電線有限公司董事長
  龍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龍生工業(越南)有限公司董事長
  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贊成281,616,750權,反對32,053,377權,棄權39,931,355權。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6-1.董事:龍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本鋒
6-2.董事:王本欽
6-3.獨立董事:黃子成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7-1.龍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本鋒
  瑞儀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瑞儀光電(南京)有限公司董事
  瑞儀(廣州)光電子器件有限公司董事
7-2.董事:王本欽
  瑞儀光電(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
  瑞儀光電(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
  瑞儀(廣州)光電子器件有限公司董事長
7-3.獨立董事:黃子成
  鎰勝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
  鎰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民宏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東莞大通電線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8-1.瑞儀光電(蘇州)有限公司:
  江蘇省吳江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江興東路1621號
8-2.瑞儀光電(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市新港開發區恒通大道35號
8-3.瑞儀(廣州)光電子器件有限公司:
  廣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城新瑞路11號
8-4.鎰勝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泰山路888號
8-5.鎰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中國深圳市保安區松崗鎮塘下涌大道
8-6.民宏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
  中國深圳市保安區松崗鎮塘下涌大道
8-7.東莞大通電線有限公司:
  中國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大角嶺工業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9-1.瑞儀光電(蘇州)有限公司:
  生產及銷售新型顯示器件(LCD-TFT導光板及背光模組)
9-2.瑞儀光電(南京)有限公司:
  生產及銷售新型顯示器件(LCD-TFT導光板及背光模組)
9-3.瑞儀(廣州)光電子器件有限公司:
  生產及銷售新型顯示器件(LCD-TFT導光板及背光模組)
9-4.鎰勝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電源傳輸線、電源線連接器、電子線等產品製造買賣
9-5.鎰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電源傳輸線、電源線連接器、電子線等產品製造買賣
9-6.民宏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
  電源傳輸線、電源線連接器、電子線等產品製造買賣
9-7.東莞大通電線有限公司:
  塑膠料等產品製造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099 大世科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任期屆滿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28 發言時間 18:32:40
發言人 許秋嬋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55625600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2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1)審計委員會:



葉黃杞



楊映煌



蔡茂寅
(2)薪酬委員會:



葉黃杞



楊映煌



蔡茂寅
4.舊任者簡歷:
(1)審計委員會:



葉黃杞-福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楊映煌-拓凱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蔡茂寅-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2)薪酬委員會:



葉黃杞-福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楊映煌-拓凱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蔡茂寅-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5.新任者姓名:
(1)審計委員會:



戴溶瑩



葉黃杞



施懿宸
(2)薪酬委員會: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委員會成員。
6.新任者簡歷:
(1)審計委員會:



戴溶瑩-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課長



葉黃杞-福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施懿宸-國立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專任副教授
(2)薪酬委員會: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委員會成員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8/19
~
113/08/18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5/2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099 大世科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 之限制案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28 發言時間 18:31:31
發言人 許秋嬋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55625600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大同(股)公司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賴冠伶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蕭博仁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黃文宏

董事:雙瓶科技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曾冠智

獨立董事:葉黃杞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於本公司任職期間擔任、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

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職務的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法人董事代表人:黃文宏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法人董事代表人:黃文宏-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虹許路538號11棟306。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統整合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099 大世科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董事改選當選名單(含獨立董事)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8 發言時間 18:30:26
發言人 許秋嬋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55625600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2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沈柏延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黃文宏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許秋嬋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盧姵君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趙子豪


董事:雙瓶科技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曾冠智


獨立董事:葉黃杞


獨立董事:楊映煌


獨立董事:蔡茂寅
4.舊任者簡歷: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沈柏延-大同世界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黃文宏-大同世界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許秋嬋-大同世界科技(股)公司財務長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盧姵君-大同(股)公司法務長


董事:大同(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趙子豪-大同(股)公司資安長


董事:雙瓶科技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曾冠智-莫比綠電(股)公司執行長


獨立董事:葉黃杞-福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楊映煌-拓凱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蔡茂寅-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賴冠伶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姒元忠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蕭博仁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黃文宏


