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媒體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今日在議會答詢表示,新版財劃法法條沒有錯誤,但算式有2種,如果採一道算式法,就有300多億元未分配,兩道算式就能全部分配一節。對此,財政部重申,新版財劃法只有一種算式,無法逾越法律明文規定範圍自為解釋,無法分配的數額應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財政部說明,新版財劃法第16條之1明定,普通統籌稅款90.5%分配本島直轄市及縣市(19縣市)、2.5%分配離島3縣,其分子按本島各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則規定按全部縣市(22縣市)計算,導致無法全數分配。鑑於分配公式之分母,文義上已明確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尚無法逾越法律明文規定的文義範圍自為解釋,分母依法只能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只有一種算式,其他變通的算式均與法律規定不符。
財政部強調,明年度統籌稅款無法分配的345億餘元,本質上仍為普通統籌稅款,屬於地方政府財源,中央不能移作他用,未來仍應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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