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奢侈稅因課稅期限而有兩年閉鎖期,未來甚至可能拉長;不過早有人積極研究如何「規避奢侈稅」。房仲指出,目前常見的避稅招式包括先租後賣、信託、假離婚及利用人頭方式。
房仲指出,先租後賣的招式,通常是僅剩半年便能衝破奢侈稅閉鎖期的物件,屋主會提前委售,若有買方願出價,便以短期租約搭配買賣合約方式進行,也就是買方先以租屋方式承租,等到房屋閉鎖期一過,即進行後續售屋相關手續,並將房屋過戶。
也有屋主採取信託方式,以房屋信託進行交易買賣的方法,類似房屋權利買賣,對買方來說更有保障,甲方(賣方)也就是委託人可利用「他益信託」方式,將房屋信託給第三公證人如銀行、信託公司等,並將乙方(買方)設定為受益人,兩年後再將房屋過戶移轉給乙方,也能避開奢侈稅。
人頭避稅 曾查獲補、罰約三百萬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坊間有不少所謂「規避奢侈稅」方式,例如以買賣約加上租約,讓買方以租約無縫接軌,或是採取信託、假借款方式等等規避;更有甚者,為了避免奢侈稅不惜假離婚,以符合自用住宅身分,但無論如何,這些均是取巧花招,萬一被檢舉或查獲,光是罰鍰就吃不了兜著走。
今年三月,北區國稅局查獲利用人頭戶標購法拍屋炒房案例,賺取差價逾一六○萬元,最終須補稅及罰鍰約三百萬元,還可能面臨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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