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議員踢爆︰新北產業園區BOT案讓利 比三創更扯

2015/06/05 06:0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捷運環狀線、機場捷運線轉乘站旁,佔地一七二五坪的「新北產業園區市有土地立體停車場及多功能會館」BOT案,總樓地板面積一萬一四一○坪,開發主體是停車場,坪數約佔總樓地板面積四十%,電影院、美食街、婚宴會館等「附屬設施」則佔近五成五,供里民使用的活動中心只有五四八坪、約四.八%,市議會民進黨團議員痛批市府讓利過度、公益不見,比北市三創案還扯。

議員︰總計40年只收1.67億元

民進黨團議員許昭興、王淑慧、賴秋媚、廖本煙、邱婷蔚等人,昨輪番質詢此案。廖本煙說,市府讓廠商的商業利益極大化,每年土地租金二○五萬元、一次性開發權利金三百萬元、四十年營運期營運權利金八八四五萬元,總計四十年只收約一.六七億元;還不算未來停車場營運的收入,廠商獲利驚人。

對空間設計、合約等質疑,市長朱立倫昨僅稱「細節我不會知道」,回應都是「查明,徹查到底」,強調屬市民的會盡力追討回來,有疏失則一定查辦。

朱立倫︰我不知細節 會徹查追討

賴秋媚指出,前台北縣長周錫瑋於民國九十九年簽的合約,規劃有圖書館、托兒所、兒童福利中心、長壽俱樂部,朱立倫上任後換約通通不見;王淑慧說,更離譜的是,得標廠商資本額四億,最低投資兩億,市府卻擔保讓廠商貸款十五億,「這麼好賺的生意哪裡找?」

經發局長葉惠青會後解釋,活動中心原規劃三四五坪,修改合約後增至五百坪,議員提的圖書館等設施,未來將由公所跟里民研商設置;營運權利金,以營收總額的二%至五%計算,至少三.三億元,加上土地租金,可為市府創造超過四.一億的收入,不僅回收土地價值,屆期還可收回建物及土地所有權。

但許昭興反駁,市府所說的權利金總額三.三億,是以營運最樂觀的方式計算;至於停車場,將來是要委外經營的,市民必須付費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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