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暴雨襲擊 工程會今啟動6月豪雨公共設施復建專案

2017/06/03 14:12

工程會今啟動6月豪雨公共設施復建專案。圖為暴雨導致武崙溪水位暴漲,大武崙工業區、基隆一路路段水淹逾1米,災情慘重,國軍協助災後復原工作。(記者林欣漢攝)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針對近日強降雨造成地方公共設施遭到破壞,行政院對此已啟動6月豪雨復建專案,由工程會統籌審議,除地方可以先行動用地方災害準備金外,若經費不足部分可向行政院申請,將會於最短時間內撥補進行,支助地方公共設施復建。

工程會表示,近日強降雨造成部分公共設施損壞,對民眾安全造成威脅,地方政府皆於第一時間投注人力、物力先行搶修。如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今年災害準備金用罄,就後續若有公共設施復建需求時,擔心無力支應,工程會今日已啟動復建專案,除了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加強注意相關人員在執行搶修搶險時的人身安全外,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可循「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於7月7日前報請行政院協助,工程會將立即啟動現勘審查機制。

此外,工程會表示,政府採購法已有緊急採購的快速機制,各機關可據以辦理,以爭取救災時效。首先機關辦理緊急採購,可依採購法第22條(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告招標方式辦理且確有必要者),或第105條(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緊急處置之採購),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無需公告招標,以爭取時效。

至於,對於涉及人民生命、身體、健康、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緊急處置之採購,可依工程會訂定之「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及「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範例」辦理。

最後對於機關已訂有天然災害緊急搶修搶險開口契約者,可於契約金額上限內立即洽廠商依契約履行;如因災情較大,訂約廠商履約能量不足以應付短期遽增之需求,致未能依機關需求及時履約者,縱使開口契約金額尚未屆滿,機關仍得以前揭緊急採購機制另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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