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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38 和碩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預計提報董事會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6:09:22
發言人 謝如蕙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1439001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5/02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10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1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88 安克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6:09:21
發言人 張文嵐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2-27136227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2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不適用。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
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新臺幣23元。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普通股17,0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優秀人才,提昇員工對公司之
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15.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基準日為113年5月2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51 力特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力特光電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超限改善事宜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6:09:00
發言人 趙寄蓉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3-4606677轉1391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2
2.公司名稱:力特光電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30340713號函,有關子公司力特光電
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金額與規定不符,擬具改善計劃。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之子公司力特光電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資金貸與深圳市力華盛科技有限公司
因子公司淨值降低超過所訂限額,已擬具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並於113年05月09日
對本公司董事會報告目前執行情形。
(2)為改善資金貸與超限情事,力特光電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擬更新借款合同降低總借
款金額至200萬人民幣以改善資金貸與超限情事。
(3)後續將由本公司董事會督促力特光電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依改善計畫確實執行,並
於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報告執行情形。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227 立凱-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6:08:33
發言人 朱瑞陽 發言人職稱 投資長 發言人電話 03-364-6655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5/02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10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民國113年第一季

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88 安克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6:08:23
發言人 張文嵐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2-27136227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2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02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07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31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9,87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8,37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8,37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5,63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88,62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9,10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64,88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803 崑鼎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6:08:19
發言人 刁秀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162-1688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昱鼎能源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55,5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0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

(1)公司名稱:昱鼎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55,50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0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89,38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66,573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自借款日起,按月固定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為非循環動用,不得逾合約之到期日

(2)日期:

借款合約到期日之前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518,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4.6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昱鼎能源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昱鼎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分別為新台幣1,183,385仟元、306,000仟元,

昱鼎能源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昱鼎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分別為新台幣347,952仟元、118,621仟元,

崑鼎綠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於113.5.2董事會決議資金貸與

昱鼎能源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昱鼎電業股份有限公司共新台幣1,200,000仟元

非循環性動用額度達第一項第三款應公告之標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14 中鴻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6:07:12
發言人 李建輝 發言人職稱 行政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118244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2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02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148,18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3,01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1,39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0,30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9,92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9,92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3,457,76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7,578,21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5,879,54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292 迅德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最近⼀年內累積處分有價證券達實收資本額20%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6:07:11
發言人 張美薇 發言人職稱 財務行政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54556 ext 661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證券名稱:

永豐金

2.交易日期:113/4/10~113/5/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5,468仟股

每單位價格:22.0436元

交易總⾦額:120,534仟元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處分利益:2,152仟元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證券之數量:6,026仟股

累積持有本證券之⾦額:108,320仟元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最近財務報表(個體)中總資產之比例:3.76%

佔最近財務報表中歸屬於⺟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8.77%

最近財務報表(個體)中營運資⾦數額:369,751仟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逹預期的投資效益,故處分之。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4.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76 朗齊生醫*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補充說明)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6:06:14
發言人 林慶琳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205691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0,000,000股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10,000,000股普通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
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
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
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
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並以不低於參考價
格之八成訂定之。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
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
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拓展業務所需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為掌握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等因素,
以便於短期期限內取得所需長期資金,且限制轉讓可有助於公司經營權穩
定,有助於公司拓展營運,故擬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依證券交
易法第43之8條規定,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
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
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補辦公開發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辦理私募實際情形及其他未盡



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



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董事會決



議辦理私募有價證券前一年內至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一年內,因三



分之一以上董事可能發生變動,故洽請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



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私募專區查詢。



(本次補充內容)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905 裕國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6:05:45
發言人 楊盛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591313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5/02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10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76 朗齊生醫*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事宜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6:05:09
發言人 林慶琳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205691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2
2.公司名稱:朗齊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經董事會決議,擬自113年09月O1日起,改委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股務作業自民國113年O9月O1日起改委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
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
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之「華南
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718-64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與新代辦股務機構簽約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備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55 訊映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2 發言時間 16:05:04
發言人 侯奇政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3-5160258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2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5/02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10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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