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孟峰/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小林自大學畢業後進入A公司工作,並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在職期間,他一邊努力工作,一邊準備公職考試,經過3年努力,終於順利考取並轉任公職,改加公教人員保險(公保)。此時,小林心中產生疑問,先前他在A公司投保的3年勞保年資是否仍然有效?未來是否可以申請相關給付?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即使勞工轉換身分、從勞保轉改為公保或其他社會保險制度,原有的勞保年資仍會保留,不會因轉保而作廢。只要日後符合請領條件,勞工仍可針對這段年資申領老年給付。因此,小林在A公司所累積的3年勞保年資仍然有效。
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制度中,勞保、公保及軍保屬於獨立體系,彼此之間的保險年資與給付權益分開計算,不會互相排斥。換言之,即使未來小林依公保制度請領退休金,仍可另行申請勞保期間的老年給付,兩者並不衝突。
不過,由於小林目前仍在職,且屬於公保身分,暫時不符合勞保老年給付的請領條件。必須待小林辦理公保退休,並年滿65歲後,方可針對這3年勞保年資提出申請。且由於小林勞保年資未達15年,僅符合一次性給付(一次金)資格,無法按月請領年金。
但若未來小林有機會再度參加勞保,並累計年資達15年以上,則可選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以按月給付方式領取,進一步提高退休保障。即便小林屆時已領取公保退休給付,也不影響勞保給付的申請資格。
綜上所述,勞保年資在身分轉換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不會因改加其他保險制度而喪失。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勞工仍可依法請領對應給付,保障自身退休權益的完整性與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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