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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90 亞德客-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花旗環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7:39:00
發言人 曹永祥 發言人職稱 集團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9-7538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06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6/0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6/0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W飯店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簡介與營運狀況說明

5.其他應敘明事項:受邀參加花旗環球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2024
Taiwan
Conference」。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402 福大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業經集保公司准予備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7:38:02
發言人 唐承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7-3011153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3
2.公司名稱: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福邦證券代理,自113年08月01
日起,改委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並已於今日
接獲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准予備查之函文。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13年08月0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
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
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
路17號3樓,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聯絡電話:(02)2381-6288。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442 威宏-KY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富邦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7:37:16
發言人 許新居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98-2927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8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5/2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5/2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3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376號10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富邦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89 榮科 公司提供

主旨:代母公司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7:36:58
發言人 劉家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63-1611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LCY
ELASTOMERS
LP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935,20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25,753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6,50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32,26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供其營運周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同額之本票

(2)價值(仟元):832,261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37,75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66,626

5.計息方式:

貸款利息以年利率計算,以借款日或起息日,按SOFR+1%計息,

每月償付一次。

6.還款之:

(1)條件:

期限一年,可提前還款。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4,205,27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551.2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本身自有資金。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不適用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處理準則,

資金貸與事項由公司作業程序規定。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89 榮科 公司提供

主旨:代母公司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 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7:36:36
發言人 劉家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63-1611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LCY
Investments
Corp.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之母公司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1,912,73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45,5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45,5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由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予子公司

LCY
Investments
Corp.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727,95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保公司額度到期,且借款償還完畢時,該背書保證額度則解除

(2)日期:

額度到期,且借款償還完畢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1,912,7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1,912,7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261.3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3.0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不適用公開發行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保證事項由公司章程規定。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7 台新金 公司提供

主旨: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投信公告改派法人董事代表人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7:35:10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23
2.法人名稱:台新金控
3.舊任者姓名:
劉熾原
4.舊任者簡歷:
台新銀行資深副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
黃培直
6.新任者簡歷:
台新銀行執行副總經理
7.異動原因:依母公司台新金控改派第九屆法人董事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
112/01/01至114/12/31
9.新任生效日期:113/5/2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7 台新金 公司提供

主旨:台新金控擬全額認購子公司台新銀行 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之普通股新股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7:33:35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符合條款 第 2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台新銀行私募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05/23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每股交易價格:23元。

(2)交易股數:普通股317,391,305股。

(3)交易總金額:7,300,000,01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新銀行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台新銀行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為強化其財務結構,故擬全額認購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本公司將於取得金管會核准後,再投資台新銀行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由本公司董事會參酌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書訂定,

決策單位為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20.31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否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金額:143,932,363,026元;

股數:9,870,918,614股;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之比例:96.06%;

占股東權益比例:117.26%;

營運資金:不適用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強化台新銀行財務結構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23日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23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林昶佑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562號

25.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877 鏵友益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7:27:26
發言人 張靜宜 發言人職稱 行政財務部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955932
符合條款 第 35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23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89,133,405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3/05/24~113/07/2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9.00~4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一:擬買回本公司股票案,提請
討論。



明:1.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向心力,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

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辦理買

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轉讓予員工。

2.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法令規範,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不超過新台幣189,133,405元,本次買回

股份之所需金額上限新台幣

18,000,000元整。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民國113年5月24日至民國113年7月23日止,預計買回400,000股,占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1.17%。

(5)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29元至45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訂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授權董

事長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無。

(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不適用。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10)本公司擬訂定「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請詳附件一。

3.本案業已委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針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4.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經評估本公司財務狀況,擬由董事會出具「不影響

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請

詳附件二。

5.有關本次本公司買回股份之相關事宜,如依主管機關核示有變更之必要者,及後續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

序,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本案於113年5月23日審計委員會無異議照案通過。

7.以上
謹提請
決議。



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

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
與其他流通在

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之在職之本公司全職員工,惟若不在職係因兵役、育嬰留職停薪或派任至公司法

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所規定之本公司控制或從屬

公司服務者,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受讓之對象於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

日期間離職,且離職原因非屬於退休、死亡、兵役留職停薪、育嬰留職

停薪,或派任至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所規定之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服務

者,喪失認購資格。

第五條

可認股數依董事會核議之購入之股數為上限,但以公司購入之實際股數為基準,有權認購人可認

股數以年資、職稱及個人績效為訂定標準,實際具體認購資格及認購數

量由董事會決議。惟轉讓之對象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轉讓

之對象非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

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調整後轉讓價格=
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x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
轉讓買回股

份予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第八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

依本辦法轉讓之股份,其所發生之稅捐及費用依轉讓時當時之
法令及公司相關作業辦理。

第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普通股股份之1.17%,且買回股份所需⾦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

動資產之2.66%,不⾜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經評估,鏵友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

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215 科嘉-KY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蘇州艾普來/嘉駿/百景/嘉吉/嘉財/科德 公告一年內累積取得同一有價證券達實收資本額20%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7:26:15
發言人 林志峰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243-6177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證券名稱:

上海證券交易所一天期國債逆回購GC001,代碼204001

2.交易日期:113/5/23~113/5/2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艾普來:11,550單位,均價:1.77%,

百景:15,040單位,均價:1.78%,

嘉財:343,380單位,均價:1.77%,

嘉吉:24,510單位,均價:1.76%,

科德:9,200單位,均價:1.78%,

嘉駿:507,060單位,均價:1.75%,

總金額:91,074仟,(約新台幣408,649千元)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非關係人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艾普來:11,550單位,均價:1.77%,

百景:15,040單位,均價:1.78%,

嘉財:343,380單位,均價:1.77%,

嘉吉:24,510單位,均價:1.76%,

科德:9,200單位,均價:1.78%,

嘉駿:507,060單位,均價:1.75%,

質押情形:無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總資產之比例:8.82%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12.14%

營運資金:新台幣1,996,073仟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投資理財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4.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215 科嘉-KY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蘇州艾普來/嘉駿/百景/嘉吉/嘉財/科德 公告一年內累積處分同一有價證券達實收資本額20%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7:26:03
發言人 林志峰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243-6177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證券名稱:

上海證券交易所一天期國債逆回購GC001,代碼204001

2.交易日期:113/5/23~113/5/2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艾普來:11,550單位,均價:1.84%,

百景:15,040單位,均價:1.84%,

嘉財:343,360單位,均價:1.83%,

嘉吉:24,510單位,均價:1.83%,

科德:17,200單位,均價:1.84%,

嘉駿:469,040單位,均價:1.84%,

總金額:88,074仟,(約新台幣395,190千元)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處份利益人民幣4仟元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非關係人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蘇州艾普來


東莞百景



蘇州嘉財電子


蘇州嘉吉電子


蘇州科德


重慶嘉駿


質押情形:無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總資產之比例:8.53%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11.74%

營運資金:新台幣1,996,073仟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投資理財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4.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7 台新金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公告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7:25:56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23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23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利息淨收益(仟元):8,266,90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淨收益(仟元):21,319,81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損)
(仟元):6,065,21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011,84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011,46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6
10.期末總資產(仟元):3,202,710,727
11.期末總負債(仟元):2,981,130,432
12.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21,552,65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9935 慶豐富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統一綜合證券舉辦之「2024居家產業研討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7:25:48
發言人 許竣然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7801967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31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5/31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5/3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統一證券13樓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13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受邀參加統一綜合證券舉辦之「2024居家產業研討會」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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