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16日預告「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宣布自2026年起正式接軌國際「保險資本標準」(Insurance Capital Standard,ICS),以取代現行保險風險資本額(Risk Based Capital,RBC)制度,並自2026年起實施。金管會表示,新版本的ICS共有「資本適足」、「資本不足」、「資本顯著不足」與「嚴重資本不足」4個級距畫分,另外,也給予業者較多彈性,因應新制度實施之影響。
金管會過去是以每半年度為基準,要求保險業RBC不得低於200%、淨值比不得連兩期低於3%。若有保險機構未能達到法定標準,金管會可以視情節,對於業者處以監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等。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為更合理反映保險業經營風險、保障保戶權益及維持金融穩定,並提升我國保險業韌性,今年5月召開公聽會,邀請保險週邊單位、保險業者及其金控母公司共同研商,依會議共識調整修正草案,將於近日辦理預告。
在現行 RBC 舊制下,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的計算公式,「自有資本額」除上「風險資本額」X100%,有4個級距,可分成資本適足(200%以上)、資本不足(150%以上未滿200%)、資本顯著不足(50%以上未達150%)、資本嚴重不足(低於50%)。至於未來,現行RBC制度將走入歷史,ICS將取而代之。
也就是說,從明年開始,新版「資本適足」為100%,「資本不足」為50%以上未達100%,「資本顯著不足」為25%以上未達50%,至於「資本嚴重不足」則為不滿25%。
蔡火炎指出,保險業的資產及負債將按公允價值衡量及採現時估計衡量,未來資本適足率將面臨較高的波動程度,因此,調整「資本顯著不足」為25%以上、未達 50%;另外,也對放寬「資本不足」等級的資本適足率為50%以上、未達 100%,金管會希望給予業者較多彈性,來因應新制實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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