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電董事長回嗆願擔責 中市府:他要不要跳進來當罪人自己決定

2020/06/29 12:51

中市連日強查中火,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嗆入人於罪、願承擔所有責任,中市府回應「他要不要跳進來是台電的事」。(圖:中市府提供)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府連日來針對中火重啟2號機組,除喊出重罰2000萬台幣,更強硬將函送負責人法辦;台電董事長楊偉甫今也回嗆,若中市府入人於罪才善罷甘休,「他願承擔所有責任」,針對楊偉甫發言,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強調,不是中市府要台電開機,一切依法辦理,沒有特別入誰於罪,「他要不要跳進來當罪人,台電自己決定」。

 楊偉甫今表示,無法接受中市府移送任何台電員工,若中市府一定要入人於罪才善罷甘休,他願承擔所有責任。

 吳志超強調,台中市府迄今一切依法辦理,沒有特別入誰於罪,台電啟動2號機組發電持續排放空污,依目前來看就是無證照使用,台中市府依法處理,「他要不要跳進來當罪人,是台電自己決定」,不是台中市去叫他發電開機,然後把他匡進來入罪,「我們完全是被動的」;只要台電不去啟動就不需移送誰,台中市依法就是被動。

 至於台中市移送負責人,層級到哪,吳志超說,目前正在跟法制局、地檢署最後確認;因為根據空污法精神,違規達到移送負責人時,是移送「對工廠運作有全權負責的人」,除非是操作失誤才移送操作人、現場主管等,這是屬於政策性的問題,空污法就處分「對決定有影響力的人」。

 至於誰是下令的人,吳志超指出,目前現場採證並同時要了解是誰下令啟動是關鍵,「誰下令就自己跳進來」。

 吳志超說,另依公司法角度來看,負責人通常指董事長,但實質上有時由總經理負責,對台電來講文件上負責人是董事長層級,但目前移送負責人的層級到哪,台中市還在跟地檢署釐清,主要關鍵就是「誰下令啟動」。

 台中市府另指出,尊重台電人的專業及辛勞,但台電楊董事長曾說供電備轉容量率只要維持「熱機狀態6%」即可,如今又說備轉容量10%是無法在面臨各種突發狀況,不只前後矛盾,無法作為違法啟用沒有操作許可的中火2號機組的理由,更規避老舊燃煤機組除役的規劃,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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