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珠/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很多人以為沒工作就不能保勞保了,但事實上,在某些特定狀況下,即使沒有工作,也可以繼續加保,保留你的勞保年資和相關權益。本文整理出5種可以「沒工作續保勞保」的情況,並解析每種情況下的保費、給付權益,讓你一次看懂。
一、沒工作仍可續保勞保的5種狀況
(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二)因傷病而留職停薪。
(三)因職災離職但仍需治療。
(四)勞保年資滿15年遭資遣。
(五)應徵召服兵役或被派駐國外出差。
二、5種情況解析
(一)育嬰留職停薪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因勞工與原雇主仍保有勞動契約關係(僱傭關係未中斷),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勞工可持續參加勞保與健保,保險年資不中斷。
(2)保費與權益:
勞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勞保保費負擔比例與在職時相同(約20%);雇主應負擔部分則由勞保局代繳(即政府補助)。健保保費則維持原在職分擔比例,勞工約負擔30%、雇主約負擔60%、政府約負擔10%。
勞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依規定申請育嬰津貼,最長可領至子女滿3歲前,但合計不得超過2年。在育嬰留停期間,勞工仍可請領勞保的普通事故保險給付(如生育、失能、死亡),但不得請領職災保險相關給付(因非實際工作期間),年資亦持續累計。
(二)因傷病而留職停薪
勞工因疾病或受傷無法工作時,不建議立即離職,應先用完帶薪病假(2年內最多1年),再使用事假、特休。當無法繼續請假時,可申請公司核准的「傷病留職停薪」。
(1)傷病留職停薪的分類與期限:
●普通傷病留職停薪:最多續保1年
●職業災害傷病留職停薪:最多續保2年
(2)保費與權益:
傷病留職停薪期間,勞保及健保保費由勞工與雇主依在職比例分擔(勞保勞工20%、雇主70%;健保勞工30%、雇主60%)。勞工在留職停薪期間,除因未實際工作無法請領職災給付外,勞保普通事故保險給付(如生育、失能、死亡)可視符合條件申請。
(三)因職災離職但仍需治療
依照規定,參加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勞工,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者,得於原發生職業災害單位離職退保之日起5年內,由原投保單位、勞工團體、本局委託之有關團體或由被保險人以個人為單位直接向勞保局辦理繼續參加勞保,直至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條件為止。
但若勞工已領取職災失能給付,且確定終身喪失工作能力者,不得申請續保。
保費與權益:
勞保局為減輕遭遇職業災害勞工的保險費負擔,初次辦理繼續加保者,自加保生效之日起2年內,勞工僅需負擔20%,其餘80%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補助;繼續加保2年以上者,保險費則由被勞工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各負擔50%。
勞保給付權益部分,除了勞工保險傷病給付外,其他勞保給付都可請領;職災勞工醫療期間退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續保勞保者,於續保期間,仍得請領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疾病之職業災害醫療、傷病、失能或死亡給付。
(四)勞保年資滿15年遭資遣
如果勞工在職期間,勞保年資已滿15年,後續卻被公司裁員或資遣離職,勞工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個人加保,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保費與權益:
保費勞工自付8成,政府補貼2成(以公告為準)。至於勞保給付權益部分,除了傷病給付外,其他給付(如生育、失能、死亡、老年)皆可依法申請。
(五)應徵召服兵役或被派駐國外出差
勞工因應徵召服兵役、履行國民兵義務,或被原任職公司正式派駐至海外執行工作任務者,雇主可依法為其辦理「留職停薪」並續保勞保與健保,使其在服役或出差期間勞保年資不中斷。
保費與權益:
勞保與健保的保費負擔比例與在職時相同。而勞保給付權益分面,一般普通事故給付與在職時相同,但職災給付等因未實際從事工作可能有例外。
三、補充提醒事項
(1)投保薪資不能調整
在續保期間,勞工的投保薪資會維持在原公司離職或請假前的水準,不可自行調低或調高。
(2)自願離職無法向勞保局加保
僅限「被資遣、職災等非自願離職」的勞工,才能向勞保局申請續保。自己辭職是不能加保的!
人生中難免會有因育嬰、傷病、職災、服役或資遣等原因暫時離開職場的時候。在這些特殊狀況下,了解並善用勞保續保的相關規定,不僅能維持保險年資不中斷,也能保障自己在這段期間的各項保險給付權益。建議勞工們遇到這類情況時,務必主動詢問並掌握續保機制,不要因一時疏忽而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失。妥善規劃與積極行動,才能為自己的未來多一層穩固的保障,讓你在面對人生變動時更加安心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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