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高舉輕放 比特大陸來台挖角 4嫌各罰30萬緩起訴

2021/08/24 05:30

比特大陸在台挖角案僅各罰30萬緩起訴,中資侵害我產業與技術引起關注。(彭博)

挖角122人 從事挖礦機晶片等研發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中國比特大陸及其子、孫公司北京與香港晶視智能,透過智鈊科技及芯道互聯公司,在台私設研發、業務中心,開出原年薪兩倍以上等條件,挖角我國研發人才共一二二人;新北地檢署考量北京晶視智能董事長吳振禧、副董事長曹希康、智鈊科技負責人顏進忠及芯道互聯負責人黃志輝,均認罪有悔意,且查無違反營業秘密法行為,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予以緩起訴,各支付三十萬元處分金。

依經濟部公告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公司法等規定,中國營業事業、半導體業者等,不得來台投資、設立半導體產業公司或分公司,未經許可在台設立分公司、辦事處或經營業務,可處一年以下徒刑。新北地檢署在今年三月間,指揮新北市調查處搜索智鈊、芯道共七處地點,查扣薪資存摺、員工保密協議等證物,並約談吳振禧等十九人到案。

檢方調查,吳振禧等人見比特大陸想在台灣招募人才,但礙於法規,因此在台先設立芯道公司,從二○一七年起透過人脈或一○四人力銀行等管道,挖角我國研發工程師、行政及財務人才共一二二名,並在台從事挖礦機晶片、人臉及車牌辨識、IC驗證等研發工作;比特大陸也為此匯款八億一七一四萬餘元,讓芯道支付員工薪資及營運等開銷。

後來,比特大陸財務出狀況,欲大幅裁掉芯道員工,吳振禧又因理念與比特大陸不合,為接納遭裁員的員工,遂委託顏進忠出面成立智鈊科技接納芯道員工並繼續在台招募人才。

不僅如此,吳振禧另替比特大陸成立子、孫公司北京及香港晶視智能兩公司,由子公司替智鈊科技募資、孫公司則計畫來台申請設立分公司,若審查通過,智鈊員工將全數移至香港晶視智能,甚至還以北京及香港晶視智能名義,向台積電下單投片,委請日月光進行半導體封裝、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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