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網紅造謠股神買台積電 證期局:最重可關10年、併罰2億

2024/04/02 19:47

財經網紅已經在臉書道歉,強調是開玩笑,但證期局表示,證交所已啟動監視核查。(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昨日愚人節有國內財經網紅發布一則假消息指出,「股神」巴菲特買回台積電股票,雖然該名網紅急忙在臉書上道歉,自己強調是假新聞,不過,金管會證期局表示,證交所已經啟動監視查核,若確有不法,影響股市,根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兩億元。

這位名為摩股史塔克(Moore Stock)的財經網紅,經營的臉書上貼文指稱,巴菲特全數買回台積電的持股,結果,不但有財經網紅或名嘴信以為真,更有財經媒體轉述報導,結果原來都是假的。

雖然,該網紅已經澄清是開玩笑,他也是挑在4月1日愚人節快要結束、晚上十一點多發出這條消息,並且道歉與更正,不過,仍已經涉及觸犯違反證交法。

首先,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今天回應此新聞,他表示,金管會已接獲多件陳情或檢舉本案,我們已經督導證交所啟動監視察核,若有不法情事,依規辦理,以維護投資人權益。

黃厚銘指出,根據證交法第155條規定,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其中一項就是「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另外,就罰則來看,證交法17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而投資人可否提出損失賠償?黃厚銘表示,證券市場有投資人保護機制,投資人若是因為發生證交法155條的狀況,導致投資人權益受損,投保中心可協助投資人爭取權益;根據投保法規定,如果,要透過投保中心協助提團體訴訟,當事人必須達2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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