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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684 安格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展匯科技(股)公司公告召開民國113年股東常會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6:59:47
發言人 呂妍儀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675345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9樓太平洋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2)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5/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9978 長榮空廚 公司提供

主旨: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之競業限制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6:56:28
發言人 郭厚利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13169
符合條款 第 113/05/15 款 事實發生日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Goh Yuen Por Stanley(新加坡商新翔集團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5/15~114/06/15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董事長柯金成(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董事Goh Yuen Por Stanley(新加坡商新翔集團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Goh Yuen Por Stanley(新加坡商新翔集團有限公司代表人) (1)Beijing Airport Inflight Kitchen Ltd (2)SATS (Kunshan) Food Co., Ltd. (3)SATS (Tianjin) Food Co., Ltd. (4)SATS China Co., Ltd. (5)Shanghai ST Food Industries Co., Limited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Beijing Airport Inflight Kitchen Ltd.:中國北京市順義區北京空港物流基地 物流園8街1號 (2)SATS (Kunshan) Food Co., Ltd.:中國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益德路639號2、3號房 (3)SATS (Tianjin) Food Co., Ltd.:中國天津市武清區河西務鎮五緯路10號 (4)SATS China Co., Ltd.:中國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北路211號302部368室 (5)Shanghai ST Food Industries Co., Limited:中國上海市嘉定區真新街道曹安公路 1615號617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Beijing Airport Inflight Kitchen Ltd.:空廚業 (2)SATS (Kunshan) Food Co., Ltd.:食品生產及加工 (3)SATS (Tianjin) Food Co., Ltd.:食品生產及加工 (4)SATS China Co., Ltd.:食品業 (5)Shanghai ST Food Industries Co., Ltd.:食品生產及加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其主要經營大陸市場,與本公司有市場區隔,故對本公 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Beijing Airport Inflight Kitchen Ltd.:USD3,428.571432萬元/持股28% (2)SATS (Kunshan) Food Co., Ltd.:RMB2億元/持股100% (3)SATS (Tianjin) Food Co., Ltd.:RMB1.2億元/持股100% (4)SATS China Co., Ltd.:RMB7億元/持股100% (5)Shanghai ST Food Industries Co., Ltd.:USD4百萬元/持股10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Goh
Yuen
Por
Stanley(新加坡商新翔集團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5/15~114/06/15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董事長柯金成(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董事Goh
Yuen
Por
Stanley(新加坡商新翔集團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Goh
Yuen
Por
Stanley(新加坡商新翔集團有限公司代表人)
(1)Beijing
Airport
Inflight
Kitchen
Ltd
(2)SATS
(Kunshan)
Food
Co.,
Ltd.
(3)SATS
(Tianjin)
Food
Co.,
Ltd.
(4)SATS
China
Co.,
Ltd.
(5)Shanghai
ST
Food
Industries
Co.,
Limited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Beijing
Airport
Inflight
Kitchen
Ltd.:中國北京市順義區北京空港物流基地
物流園8街1號
(2)SATS
(Kunshan)
Food
Co.,
Ltd.:中國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益德路639號2、3號房
(3)SATS
(Tianjin)
Food
Co.,
Ltd.:中國天津市武清區河西務鎮五緯路10號
(4)SATS
China
Co.,
Ltd.:中國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北路211號302部368室
(5)Shanghai
ST
Food
Industries
Co.,
Limited:中國上海市嘉定區真新街道曹安公路
1615號617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Beijing
Airport
Inflight
Kitchen
Ltd.:空廚業
(2)SATS
(Kunshan)
Food
Co.,
Ltd.:食品生產及加工
(3)SATS
(Tianjin)
Food
Co.,
Ltd.:食品生產及加工
(4)SATS
China
Co.,
Ltd.:食品業
(5)Shanghai
ST
Food
Industries
Co.,
Ltd.:食品生產及加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其主要經營大陸市場,與本公司有市場區隔,故對本公
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Beijing
Airport
Inflight
Kitchen
Ltd.:USD3,428.571432萬元/持股28%
(2)SATS
(Kunshan)
Food
Co.,
Ltd.:RMB2億元/持股100%
(3)SATS
(Tianjin)
Food
Co.,
Ltd.:RMB1.2億元/持股100%
(4)SATS
China
Co.,
Ltd.:RMB7億元/持股100%
(5)Shanghai
ST
Food
Industries
Co.,
Ltd.:USD4百萬元/持股10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68 金像電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常熟金像電子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辦理 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6:56:23
發言人 楊承蓉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4612541-22588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常熟金像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透過子公司間接投資10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395,50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121,7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48,7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70,4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借新還舊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80,10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21,070

5.計息方式:

2.4%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期;可提早還款

(2)日期:

