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罰三星千萬 網路PO假文開鍘首例

2013/10/25 08:00

三星「寫手門」操作流程圖

影響交易秩序 祭帝王條款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台灣三星今年四月在競爭對手宏達電(HTC)推出新機種期間,僱寫手在網路PO文抹黑宏達電。公平會昨祭出「帝王條款」,重罰台灣三星一千萬元罰鍰,另罰受委託網路行銷的鵬泰顧問公司三百萬元、商多利公司五萬元,這是公平會開罰網路PO假文不當行銷的首例。

公平會調查,台灣三星二○○七年起委託鵬泰進行網路行銷,且遍布通訊電子、家電等產品,也非針對單一競爭對手;鵬泰在二○一二年短暫把相關業務外包給商多利。

鵬泰受託當打手 罰三百萬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說,三星網路行銷手法,即是大量聘請寫手、員工或工讀生,以個人或公司公用帳號,在網路上以消費者身分發言;或在Mobile 01等論壇,透過開箱文、心得文及詢問文行銷三星產品,並比較競爭對手產品及凸顯對手產品缺點。

孫立群指出,今年四月初,網友踢爆寫手門事件,公平會經過半年調查,比對二百多個帳號、四千多頁網址及近三萬筆網友留言,查出數十個帳號為鵬泰僱請的工讀生、員工及部落客等,其中也包括鵬泰的公司帳號;並約談業者、寫手,部分員工、工讀生坦承拿錢,確立寫手與產品公司有對價利益關係。

公平會認定,台灣三星等刻意隱匿身分,以一人分飾多角、多人輪替共用帳號等方式,化身消費者行銷商品,隱匿重要交易資訊,涉及不公平競爭,決議祭出公平法第二十四條,以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來重罰三星。

公平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故有「帝王條款」之稱。

公平會說明,未以營業誹謗開罰,是因宏達電不能確認網路PO文到底是不是消費者寫的,基於尊重消費者言論自由,只能當做被蓋布袋挨打,不願出面證實網路PO文講得到底對不對,也沒去告三星。

網友認為罰太少 不痛不癢

對於公平會的裁罰,昨在台大PTT網站也引發討論,網友flypower說,感覺只是多編了一三○五萬元的行銷預算而已;網友johnny3210認為罰太少了,跟大統一樣不痛不癢;網友XperiaArcS則說,重罰千萬,等於四百支旗艦機;還有網友猛虧,若業者提出訴願,公平會一定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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