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離岸風電申設程序時程冗長屢遭抱怨,經濟部今表示,近日已召集能源署、產業發展署研商加速離岸風電審查行政作業機制,提出聯合審查、隨到隨審、定期審查及預審機制等4大具體策進作法,藉由兩署定期召開會討論,將縮短審查作業1、2個月時間,力拼1個月內完成,大幅度縮短風場申設時程,。
能源署指出,有關產業關聯審查程序,潛力場址由產發署、能源署整併現行兩階段審查程序,以聯合審查方式辦理,並採隨到隨審、每兩週定期召開審查會議,提升審查效能。至於區塊開發相關案件,產發署、能源署也將以前述原則,採隨到隨審、每兩週定期召開審查會議的方式辦理。
能源署指出,原產業關聯申請文件書面審查作業時間約需6至11日,可縮短於5日內完成;業者補件原需費時約24至60日,產發署可預先協助業者釐清爭議,補件縮短為5至7日;原審查會議召開及紀錄發函作業時間約需21至28日,可精進於14日內完成;精進後整體產關審查作業可縮短27至73日,規劃於24到26日完成審查作業。
產發署將明確產業關聯審查流程、彙整應備文件相關目錄等資訊,對外公開供開發商及國內供應鏈等瞭解相關資訊。
另外,離岸風電電業程序相關許可的審查機制,能源署將就籌設許可、施工許可及電業執照等相關審查機制,續採預審方式並每月定期召會審查。
經濟部再次強調,經濟部將持續優化離岸風電審查行政程序,並明確相關審查標準以利業者遵循,若業者資料完備並配合相關時間送件,將可有效減少審查時間,加速風場開發期程並降低違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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