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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水停灌 時力促對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

2020/12/04 16:45

桃竹苗地區日前無預警停灌,引發農民反彈,時力立委邱顯智、陳椒華今與環團共同舉行記者會提出建水庫不如養森林、調整水價以價制量等訴求,並呼籲對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桃竹苗地區日前無預警停灌,引發農民反彈,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陳椒華今與環團共同舉行記者會提出建水庫不如養森林、調整水價以價制量、產業需水再生提高、引排分離、灌排分離等訴求,並呼籲針對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

陳椒華表示,我國用水結構相當集中,每月使用1000度以上的工商用水大戶,數量只佔0.12%,卻用了30%的自來水。立院在2016年通過要求月用水量大於1000度的用戶,包括石化、造紙、紡織與電子業等,附徵10%至30%的水費。

陳椒華說,經濟部預估一年可徵收約13億元,並省下自來水、地下水及其他水源共約 9000 萬噸,相當翡翠水庫4分之1總蓄水量。但經濟部至今仍不開徵,有行政怠忽之嫌,應儘快開徵耗水費,引導產業提高節水效率及多元水源利用,來解決氣候異常下的水資源短缺問題。

邱顯智表示,2015年12月公布施行的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規定,水源供應短缺之虞地區,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用水計畫,使用一定比率的系統再生水。然而2017年經濟部水利署原要公告「水源供應短缺之虞地區」,但因為行政院啟動前瞻計畫並提出供水穩定四策略,水利署也政策轉向,評估暫時沒有公告缺水地區必要。

邱顯智指出,目前的政策顯然無法因應氣候變遷下極端氣候常態化的情形。過去已經規劃甚至立法授權再生水等措施,也必須正視執行。除現實上使用再生水以開源節流的必要性之外,再生水還有一個重要的價值就是用水成本的合理分配。雖然再生水成本較其他水源昂貴,但如果不要求相當用水量者運用再生水,而是和其他用途競爭水源,等於放任業者將其應負擔的生產成本外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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