董事:雙瓶科技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曾冠智


董事:泰生海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戴溶瑩


獨立董事:葉黃杞


獨立董事:施懿宸
6.新任者簡歷: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賴冠伶-大同(股)公司副董事長特別助理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姒元忠-台灣碳權數位經濟發展協會理事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蕭博仁-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副執行長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黃文宏-大同世界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董事:雙瓶科技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曾冠智-莫比綠電(股)公司執行長


董事:泰生海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不適用


獨立董事:戴溶瑩-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課長


獨立董事:葉黃杞-福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施懿宸-國立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專任副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賴冠伶-38,386,499股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姒元忠-38,386,499股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蕭博仁-38,386,499股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黃文宏-38,386,499股


董事:雙瓶科技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曾冠智-5,889,000股


董事:泰生海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5,000股


獨立董事:戴溶瑩-0股


獨立董事:葉黃杞-0股


獨立董事:施懿宸-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8/19
~
113/08/18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5/2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60 誠美材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8 發言時間 18:28:25
發言人 黃培明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6)5889988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恆泰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本公司、宋妍儀、甘錦地、黃江煌、林億彰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商暫字第6號
4.事實發生日:113/05/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聲請人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主張本公司應撤除
113年4月23日公告之董事候選名單;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日已駁回聲
請人之聲請。
6.處理過程:
經商業法院審理後,駁回恆泰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假處分之聲請。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1)法院理由略謂如下:
A.依據4月23日董事會議事錄及議事過程逐字稿可知,該日何昭陽當場提
出內有聲請人等人為董事候選人之名單,由鍾信一律師代理聲請人以少數
股東進行附議,何昭陽逕行裁示將該名單送系爭股東會決議,而不顧議事
單位已將甘錦地等4人提出如附件之董事候選人名單列為23日董事會會議
資料,且使股東即聲請人參與董事會附議提名名單亦無所據,甘錦地、黃
江煌當場提出異議,依誠美材公司議事規範之規定,董事會議案表決時,如
經主席徵詢而有異議者,本應提付表決…從而23日董事會以表決方式通過
已由誠美材公司議事單位排定如附件之董事候選人名單,未就何昭陽當場
提出之董事候選人名單再為表決,合於規定,無決議方法之瑕疵。應該聲
請人未釋明提起確認23日董事會決議無效之本案訴訟勝訴可能性。
B.何昭陽於23日董事會當場提出之董事候選人名單雖有聲請人共同指派之
林水永等3名董事被提名人,惟未獲過半數董事支持,而依議事規範表決通
過甘錦地等4人提出如附件之董事候選人名單,已詳述如前,據此實難認將
23日董事會議通過之董事會提名名單提案至系爭股東會表決,會使聲請人
受到損害…。反之,若准許聲請,因系爭股東會亦無其他股東提名董事候
選人,將使誠美材公司無從選出新任董事及獨立董事…無法組成董事會形
成決策,而陷入經營危機,損及全體股東權益;甘錦地等4人並提出108年
間誠美材公司聲請債權債務協商之媒體報導、107年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
報告,說明公司前因經營權之爭遭銀行凍結額度,致誠美材公司發生繼續
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之風險。
(2)本公司將恪遵上述法院理由及相關法令辦理,並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本件
法院程序,以保障本公司及全體股東之合法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121 越峰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董事競業許可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28 發言時間 18:28:16
發言人 王敏華 發言人職稱 業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8-0337 #6810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吳亦圭;董事/鄭慧明、吳文豪;獨立董事/張立秋、林舜天、陳標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3年5月28日股東常會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長/吳亦圭;董事/吳文豪。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廈門台聚貿易有限公司:董事/吳亦圭。
(2)順安塗佈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文豪。
(3)順昶塑膠(天津)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文豪。
(4)順昶塑膠(昆山)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文豪。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廈門台聚貿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海滄大道899號泰地海西中心寫字樓



