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王先生最近想賣掉竹北的房子,卻被稅務機關禁止處分不能買賣;經詢問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才知道他因為欠了許多稅款沒繳,雖然已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好分期繳納,卻仍然無法塗銷不動產的禁止處分登記。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捐,稅務機關可以就相當於欠稅的財產,限制納稅人不得辦理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這是防止欠稅人利用財產移轉來規避應繳稅捐的保全措施。王先生的欠稅雖然經執行機關同意分期繳納,依法仍必須繳清全部欠稅或提供相當欠稅額財產擔保後,才可以塗銷禁止財產處分登記。
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請務必於期限內繳清稅款,以免被移送執行後財產遭禁止處分,影響個人移轉財產的權益。如平日事務繁忙怕忘記,可以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輕鬆繳稅免煩憂。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3)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由專人就個案提供說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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