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美司法部起訴美超微主管,涉將大量輝達人工智慧(AI)晶片從東南亞,走私至中國。經民連今召開記者會揭露,相關涉案人有兩名是台灣籍、一名是來自台灣的美國籍身份,而該起犯罪之行為地更涵蓋台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進一步點出我國「貿易法」針對晶片的出口管制漏洞,呼籲賴清德政府儘速修法填補馬英九政府時期對中國鬆綁的出口管制。
違法走私的高階晶片曾過境台灣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黃承瀚指出,據公開之起訴書內容,三名被告共謀,透過一家東南亞公司作為跳板向美超微公司下單,訂購搭載受出口管制的輝達晶片之伺服器,並走私轉運給中國客戶,該批貨物由美超微公司台灣辦公室主管張瑞滄(起訴書稱台灣辦公室總經理)經手,且伺服器在美國完成組裝後,先運往台灣,再出口至東南亞公司,最後透過多名仲介轉運至中國,以規避美國出口管制規定,自2024年起,整體交易金額至少達25億美元。
黃承瀚警告,這些經由台灣走私轉運到中國手上的H100、H200、B200等高階晶片,在商業方面,成為中國擴大AI 產業規模並傷害台灣 AI 產業競爭力的工具;在軍事方面,這些晶片不但可能成為中國擴大人工智慧監控工具的武器,更有可能將其轉為運用於對提升台灣軍事武力威脅之上,台灣的相關部門和法規卻對這種現象卻顯得蒼白無力。
違規出口晶片到中國 在台灣竟然沒有刑事責任!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提及,關於美超微案,台灣政府有三個尷尬。第一,三個被告都來自台灣。不僅張瑞滄、孫廷偉是台灣公民,即便唯一的美國公民廖益賢,其實也是來自台灣,他是海洋大學畢業,大同工學院電機工程碩士,後來到美國留學、工作、入籍;第二個尷尬,犯罪行為地也在台灣,被告等人是透過美超微公司台灣辦公室作為樞紐,將搭載輝達晶片的伺服器從美國運到台灣,再轉運東南亞,再進中國。
第三個尷尬,賴中強補充,對於一個被告均來自台灣,犯罪行為地也在台灣,國際高度矚目的高科技出口管制犯罪,台灣主管機關經濟部與檢警調竟然完全無所作為,也無法有所作為。原因是台灣並沒有將中國列為軍民兩用高階晶片的輸出「管制地區」;就算違反「貿易法」出口管制規定,將高階晶片走私輸往中國,在台灣,也只能罰錢,不構成犯罪。
賴中強表示,我國經濟部雖比照「瓦聖納協定」根據「貿易法」第13條的授權,已將高階晶片列為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但是輸出高階晶片的「管制地區」只有伊朗、伊拉克、北韓、蘇丹、敘利亞,不包括中國。因此,據「貿易法」第27條第一項規定,除非真的找到證據證明該晶片是被用於軍事武器之用,而且行為人明知晶片軍事用途,否則將高階晶片走私輸往中國,在台灣,也只能根據「貿易法」第 27-2 條規定罰錢,不構成犯罪。
對照美、日、荷、法等半導體先進生產國,台灣法制下違規出口晶片到中國,竟然沒有刑事責任,只能不痛不癢罰錢,實在非常荒謬。賴中強列舉,美國在2022年對中祭出多項半導體出口管制,若違反「出口管制改革法」相關規定,可處20年以下有期徒刑;日本在2025年將機床、雷達、積體電路(IC)、無人機及其零件、導航裝置與測試設備等六大類產品新納入出口管制清單,而且適用對象包括中國及東南亞在內之所有「非A組國家」,未取得許可擅自出口或提供受管制對象貨品或技術者,依法得處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馬英九晶片漏洞 賴清德應填補
賴中強批評,馬英九政府任內,經濟部發布行政命令對中國鬆綁出口管制,中國原則上不再列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地區」,僅明列十二項半導體「製程」設備,需許可方得輸出中國。這是「掛十二而漏萬」,十二項設備以外的受管制戰略高科技貨品及技術,就算違法輸往「非管制地區」,最多僅受到「貿易法」第27條之2的罰鍰,排除刑事處罰。
此一對中國出口管制漏洞,賴政府應盡速亡羊補牢,切莫再蹉跎。賴中強呼籲,經濟部國貿局現任官員,不應再受統戰組織兩岸企業家峰會經濟部老長官的影響,無論是蕭萬長、江丙坤(已故) 、王志剛、陳瑞隆、尹啟銘、施顏祥、杜紫軍、蔡練生、范良棟,以上九人中,有七任經濟部長,三任國貿局長,三任投審會執行秘書、三任工業局局長,均曾於兩岸企業家峰會任職,其深層政府的影響力,可見一斑。
經民連認為,貿易法出口管制區,應明列中國;出口管制有效,台美供應鏈才能合作。美超微案,恐使國際間懷疑台灣是否成為民主國家對中國高階晶片出口管制之破口,為避免台灣於高科技產業民主供應鏈之地位及友盟信任關係受動搖,呼籲行政院與經濟部有責任儘速填補此類規範漏洞,並對外說明就美超微案的立即因應措施。
中國針對台灣部署飛彈數量高達900至1500枚且不斷在增加中,經民連重申,最應該管制對中國晶片輸出的台灣經濟部,卻放任台積電生產的晶片,被違法賣到中國,協助中國解放軍製造飛彈瞄準台灣,這是何其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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