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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492 長盛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1 發言時間 13:03:03
發言人 楊素芬 發言人職稱 稽核主管 發言人電話 (02)8809106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1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5/01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9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1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7 鴻海 公司提供

主旨:(補充112/10/27公告)公告赴大陸投資采埃孚汽車底盤(上海) 有限公司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5/01 發言時間 13:00:52
發言人 巫俊毅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2268-346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30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12/10/27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

有關112/7/24重訊,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轉投資控股公司Foxconn
EV


Singapore
Holdings
Pte.
Ltd.,以不超過500,000,000歐元(不包括在

交割前依交易合約作出之約定調整項目以及一般營運資金調整,待實際金額

確認後,將另行公告)向ZF
Friedrichshafen
AG取得ZF
Chassis
Modules


GmbH
50%股權案,此案經重組後將間接取得大陸地區投資事業采埃孚汽車底

盤(上海)有限公司50%股權。

(2)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間接對大陸投資事業采埃孚汽車底盤(上海)有限公司投資金額:

不超過歐元202,300,000


(3)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重組尚未完成,詳細金額未定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案完成交割,變更及補充說明如下:

(1)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

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轉投資控股公司Foxconn
EV
Singapore
Holdings


Pte.
Ltd.,轉投資設立100%持股之荷蘭Foxconn
EV
Netherlands
Holdings


B.V.,再轉投資設立100%持股之荷蘭Foxconn
EV
Netherlands
Axle
System


B.V.,以歐元272,013,759元(普通股每單位價格及交易金額為初始交易價格,

最終交易價格仍應依交易合約調整機制辦理,如最終交易價格與初始交易價格

不同,將另行公告)向ZF
Friedrichshafen
AG取得ZF
Chassis
Modules


GmbH
50%股權,間接取得大陸地區投資事業采埃孚汽車底盤(上海)有限公

司50%股權。

(2)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間接對大陸投資事業采埃孚汽車底盤(上海)有限公司投資金額:

不超過歐元202,300,000元,重組尚未完成,詳細金額未定。

(3)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大陸地區重組尚未完成,詳細金額未定。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7 鴻海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Foxconn EV Netherlands Axle System B.V.公告取得 ZF Chassis Modules GmbH普通股及Class A特別股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5/01 發言時間 13:00:40
發言人 巫俊毅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2268-346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30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1)ZF
Chassis
Modules
GmbH
之普通股
(2)ZF
Chassis
Modules
GmbH
之Class
A
特別股(股息年率為3個月SOFR
+2%)

2.事實發生日:113/4/30~113/4/3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交易取得股權情形如下(普通股每單位價格及交易金額為初始交易價格,
最終交易價格仍應依交易合約調整機制辦理,如最終交易價格與初始交易價
格不同,將另行公告):
(1)普通股:
交易數量:25,000股
每單位價格:歐元10,880.55036元
交易總金額:歐元272,013,759元
(2)Class
A
特別股:
交易數量:1

單位價格:歐元60,000,000元
交易總金額:歐元6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普通股:ZF
Friedrichshafen
AG;無
(2)Class
A
特別股:現金增資不適用;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Class
A
特別股為可轉換特別股,初始轉換價格為每股歐元15,464元。
實際轉換價格依交易合約規定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按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普通股:
累積持有數量:25,000股
累積持有金額:歐元272,013,759元
持股比例:50%
權利受限情形:無
(2)Class
A
特別股:
累積持有數量:1

累積持有金額:歐元60,000,000元
持股比例:不適用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0.34%
占業主權益比例:0.78%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41,579,390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策略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7 鴻海 公司提供

主旨:子公司Foxconn EV Singapore Holdings Pte. Ltd.取消取得 ZF Chassis Modules GmbH普通股及Class A特別股事宜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01 發言時間 13:00:27
發言人 巫俊毅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2268-346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30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12/07/24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子公司Foxconn
EV
Singapore
Holdings
Pte.
Ltd.以不超過歐元500,000,000元

取得ZF
Chassis
Modules
GmbH普通股及以歐元60,000,000元取得
ZF
Chassis


Modules
GmbH
Class
A特別股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投資主體將由Foxconn
EV
Singapore
Holdings
Pte.
Ltd.改為Foxconn
EV


Netherlands
Axle
System
B.V.;原以不超過歐元500,000,000元取得ZF


Chassis
Modules
GmbH普通股之投資金額,調整後為歐元272,013,759元。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7 鴻海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Foxconn EV Netherlands Holdings B.V.公告取得 Foxconn EV Netherlands Axle System B.V.之股份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1 發言時間 13:00:17
發言人 巫俊毅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2268-346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30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Foxconn
EV
Netherlands
Axle
System
B.V.;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4/30~113/4/3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70,000股
每單位價格:歐元4,744.1537元
交易總金額:歐元332,090,75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新設公司不適用;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70,000股

