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銀行金融創新 可申請「試辦業務」

2019/06/19 05:30

金管會增訂「凱基條款」,未來若已經進入監理沙盒之業務,只要其未涉法規禁止性質,其它銀行也能申請相同業務。(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訂定「銀行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並於今日(19日)生效。金管會表示,對於創新業務申請,目前已有「監理沙盒」管道可以提出,但屬於法令禁止類,若與現行法令沒有牴觸,銀行可以改用「試辦業務」申請。

隨著金融科技(Fintech)快速發展, 目前銀行依「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也就是「監理沙盒」模式,就涉及法律、法規命令限制事項,得以創新實驗方式申請辦理金融業務,排除法令適用。

已進入監理沙盒業務仍可申請

金管會昨再公布新辦法,若屬於未涉及法令禁止業務項目,銀行可以用「試辦業務」提出申請;而且,已進入監理沙盒實驗的業務,若未涉及法律或法規命令禁止事項,銀行仍可就相同業務申請試辦。

以金管會去年核准的首件監理沙盒試驗案為例,凱基銀行與中華電信共同合作,透過手機身分認證技術進行線上信用卡及信貸業務。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指出,雖然監理沙盒具「排他性」,但因這個案子未涉及法律、法規命令禁止項目,其他銀行也能申請與凱基銀行「相同的業務」,也就是提出「試辦業務」,不因為凱基銀已進入監理沙盒而影響。

對於銀行未來提出「試辦業務」申請,莊琇媛強調,為利銀行兼顧風險控管及業務創新,將視試辦業務的性質,就對象、業務或交易量、地點及期間(原則上試辦6個月)等事項給予限制。

金管會表示,銀行於試辦期間也要注意資訊安全防護、防制洗錢控管等法令遵循、個人資料保護及客戶權益保障,並於試辦期滿後檢具試辦情形等資料提報金管會,由金管會依試辦業務成果,配套研擬相關法令或請公會研議檢討修正相關自律規範,成為通案性業務。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