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行政協理鄭振國(右)與工會代表陳俊賢今天簽訂團體協約,宣告勞資關係從衝突對立轉為和諧合作。(記者賴筱桐攝)
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與工會的勞資爭議落幕,雙方簽訂團體協約,與會的產業工會代表等人合影留念。(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太陽能電池及模組大廠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與工會在今年6月爆發勞資爭議,工會幹部發起靜坐抗議行動,經多次協調,勞資雙方達成共識,今天在新北市政府簽訂團體協約,宣告勞資關係從衝突對立轉為和諧合作。
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總部在新北市,新竹廠與屏東廠各有5、600名員工,今年6月公司修改生產獎金計算方式,員工認為變相減薪,約400名工廠技術員受影響,元晶企業工會多次發文要求協商都未獲回應,工會幹部長期靜坐表達抗議,又被記曠職處分,爭議不斷。
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行政協理鄭振國與工會代表陳俊賢今天簽訂團體協約,新北市勞工局副局長吳仁煜擔任見證人,協約內容主要有3項重點,第一,生產獎金爭議勞資雙方達成共識,第二,會務假申請規範明確化,第三,輪班津貼爭議雙方同意先擱置,靜待法院判決。
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企業工會監事陳志明表示,工會接受新的生產獎金計算方式,且公司同意補償工會損失,關於會務假的認定,過去遇臨時狀況勞資雙方對於給假標準有認知差距,經協調,日後若有緊急狀況須請假,可先打電話告知公司,公司會採書面回覆。
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董事長廖國榮說,勞資關係就像一條褲子的兩根褲管,相依相生,此次簽訂團體協約是新的里程碑與典範,期待未來雙方和諧合作,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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