114/5/1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140,60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76 技嘉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6:54:03
發言人 劉文忠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89124000
符合條款 第 1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6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5/1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5/1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0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就公司營運概況等說明。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3627 華信科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異動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6:51:37
發言人 林盷諭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69-9800
符合條款 第 113/05/15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配合董事提前全面改選 3.因應措施: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鄭深元/元曦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獨立董事:劉軍廷/工業技術研究院副院長 獨立董事:蘇慧芬/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委員會成員。 (4).異動情形:配合董事提前全面改選 (5).異動原因:配合董事提前全面改選。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111/06/08~114/06/07 (7).新任生效日期:待召開董事會決議委員會成員後生效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配合董事提前全面改選
3.因應措施: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鄭深元/元曦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獨立董事:劉軍廷/工業技術研究院副院長




獨立董事:蘇慧芬/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委員會成員。
(4).異動情形:配合董事提前全面改選
(5).異動原因:配合董事提前全面改選。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111/06/08~114/06/07
(7).新任生效日期:待召開董事會決議委員會成員後生效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170 統振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東旺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取消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事宜(更正補償方案計算公式)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6:51:21
發言人 何明哲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65959*5003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4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4/0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東旺利公司原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
以充實營運資金。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之變化,經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
公司整體利益後,擬取消不繼續執行。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確保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本公司擬訂相關補償方案
一、適用對象:113年5月13日至113年5月14日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
二、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一)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時仍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
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24
×
認購股數】×【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2))×利率%(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13年5月14日牌告一年至未滿兩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
1.725%計算之。
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二)本公司對於已繳款人之股款,本公司承諾自董事會決議通過取消現金增資之日起
十日內,加計利息退還所繳款項;退還之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予認股之股東,匯款
帳號以集保公司最近期所提供之帳號為之。
三、利息補償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者,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
之規定扣取補充保費;利息所得之申報、扣繳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9904 寶成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6:50:54
發言人 游淑惠 發言人職稱 副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24615678#7839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5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15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3,288,87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132,26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790,46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7,898,99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506,84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652,64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47,607,55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2,297,06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36,609,59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3627 華信科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之委員任期異動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6:50:54
發言人 林盷諭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69-9800
符合條款 第 113/05/15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委員,配合董事提前全面改選 3.因應措施: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鄭深元/元曦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獨立董事:劉軍廷/工業技術研究院副院長 獨立董事:蘇慧芬/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張世宗/神達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吳中立/亞洲水泥(中國)控股公司執行董事 獨立董事:王銘鴻/中國人造纖維(股)公司業務部經理 (4).異動情形:配合董事提前全面改選 (5).異動原因:配合董事提前全面改選,審計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111/06/08~114/06/07 (7).新任生效日期:113/05/15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委員,配合董事提前全面改選
3.因應措施: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鄭深元/元曦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獨立董事:劉軍廷/工業技術研究院副院長




獨立董事:蘇慧芬/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張世宗/神達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吳中立/亞洲水泥(中國)控股公司執行董事




獨立董事:王銘鴻/中國人造纖維(股)公司業務部經理
(4).異動情形:配合董事提前全面改選
(5).異動原因:配合董事提前全面改選,審計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111/06/08~114/06/07
(7).新任生效日期:113/05/15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467 波力-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2024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6:50:40
發言人 戴珮君 發言人職稱 財會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4)2537-6022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5/15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2023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本公司202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

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修正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2)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5 元大金 公司提供

主旨: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人壽公告董事異動 (補充113/03/12公告內容)
序號 9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6:50:37
發言人 翁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11999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袁曉芝/元大人壽董事
4.舊任者簡歷:元大人壽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無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辭職
8.異動原因:辭職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01~114/05/31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13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5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元大人壽於113/05/15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新任總經理案同意函,
本辭案併同生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680 家登 公司提供

主旨: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Entegris, Inc.),向智慧財產及 商業法院提起「侵害專利請求損害賠償及排除侵害訴訟」, 我司於5月15日收訖訴狀繕本,知悉本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6:49:00
發言人 沈恩年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68-9141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Entegris,
Inc.)
被告: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民補字第96號。
4.事實發生日:113/05/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美國安堤格里斯公司(Entegris,
Inc.)以我司未經授權製造
「300
Diffuser
FOUP」前開式晶圓傳送盒,侵害其中華民國發明第I830642號發明
專利,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提起損害賠償等訴訟,請求我司賠償
新台幣3000萬元等。我司於113年5月15日收訖起訴狀繕本,知悉本案。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將委請法律顧問「萬國法律事務所」處理本案,以維護公司及
全體股東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衡酌本案起訴金額及訴狀所載理由,我司認
本訴訟於財務及業務方面,均不致因本案而有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委請法律顧問「萬國法律事務所」處理本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01 大眾控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廣上科技(廣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相關資料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15 發言時間 16:48:19
發言人 羅安棣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8751#7685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才眾電腦(深圳)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58,41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4,64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64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01,37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3,080

5.計息方式:

3%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償還

(2)日期:

114年1月31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272,92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7.0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修改113年1月31日公告資訊的「還款日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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