A座裙樓318-06。
(2)順安塗佈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昆山市黃浦江北路528號。
(3)順昶塑膠(天津)有限公司:中國天津市靜海區雙塘高檔五金製品產業園崔楊路



888號。
(4)順昶塑膠(昆山)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昆山市青陽北路28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廈門台聚貿易有限公司:化工產品銷售。
(2)順安塗佈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經營PE離型膜及其他離型產品之產銷業務。
(3)順昶塑膠(天津)有限公司:塑膠產品之製造、銷售。
(4)順昶塑膠(昆山)有限公司:生產、銷售、開發多功能膜與光解膜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099 大世科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8 發言時間 18:28:12
發言人 許秋嬋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55625600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5/28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

承認:通過。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通過。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通過。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選舉第九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提請

選舉。


新任董事如下: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賴冠伶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姒元忠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蕭博仁


董事:大同(股)公司代表人:黃文宏


董事:雙瓶科技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曾冠智


董事:泰生海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戴溶瑩


獨立董事:葉黃杞


獨立董事:施懿宸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通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121 越峰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新任獨立董事競業許可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28 發言時間 18:28:01
發言人 王敏華 發言人職稱 業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8-0337 #6810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王鼎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3年5月28日股東常會通過,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獨立董事/王鼎章。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力錸(揚州)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省揚州市揚州出口加工區揚子江南路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CIGS薄膜太陽能電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121 越峰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增選獨立董事一人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8 發言時間 18:27:24
發言人 王敏華 發言人職稱 業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8-0337 #6810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2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王鼎章。
6.新任者簡歷:
錸德集團/錸德科技(股)公司執行長;
錸德集團/錸寶科技(股)公司執行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增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0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5/26~115/05/25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5/2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10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121 越峰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8 發言時間 18:27:01
發言人 王敏華 發言人職稱 業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8-0337 #6810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5/28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一一二年度會計表冊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通過增選獨立董事一人。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董事競業許可案;
(2)通過新任獨立董事競業許可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82 華旭矽材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5/28 發言時間 18:18:17
發言人 黃文瑞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4-23586649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2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


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B.已洽定應募人:




公司名稱/姓名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宜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林哲偉


































林誌祥


































C.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法人名稱:宜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林育業
































95%














前十大股東
陳文淑































2.5%


















林育傑































0.5%


















林育堯































0.5%


















陳聯自































0.5%


















曾麗珍































0.5%


















方淑珍































0.5%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1,74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不超過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價格依據112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之定價原則訂定。
B.本次私募應募人認購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並無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之情事。
C.本次私募擬以113年5月28日為定價日,定價原則為定價日


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


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以前三十個營業日均價14.22元為基準,或以定價日前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112年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8.98元為基準,


取二者較高者為參考價。故係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均價14.22元


為參考價格,而實際私募發行價格則以不低於此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
D.本次實際私募價格定為11.5元,為參考價格之
80.87%,


符合112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之定價原則。
E.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依據112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及


「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


並考量私募普通股之流動性有三年轉讓限制,故本次實際


私募發行價格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A.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B.資金運用進度:本次私募款項預計於113年6月4日募足,待驗資完畢後,


隨即投入公司營運周轉所需。
C.預計達成效益:
改善財務結構,以提升本公司競爭力並創造股東長期價值。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慮私募籌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以及透過授權董事會
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可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5/28
11.參考價格:14.22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1.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僅可轉讓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對象;
俟本公司股票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
本公司始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
補辦公開發行。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A.繳款期間為113年5月29日至113年6月4日。增資基準日為113年6月5日,


若有調整擬授權董事長另定之。
B.為配合本次私募案,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之契約


或文件等一切相關事宜,如有未盡事宜及因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而有所變更


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C.本公司於112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不超過


20,000,000股,且授權董事會於112年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


瓣理,而因辦理112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後,已達112年股東常會決議


辦理私募普通股之次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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