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珠/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南韓1名41歲男子,因去年在公司冰箱拿走1個巧克力派(400韓元,約台幣8元)和1個卡士達蛋糕(650韓元,約台幣14元),被依竊盜罪起訴。一審法官認定有罪,判處5萬韓元(約新台幣1086元)罰金,案件因此上訴到二審,但在開庭時,審判長表示,「一定要走到這一步嗎?」
韓媒報導,這名男子是完州郡1家物流公司合作廠商的員工,案發時間是去(2024)年1月18日凌晨4點多,他在上班時打開公司冰箱,拿了點心吃掉。雖他堅稱得到默許,但一審法官並未採信,仍認為有主觀竊盜故意,判罰5萬韓元。
二審在全州地方法院開庭。審判長在庭上忍不住露出尷尬的笑容,他表示「仔細想想,這不過是400韓元的巧克力派和650韓元的卡士達蛋糕被吃掉的事,一定要走到這一步嗎?」但他隨後指出,既然一審已有判決,二審還是必須依法確認是否真的構成竊盜。
被告律師向法院提交了1份意見書,主張案發地點是公司辦公室,冰箱旁邊就是飲水機,是所有人都能自由進出的公共空間,表示監視器畫面顯示被告進出毫不猶豫,完全沒有偷偷摸摸的樣子。
被告律師表示:「儘管這是一個小案件,但我們還是向法院提起上訴,因為我們認為這方面存在問題。」
他說,事發地點是1間任何人都可以進出的辦公室,飲水機旁邊是1台裝有巧克力派和卡士達的冰箱,「如果真要偷,應該整箱搬走,而不是只拿1個巧克力派跟1個卡士達蛋糕」。
律師補充,公司送貨司機們平常都說「冰箱裡的零食可以隨便吃」,如今卻被認定有竊盜的故意,實在難以理解。
二審法官已同意律師申請2名證人出庭,下次開庭預定在10月30日舉行,並表示「被告的行為並非惡意,但我們將調查是否存在任何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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