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因有部分所得稅收入庫,5月底統籌稅款應可按月平均數75%撥付。(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由於稅收不如預期,加上所得稅徵期延後,上半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水位較低,按月平均數撥付有困難,於5月20日通知地方政府時依調整撥付比率約月平均數50%,但截至5月26日止因有部分所得稅收入庫,估計應可按月平均數75%撥付,待6月底、7月上旬所得稅大額稅收入庫後,除將原則維持按月平均撥付外,將依序撥補先前短撥款項。
財政部說明,統籌稅款是分配地方政府的稅課收入,應按實際收入數撥付。為協助地方政府財務調度,歷來財政部辦理普通統籌稅款撥付均勉力維持按月平均撥付原則,但民國92年度、98年度及109年度因統籌稅款實際收入數較通知分配數短少尚有短撥情事。
財政部表示,統籌稅款主要來源為營業稅及所得稅,其中營業稅部分,近期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出口大增致營業稅退稅較113年同期增加,今年截至4月底止,實收數較預算分配數短少84億餘元;另受所得稅徵期延後影響,致6月底前統籌稅款資金水位較低,按月平均數撥付確有困難。財政部3月18日邀集地方政府會商獲致結論,當月可供撥付數如低於按月平均撥付數,參酌稅收實際入庫情形調整當月撥付金額,並於往後月份可供撥付數較高時,依序撥補之前各月撥付金額未達月平均撥付數之差額。
財政部表示,今年2月至4月參酌稅收實際入庫情形,分別調整當月普通統籌稅款撥付比率約為月平均數85%、70%及55%,財政部均已事先通知地方政府預為因應。於5月20日通知地方政府時,依當時稅收預估調整撥付比例約月平均數50%,但截至5月26日止因有部分所得稅收入入庫,估計應可按月平均數75%撥付,未來俟6月底、7月上旬所得稅大額稅收入庫後,以後月份除將原則維持按月平均撥付外,將依序撥補先前短撥款項。
財政部強調,統籌稅款屬地方政府稅課收入,應按實際數撥付,以近3年度撥付情形來看,全年度實際收入數均高於通知分配數,分別達729億元、564億元及466億元,均已全數撥付地方政府,各地方政府如能妥善規劃運用,當有助其財務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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