累積持有金額:歐元332,090,759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0.34%
占業主權益比例:0.78%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41,579,390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7 鴻海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Foxconn EV Singapore Holdings Pte. Ltd.公告取得 Foxconn EV Netherlands Holdings B.V.之股份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1 發言時間 13:00:04
發言人 巫俊毅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2268-346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30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Foxconn
EV
Netherlands
Holdings
B.V.;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4/30~113/4/3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70,000股
每單位價格:美金2,119.15369元
交易總金額:美金360,256,12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新設公司不適用;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170,000股

累積持有金額:美金360,256,128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0.35%
占業主權益比例:0.79%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41,579,390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32 大魯閣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1 發言時間 12:45:46
發言人 許俊麒 發言人職稱 總顧問 發言人電話 0436118888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1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5/01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9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522 遠雄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處分本公司建案予非關係人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1 發言時間 11:40:50
發言人 謝清林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23-9999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北投區房地及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3/5/1~113/5/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房地4戶、車位20車,房車出售總價款新台幣54,70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凌群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1億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據付款明細表支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參考市價並經雙方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54,529萬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簡武池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0北市估字第00017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依公司規定辦理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營業收入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29 聯合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民國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1 發言時間 11:08:23
發言人 林延生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929-4567#1101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1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5/01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8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民國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52 南光 公司提供

主旨:瑞士商赫爾辛保健公司主張本公司嘔克朗產品侵害其專利權 請求損害賠償之訴訟判決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1 發言時間 10:58:10
發言人 王桂芬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6-5984121#2220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30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為瑞士商赫爾辛保健公司(即上訴人),
本公司為被告(即上訴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下稱「智慧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民專上字第13號民事案件
4.事實發生日:113/04/3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瑞士商赫爾辛保健公司主張本公司嘔克朗
產品侵害其發明專利(證書號:I342212,下稱「系爭專利」)乙事,
向智慧法院提出請求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訴訟。
6.處理過程:智慧法院第二審113年4月30日宣判主文略記如下:
(1)原判決關於命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負責人連帶
給付逾「新臺幣壹仟陸佰肆拾玖萬伍仟捌佰參拾捌元,及其中
新臺幣壹仟萬元自民國一0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起,其餘新臺幣
陸佰肆拾玖萬伍仟捌佰參拾捌元自民國一百一十年五月十二日
起之利息」部分,及該部分假執行之宣告,暨訴訟費用之裁判
均廢棄。
(2)上開廢棄部分,瑞士商赫爾辛保健公司在第一審之訴及
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3)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負責人其餘上訴駁回。
(4)瑞士商赫爾辛保健公司之上訴駁回。
(5)第一審訴訟費用關於廢棄部分,由瑞士商赫爾辛保健公司負擔。
第二審訴訟費用,關於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負責人
上訴部分,由瑞士商赫爾辛保健公司負擔百分之十七,
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負擔百分之七,餘由南光化學製藥
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負責人連帶負擔;關於瑞士商赫爾辛保健
公司上訴部分,由瑞士商赫爾辛保健公司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1)本公司將與律師討論後續上訴策略,因該案件仍繫屬於法院,
判決尚未確定,故難以評估該案對於本公司財務與業務影響。
(2)系爭專利已於113年1月28日專利期滿,不影響「嘔克朗注射劑」
之市場銷售,故本公司之業務應不致於受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1)就智慧法院第二審判決不利部分,本公司將與律師討論後續
上訴策略。
(2)就智慧法院第二審判決給付金額,少於第一審判決金額,
因本公司就第一審判決金額已供擔保而免為假執行,故無需另供擔保。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904 正隆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1 發言時間 10:46:25
發言人 何台桹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25131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1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5/01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9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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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9983 永佳樂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異動達三分之一以上公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01 發言時間 10:30:28
發言人 楊明杰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355558
符合條款 第 113/05/01 款 事實發生日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0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宇泰;台灣大哥大(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暨技術長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傳輝;台灣固網(股)公司副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揭朝華;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副總經理暨技術長兼任 法規長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曉幸;台灣固網(股)公司副總經理暨企業用戶事業 群商務長 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4/13~114/04/12 7.新任生效日期:113/05/0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0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宇泰;台灣大哥大(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暨技術長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傳輝;台灣固網(股)公司副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揭朝華;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副總經理暨技術長兼任
法規長
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曉幸;台灣固網(股)公司副總經理暨企業用戶事業
群商務長
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4/13~114/04/12
7.新任生效日期:113/05/0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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